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交流获取的知识,固然是非常重要的,但还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更重要的!变的思维决定了选择的方法论是价值的评估和比较。但是,标准却又不是一样的。我今天学习留言非常的晚,因为,没有想清楚什么是应该选择的文字。做好律师还是去尝试创业,下午,会见了一个诈骗犯穷小子和一个涉嫌受贿的亿万富婆。诈骗一个月得到老板分的5000元,收贿前就有一个亿,而现在却在看守所等待多年后去消费外债几千万。这是选择的结果,但也是学习的结果。亿万富婆的学习力是非常强的,而诈骗犯却没有什么学习力。晚上,又听说涉嫌贪污10万的一个嫌疑人可能被批捕……,所以,选择犯罪的方法追求财富的自由失去的可能是人身自由。
1.合法>非法
晚饭时遇到一个女同学,她说她没有用微信,没有开流量。曾经的同学现在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别……
2.生产>节约
晚上参加顾问单位的股东会,最终没有能达成股东会决议……
3.团结>分裂
4.盲动<静思
5.目标>行动>目标
……
有的时候觉得谈目标是虚的,不如行动实在。但是,这二者谁更重要,谁最重要呢?每天的行动是践行吗?不行动目标能实现吗?目标>行动>结果还是<?
我的律师是从行动到目标的,因为学习法律的时候只是想到要学习,没有想到什么?现在,我有了创业的目标:建立一个异地代办的网站,但行动却因为资金,团队而受阻。所以,只要学可以达成目标,而有目标却不一定能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