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1日发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对于非京籍的部分北漂族来说,实属一大福音。
管理办法对“积分落户”的定义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政策出台到真下的落地实施还需要更加详尽的细则,经与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沟通得知,目前的积分落户工作还没有正式实施,很多细节问题,有待进一步细化。目前能告诉来访者的也仅是申请积分落户者应同时符合四项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其中,第(1)项条件即持有本市居住证,那么,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条件之一,就这个问题,我也进行了专门的咨询,最终获得的答复是,现在居住证还未开始办理,最早的办理时间初步定在今年10月份。目前为流动人口办理的证件仍然是暂住证。
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个关留学生办理工作居住证的规定。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于2016年6月28日发布了关于“留学人才落户无须先办工作居住证”的文章。
文章大概内容是北京市取消了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作为留学人才引进前置条件的工作要求,留学人员可根据在京工作生活实际需要分别办理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和留学人才引进。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工作居住证与其他证种是可以择一办理的。
还有另外一个关于拥有工作居住证的不需再办理暂住证的规定。
按照1999年6月24日实施的 《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寄住证〉的暂行办法》规定,持《工作寄住证》(北京市工作寄住证于2001年8月份正式更名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那么,对于拥有工作居住证,想要办理积分落户的人群,请大家还是做好两手准备。
1、准备好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待今年10月份提交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住证;
2、工作居住证即将到期的,请及时续签。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工作人员的答复,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群在积分落户时比没有工作居住证的人群具有优势,这两个证是并存的,不要随意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