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女友就像菊,心素如简,人淡如菊。
如果说爱上她是一个错误。那么所有的错误源于一个夏天。那一个夏天,她不该穿那双蓝色的鞋子。或者说那个夏天,我不该遇到她。如果不是恰好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我抬头看见了她。可能我就不会对她产生感觉,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一切。可事情已然发生,谁都无能为力。
我本来不是一个信仰一见钟情的人。可是在那个夏天去犯了糊涂。莫名其妙的陷入了单相思。她是一朵菊花,人,非常简单,清香扑鼻,却是那么不可亵渎,有原则。一如既往的素雅。我爱的正是那一种美,最终将我们隔开的也正是那一种美。因为爱,所以说不能在一起。
曾经以为自己多么的英雄,曾经以为自己能过美人关。我只有熟读史书,向往那些帝王将相的丰功伟业,渴望在这个时代一展胸中抱负,结果第一场就败给了这个女孩儿。我不能否认,当初报文科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虽然我不愿意承认。高中一直爱了她三年。从开始到结束。期间她对我的心意十分了解。我也是手段用尽,鼓足了勇气,尝试过各种办法,但是她并没有接受。她不喜欢的就不会接受。这是菊类女孩儿的坚持。他不会因为感动而接受你。不管你做的事有多么令人感动。她有她的原则。任何人都改变不了。别看她的肩膀是那么瘦弱。
我曾无数次思考我们为什么不能走到一起。我是一个野心家,说匹注定要远行的孤狼。我以曹操司马懿之流为榜样,欲建立万世不拔之基业。(用在此处是比喻)而她却渴望平平淡淡小桥流水的生活,我谋求的是荣华富贵,而她要的只是柴米油盐一碗茶。性格不同的人,注定无法走到一起的。这本就是两条平行的路,永远没有交叉点。
这个姑娘的性格是极好的,很善良很单纯,很清澈,同时还带有一点倔强,喜欢为人打抱不平,非常侠义。遇到看不惯的事就要说出口,否则如蝇在口,不吐不快。他待人极好,真正玩的好的朋友却不多。因为他和那些人还是不一样的。一种骨子里面的坚持使他和那些人不一样。他毕竟是菊类人的性格。看似温婉可人,终究是带着一丝傲气。这就像墨菊的那一种傲。他淡泊隐逸,不在乎世俗的名利,也不在乎他人的诽谤。独自守着自己内心的桃花源,活的骄傲自在。那些蝇营狗苟的女生终究是无法和他站在一起的。和他站在一起,就应该感到自惭形秽。这和与牡丹在一起的那种自惭形秽不一样。那是一种国色天香,雍容华贵。非常人所能拥有。而菊也不是小家碧玉。更像是花中隐士、花中君子。
每个女人都应该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所以说我更喜欢用花来形容女人的性格。而我更喜欢用动物来形容男人的性格,男人天生就具有侵略性。我的性格可以用灵龟+猛虎形容,或者是狼和狐狸。我走的是枭雄之路。这就注定了我们两个人最终走不到一起。他看不惯我有些作风,但我的性格就注定了不可能为他而改变这些原则性的东西,毕竟这牵涉到了一个男人的理想抱负。
这就是一个菊类女子的故事,她的故事还远没有说完。她从小到大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男生,想当一个单身女子。不知道她未来的路会怎么样,我只想说,如果有一天他结婚的话,我去抢亲吧,希望大家恭祝我马到成功!
宁愿做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强盗,也要把他抢过来,做我的新娘。只可惜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