大家好,我是小青琴。今天是我“每天一篇文章”的第7天,用身边的真实案例,唤起对书的记忆。
今天早上,办公室差点爆发了一场暴力沟通,幸好我们都是读书人,把燃起来的火星子及时掐灭了。
事情是这样的:
京京的头发齐肩长度,所以一般都是披着的,今天把头发稍微扎起来了一点。
地精一进办公室,细心地发现了这个小变化。于是说了句,“哟,扎辫子了~”
京京摸了摸自己的头发,疑惑地问,“没啊,这是辫子吗?”
红红听闻,凑了下热闹,“哎,你们喊这个叫“辫子”吗?我们那不这样喊,辫子是这样的。”边说边指了指自己的头发,试图演示一下什么才叫做“辫子”。
京京激动地回了句,“对!我们也是!”
和京京取得了意见统一,红红便笑,“怎么你们南昌人都把扎头发说成扎辫子呀?”
地精静静回复,“不要动不动就“你们南昌人”“你们南昌人”的好不好?”
红红感觉到自己说错了,“因为冠哥也这样喊过嘛,所以……”
地精继续说,“不能因为几个南昌人说了这样的话,就把这个行为划分到“南昌人”的行为标签里。”
顺带补了句,“哪怕是东京做饭最好吃的厨子也不希望有人喊他厨子。樊老师说了,君子不器,没有人希望自己是一个标签,一个固定的存在。”
红红听完,说了句,“嗯,我知道了。”
这件事,到这里,就静静地结束了。因为当事人已经察觉到自己刚刚没有好好地“陈述事实”,而是凭借经验抒发了自己的主观感受和主观判断。
还记得非暴力沟通的四部曲吗?描述事实,表达感受,提出具体要求,请求帮助。
樊老师在《非暴力沟通》一书中说,“不带评论的观察是人类智力的最高形式。”描述事实,在我看来,是最难的,因为总是容易把事实和评论搞混。我们也很容易带着先入为主的评论去观察和描述,甚至给别人贴标签。
被贴标签的人肯定是觉得不舒服的,试想,用一个词去概括一个人,甚至一类人,把一些普遍行为强行定义到单独个人身上,丝毫没有“客观观察、陈述行为”的概念,是对当事人多大的不公平啊。
看到什么说什么,而不是脑子里面有什么就说什么。看的时候,不带评论。是的,这很难,因为我实践过太多次,但是真的很有效,没有人会拒绝事实,她们只会拒绝语言里的评判。
如果红红这样说,“我们理解的扎辫子和你理解的扎辫子不一样,上次冠哥这样说,刚刚你也这样说,很好奇你和他对于扎辫子的理解和我们的不同。”我想,就不会给人被贴标签的感觉了。
之所以写下这件事,也是想说,我们作为工作人员,每天听书每天实践,依旧会犯一些小错误。不过,好在大问题在学习的过程中解决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把学到的这些东西在生活中更加刻意地去练习了。每一个说话的场景,都可以练习何为事实,何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