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为人,务必善良。因为《芳华》,这句话刷爆朋友圈。
然而,因为《芳华》,也让我对“泛滥”、“愚昧”的善良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作为90后,我没有资格和权利去评判70一代人的芳华回忆,仅是对善良的刘峰记录自己的思想。还未拜读原著,但有此打算,也许会对年代、年代人物及思想有更深层次的理解,那时候就不会像现在一样观点片面了。
善良的定义:解释为心地纯洁,纯真温厚,没有恶意,和善,心地好。亦指和善而不怀恶意的人。
刘峰的善良:做梦都想去上的大学,有人更需要,他便拱手相让;
战友让他带去修的手表,太过名贵没人敢修,他便自己买书研读后修好;
战友结婚,为了给他省钱,他便自己买材料亲手做了两个沙发,也正好发挥了木匠出身的优势;
南方的女战友不喜欢吃饺子,他便煮好挂面递上;
煮破的饺子没人愿意吃他便主动盛过来毫无怨言的吃;
大家都排斥的女战友何小萍,只有刘峰愿意接纳她帮助她;
就连猪跑了,别人也是第一时间叫他来帮忙抓猪。
这大概是广泛意义上的善良吧,才会有“好人没好报”的悲剧之感。
他喜欢的林丁丁,为了留在她身边放弃深造机会,在林丁丁终于可以入党后,“冲动”的告白后反被“栽赃”为“腐蚀”活雷锋。要是雷锋活着,很难想象自己被定义和标榜成了这个样子吧。
严歌苓小说《芳华》原本是《你触摸了我》,正是这次触摸事件,让林峰的生活过渡到另一阶段。小说中林峰下放前有一次集体投票,竟没有人为所谓的“活雷锋”有所争取。连送别的人,都只有惺惺相惜的何小萍。改革后转业来到海口的刘峰,苟延残喘的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曾经的“活雷锋”活成了人人都可以肆意欺负的残疾人。
昨天晚上8点多家里就停电了,什么也干不了,就躺在床上思考什么是善良,刘峰的善良应该被提倡吗?倘若应该,那么还会继续滋生出更多的冰冷人性吗?
不,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质变量变的关系,凡是得有个“度”。善良也是一样,当你成为善良的代言词,你的言行举止就不能有一丝误差,所有的刚刚好或者更好都是理所应当,所有的自我牺牲和热情友好都是习以为常,并且身边的人都认为你就应该是这样的,应该什么都做好,应该在我有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否则就是自我抹黑,有悖“雷锋”、“好人”、“善良”等一切褒义词。
假使我有孩子,我想我应该会拒绝把她教育成“刘峰式”善良,或者拒绝让她与“刘峰式”善良的人在一起。第一,若是变成这样的人,如上;第二,若是与这样的人长期学习和生活在一起,会变得丧失很多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裤子破了有刘峰帮忙缝好,有事情不会做有刘峰帮忙做,碰到任何困难和问题都会自觉地想到,没关系我有刘峰。no,如此善良,我拒绝。
“芳华”善良与扶老人事件、江歌事件并不完全相同,我指的善良不是一味地、毫无底线地去付出。每个看似坚强不催的人都有各自的软肋,倘若故事中的刘峰有本就拥有的所爱之人、或是父母或是其他人,当他们受到伤害的时候他还是会不顾一切地善良吗?我不知道,谁也无法揣测。
但我认为,在道德之上、刘峰之下的善良就可以。本就没有衡量的尺度和标准,若心怀感恩,你就是善良的。真正善良的人,即便被辜负,也依旧愿意善良下去。
最后,向每一代人的青春芳华致敬,青春即使是痛的,我们也要笑着说曾经。你好——《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