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对乡村医生孙向波来说,是意义非凡的一天,这一天他收到法院的诉讼审判结果,自己两年前的无心之过终于在今天有了结果,他长长的舒了口气。
我是医生,要救人
“2017年9月7日上午8点多的时候,药店里来了一名70岁左右的阿姨,她说有点儿胸闷气短。”孙向波说,“我拿出血压计,就在测量的过程中,这个阿姨突然倒地,并且没有了呼吸心跳。我赶紧拨打了120,并开始为她做心肺复苏。”
孙向波表示,自己是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的,所以对这位阿姨身体状况的判断不会有错,整个心肺复苏的操作也不会出现失误。
整个按压过程持续了大概十分钟(要知道心肺复苏是很高强度的运动,非常耗费体力,很多时候专业的心肺复苏都需要好几个医生轮番上阵),在这期间阿姨曾经恢复了意识,身体也出现了明显的动作。随后,救护车赶到将老人送往医院,经过医院检查,戚老太双侧12根肋骨骨折、低钾血症、右肺挫伤,共住院18天。
孙向波本以为人救了回来就好了,这事就结束了,没想到并没有那么简单。
一纸诉状
2017年10月,孙向波收到了法院的诉状,起诉人正是那天自己救回一条命的戚老太,戚老太向孙向波提出赔款请求,要求他赔款自己的住院费治疗费共计近万元,以及伤残鉴定结果后的伤残赔偿金,理由如下
1.自己是在吃了孙向波给的药丸后晕倒的,药丸存在着问题
2.孙向波给自己做心肺复苏的过程中断了12根肋骨,住院18天
我在这先向大家普及一下心肺复苏的相关概念:
心肺复苏术(简称CPR)
是针对骤停的心脏和呼吸采取的救命技术。目的是为了恢复患者自主呼吸和自主循环。
心肺复苏是非常的重要,如果病人心跳、呼吸骤停,就需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从大量的研究资料上充分的表示,如果能够在4分钟以内实施有效的心肺复苏,病人生命挽救的成活率能够超过50%。如超过了10分钟再实施心肺复苏,这种情况能够存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因此患者昏迷的前四分钟又称“黄金四分钟”,这是救治心脏骤停病人的最好时机,一旦时间过长,即使人救了回来,也面临着脑死亡的危险。
就像之前浙江卫视的高以翔事件,他就是因为高强度运动而心源性猝死,由于没有及时的医疗救治,最终导致死亡,可见心肺复苏对于心脏骤停患者的重要程度!
专家怎么看
专家经过多次会议研讨得出结论,认为原告戚老太服用硝酸甘油药品与心脏骤停无必然因果联系,被告孙向波在给原告戚老太实施心肺复苏的过程中不违反诊疗规范,不应承担抢救过错。因此法院判原告的诉讼无效。
关于压断肋骨:
我们应该怎么做
对于心肺复苏,我国的普及率还有待提升,这应该是人人皆知皆会的一个简单技能,多一个人会心肺复苏,就可以给那些心脏骤停的人多一丝希望,在做心肺复苏时,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小蘑菇的看法
不过我认为,我还是很赞同这位医生的做法的,医者仁心,病人的性命永远是摆在第一位的,而且我也查阅了一些网上资料发现,人的肋骨是很脆弱的,并且必须把患者的胸腔压到一定程度才算有效的心肺复苏,因此在心肺复苏的过程中肋骨是很容易折断的。
我们再退一步讲,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命都没有了,要那肋骨又有什么用呢?若是这次这位医生因此赔了钱,谢了罪,那以后又有人晕倒在街头,怕就没有人敢上前救治了,有的只有冷眼旁观,看着生命逝去。
我们社会需要的是正能量,是相互帮助,是坦诚相待,就像碰瓷一样,人倒了可以扶起来,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一直让好心人寒心,这个社会只会越来越冷,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只会越来越大。
你对此事的看法是怎样的呢,在留言区留下你的看法与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