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作品写作手法总是诙谐风趣,幽默十足的氛围中徐徐开展出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他讲农民,说工人,他拉家常,闲碎生活,把每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平平淡淡的写出来,每一个字都有了立体的影子,它们愉快的活着,跃然纸上。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个讲述工人阶层为了生活而努力奋斗的励志故事,主人公许三观是城里一个丝厂的送茧工,是个有工作有工资的男人,但每一个需要用钱的艰难时刻却都是以卖血度过,显然他微薄的收入只能维持日常家用,并不能支撑起需要大钱才能摆平的事情,他第一次卖血是听住在农村的叔叔说:在他们村里,只有身子骨硬朗的人才能卖血,那些连血都不卖的人是娶不上女人的,好奇心的驱使下,他由村里两个常卖血的农民带着去城里卖血,由此展开了许三观的卖血记人生,每个人的卖血都是为了一个必须这么做的理由,而许三观是第一次卖血之后才萌生出一个目标:他要结婚,于是,他物色了两位候选人(林芬芳、许玉兰),选中其中一位,靠着他的三寸不烂之舌,顺利让许玉兰成了他的女人。
许三观的一生总共卖了11次血,每一次卖血都有一个非卖不可的原因,每一次的大难临头都汹涌澎湃,他是许许多多普通老百姓中的一员,在整个社会中渺小如尘,轻如鸿毛,但他为了生活,为了家人,承担的这份责任平凡且伟大,又重于泰山,这个角色的塑造有血有肉有味道,读到大儿子生病时他不要命的卖血,让我捏了好几把汗,一直在心里默念:你可不要死啊,幸好结局以喜剧结尾,令我长长舒了口气,最后一句话,让我看到那个本色的许三观在经历世事后一直都没变,他还是他。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时常捧腹大笑,开怀的笑,笑完也会哭,感动的哭,受益匪浅的哭,感慨的哭,就是很爱哭,很久之前读《活着》,那个时候就只有一种感受:感动,现在想来不尽如此,生是有幸的,活是甜苦参半的,岂能尽如人意呢,平凡中洞悉命运,困苦中解读人性,看桑田变换,看世事浮沉,变化与否只是角度不同罢了,借用汪国真的话:我叹世事多变化,世事望我却依然……
乏味么?低俗么?不,这是用艺术表现出的现实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