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松鼠爵士
“爵士,你还在想那个女人,是吗?”
“什么!”高瘦的松鼠爵士,一边松开腰间皮扣,一边把长剑取下来递给侍从小光头。
“就是上午,在西宁城里卖唱的那个女人。”小光头敞开棕色麻布上衣,用力地扇动破了沿的软草帽,这燥热的天,连刚冒出的汗都会瞬间蒸干了。
“你为什么要给她一个银币子儿。要知道在浚港的女奴市场,一个银币子可以买一个半女人。现在我们只剩下一个银币和几十个铜币子了。”
“你的脑袋是想挨上一拳吗?”爵士再次把长剑递了过来,小光头满脸不愿的接了去。
“管好你的嘴,小子。然后把‘学士’和‘举人’给洗刷干净,等会我可不想骑着满身马骚味的马儿。”
爵士的爱马“举人”早已迫不及待地冲进了小河里,打起了水花,只有年老的驴子“学士”在低头啃着一样有气无力的绿草。炎热和岁月没一个是好对付的。
一会儿,松鼠爵士就赤条条的扑进河水里,肌肤感到一阵清凉。“该死的天,这样下去,我们只能在夜晚赶路了。不然准会被自己的汗水淹死。”爵士虽然高瘦,但身上并不是没有强健的肌肉。
“接下来我们去哪?”一个反光的脑袋从河水里冒出来,朝着“举人”游了过去。
“你是个学者吗,小子,我想我知道你的头发都去哪了。刷子那,我要好好的洗洗。”爵士看着手臂上长长的灰卷说道。
“我可以帮你,我的手艺很好,你看看‘举人’享受的表情就知道。我想,刷起来你们间的区别应该不大。”小光头瞪着眼,气愤地说。小家伙一直不喜欢别人提头发的事。没有鬃毛的马是有多丑。
爵士把脑袋埋进水里,彻底地湿了头发后,上岸取了一把匕首,野狼皮制的灰色刀套,青铜做的精致刀柄。“说真的,我到是有点羡慕你的光头,起码不用费事打理。”说完,就用匕刃给自己打理起胡须头发来。
“哼,大白天光着腚,你真是野蛮粗鲁。”
“这里离大路起码有两里的路,再说,天这么热,除了我们这样的流浪者,谁会大热天到处跑。”爵士瞄了眼小光头的胯下,笑出声来,“小毛虫原来长大了。哦,快十四了吧!到了城镇,我就给你个成为男人的机会。”
“成为男人靠的是剑和战马,而不是女人。”小光头反驳道。
“那是你不懂女人的滋味。小子,看来除了骑士的战技,你要学得还有很多。”爵士发出“啧啧”的声音说道,那上扬的嘴角看起来邪魅不已。
“我才不要。”小光头上了岸,打算把“学士”牵向小河。
“学士”赖在草地上,喘着粗气,“嗯啊”的叫唤,显然不想进入小河。小光头前拉后推的忙乎好一会,也不顶用。爵士看不过去,走过来在“学士”耳朵边,嘀咕了几句,学士竟然战了起来。
小光头惊讶不已,好奇的问,“你跟它说了什么。”
“等你成男人就知道了。哈哈哈。”爵士抽了一下光头的脑袋。“小子,你得麻利点了,我们一会真的要赶路。”
十字路口处的一个铁笼子里,两个死人正在夏日的斜阳里腐烂。
光头在下面停了下来,好仔细的观看他们。“你觉他们是什么人,爵士。”“学士”为这难得的喘息机会感激不已,对两个死人不管不顾,低着头啃嚼路边的野草。
“强盗。”爵士答道。他骑在“举人”身上,离死人要近得多。“杀人犯,或者平民。”汗水在他玄色上衣的两腋下渍出了黑圈。他早先就听说这一带不太平。
光头用草帽赶走绕着脑袋乱飞的龙蝇,还有成百上千的在死人身上爬动,当然更多的还是蠕动着的乳色蛆虫。“反正是做了什么坏事,不然谁把他们扔在狗笼里等死。”
小光头有时候会像个学者一样睿智,但其余的时候还是傻。“这世上有的是贵族。”爵士说,“其中一些不需要什么理由就能让人去死。”
“哼,所以说没有特权的爵位,就要想办法成为暴力的持有者。”
这个狗笼并不大,勉强能装下一个人,现在硬是塞了两个人。他们面对面蹲在里面,背顶着灼热的黑铁笼。他们瘦骨嶙峋,发绿腐烂着,其中一个人的脸贴在另一个人的脖颈间。“不管他们曾是谁,他们有一半是饿死的。”爵士低着头问光头,“你知道饥饿的感觉吗,那感觉就像整个胃里都是嚼动着的牙齿。”
“不管是晒死还是饿死,现在都没什么区别。”小光头双腿夹了下“学士”,使劲拽动缰绳,绕过了死人。他感觉其中一人空洞的眼眶在盯着他。那眼珠准是让乌鸦给啄了去。
“我们还是要赶路的对吗,爵士,死人可不是什么好的伙伴。”这里显然不是好的夜宿地方。
“我知道,小子。”爵士一脸无趣地说。“那么我们要选哪个方向?”他转头眺望了一下,路的尽头都是山丘的身影。
“爵士,你真是个路痴。”小光头抱怨道。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狗吠声和厚重的马蹄声。
“拿着,小子。”爵士把匕首丢给小光头,然后右手抽出自己腰间的长剑,左手拿起挂在“举人”马颈边的盾牌,一个铁皮包裹着的橡木盾。“举人”打了个很重喷嚏,似是不屑来者。
一会儿,来人的身影就出现在爵士和光头的视线里,由远及近,是一队贵族骑士小队。
“你们是什么人!”领头的骑士看了眼狗笼里的死人,高声地质问。他一身银色制式铁甲,头戴铁盔,一根白翎在顶端微微晃动。因为面罩是放下来的所以声音有点“嗡嗡”的。他身后有二十来个人,八个是穿同样的制式盔甲的,其他的都是跟松鼠爵士一样,简单的护甲和常见的铁剑。
“大人,我们是路过的流浪骑士。”松鼠爵士回答。
一条黑色的猎狗突然从后面窜了出来,“汪汪”叫唤。
“是那条狗,爵士!”小光头低声对松鼠爵士说,“汤戈爵士的‘美人’。”
松鼠爵士点了点头,“大人,我认识这条狗,是方塔骑士汤戈的。我们并不是土匪什么的。”
领头的骑士掀开面甲对左侧的一个骑士低语,随后左侧骑士勒马回头急行几步,喊到,“你们谁是汤戈爵士。”
一个穿旧绿色上衣,50岁左右的人,策马而来。他咧开嘴,露出一排黑黄色的牙齿道,“大人,我就是汤戈爵士。”
白翎骑士问道,“对面的人,你认识?”
汤戈爵士见自己的“美人”在对面骑士的身前跳着跑动,摆尾叫唤,就大胆地驱马前行几步,准备细瞧。
“汤戈爵士,是我,流云浦的松鼠爵士乐朴。”松鼠爵士赶紧说,“我的老师是您的好友,松树爵士曾响。”
汤戈爵士发出“呵”的笑声,道:“是你小子,怎么到北境之地来了。”接着又回头对白翎骑士说,“大人,我认识他,不会是暴民团的人。”
“嗯,你确定?”白翎骑士问,“上一次,你见他是什么时候。”
“这个,是两年前。”汤戈爵士低着头回答。
“什么地方!”白翎骑士紧跟着问。
“鬼嚎堡的骑士大比上,大人。”汤戈爵士说,“他在大比上,赢了鬼嚎堡的少主‘鬼面骑士’英刈子爵。”
“哦~”白翎骑士用手点着腰间长剑的剑柄,剑柄上有“项”字篆形阳文。“在英刈脸上留下战绩的就是他!”
“是的,大人,当时他们一共折断了三根长枪。”
这时,一个银甲骑士突然喊到:“大人,死的是我们的人。”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