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徐凯文老师的督导课,刚好重温徐凯文老师的伦理课程。
1,咨询协议保护咨询师和来访者双方,如果来访者不愿意签,原则上咨询师没有办法提供服务。
2,生命安全与伦理不矛盾。因为伦理的第1条是善行,善行就是保证生命安全,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如果牵涉生命安全问题,可以突破保密原则。
3,所有咨询必须先提前知情同意书。不然不能开始咨询,因为如果来访者有自杀倾向,带来生命安全的危险,对咨询师也会带来压力。如果来访者不愿意写,察觉有自杀倾向,不是马上进入咨询关系,而是立刻启动危机干预。
4,人群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过自杀的闪念,约20%~30%有认真考虑,意思有明确的计划。2%有尝试自杀的经历,2015年的数据,中国人的自杀致死率约万分之一。
5,非冲动自杀通常有三个阶段。挣扎期、呼救期、自杀瓶颈期。评估的角度:
第一,评估自杀的计划和可执行性。什么方式?跳楼是常见的自杀方式。如果来访者说想跳楼自杀,咨询师要细致问询,在哪栋楼?哪个位置?楼有多高?有没有踩过点?做过准备?准备有多少?准备的可行性?致死的可能性?马上实施的可能性?
第二,之前有否自杀失败的经历?如果有,危险性更大。
第三,有什么现实压力?大到无法应对的压力?
第四,有什么资源可以应对压力?有什么牵挂?有情感的联系。
第五,是否患有某种精神病?精神病的诊断是什么?从法律的角度,精神卫生的条例规定,精神病的诊断和治疗由精神科医生负责。权利也是责任。精神科医生的责任因此比咨询师更大。(从这里可以知道,了解基本的精神病症状,有助于咨询师建议来访去医院进行精神病的问诊和确认,从精神科医生和药物的角度帮助来访。)
6,评估的目的,遇到危机个案,来访者的自杀风险会对咨询师有很大的压力。如果个案出事,带来的伤害很大。
7,如果来访表示自己有自杀的想法,所有的关注都落在自杀上,自杀风险不解除,咨询师没有办法深入下去。
8,不伤害协议。协议的重点不是来访同意承诺不自杀,而是有自杀想法或风险的时候怎么做,不去实施这个行为。
咨询师要与来访制定一个生命安全方案。
第一,遇到情绪崩溃的时候,用什么方式自我放松?以往有什么有效的自我调节方法?明确下来。
第二,找人陪伴,列出2~3个紧急联系人的名字和电话号码。
第三,都不行的话,拨打企业的EAP危机干预热线电话(如果有的话,案例是EAP 个案)或者当地的危机干预热线。
第四,了解医疗社会等还有什么资源可以给到帮助?
第五,最后的办法,来访者可以拨打咨询师的电话。
生命安全方案是在出现极端情况的时候,让来访者获得帮助,不去实施危险的行为。
9,危机干预后,咨询师仍然要注意咨询的设置。善良是助人的品德,但善良不一定会导致善行。
感谢徐老师教导了那么多危机干预的知识和方法,咨询师责任重大,有时候可能影响到一个生命,对这些知识的了解和掌握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