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一产妇难忍分娩疼痛,家属又拒绝剖腹产,结果产妇跳楼,一尸两命。
悲剧的背后,隐藏着怎样可怕的观念?
01 可怕的观念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看来,结婚,最主要的目的是传宗接代。
这场悲剧的根源,就在于人们对传统观念的盲目崇拜。
尤其,是婆家。
产妇想剖腹产,最大的阻力,一定来自婆家。因为公公婆婆和女人的感情不会太深,甚至会怀有“抢走我儿子”的敌意。而他们之所以愿意做出“离开儿子”的让步,是因为这个女人能帮他们家“延续香火”。
传宗接代,是家属的目的,但,也是基因的目的。又,在多大程度上,是基因让家属产生了这样的目的?
本能,不一定就是对的。
人类和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类拥有理性。
动物不会把自己和基因分开看待,但人可以。人可以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基因的利益之上,所以,发明了避孕套。
从这件事里,我们看不到家属对产妇的爱,那么,家属是爱孩子吗?不会的。
家属最看重的不是产妇,也不是孩子,而是让自己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女人和孩子,只是自己完成任务的工具。
面对产妇的痛苦,家属可能也会难受,但更会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他们可能会去想“别人家的媳妇”,甚至是电视剧中的媳妇。
保证了孩子的安全,自己就完成了祖宗赋予的使命,当然,也是基因赋予的使命。
无知,可怜,更可恨。
02 产妇的权利
讲道理,产妇有没有独自决定是否生产、以何种方式生产的权利?
当然有。
孩子长在自己的肚子里,本质上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她当然拥有处置属于她自己财产的权利。
可能有人觉得,肚子里的孩子是男人和女人“共同的结晶”啊!
那凭什么只让女人自己承受十月怀胎之苦,承受分娩之痛?
只要孩子还在女人的肚子里,就只是女人自己的“财产”。
愿意怀,不代表一定要生;愿意生,也有权决定怎么生。
站在产妇的角度,其实她和肚里的孩子本没有什么感情。一切的美好与期待,也还只是她自己的幻想。十月怀胎,只是沉默成本。
所以,在危急情况下,保大舍小才是最合乎理智的选择。但若被传统观念束缚得太牢固,也可能会做出牺牲自己的决定。
女人有权选择“伟大”,也有权选择保命。
其他任何人,无权干涉。
03 现实的悲哀
理想的情况,是产妇自己做决定,但现实中很难做到。
面对现实,产妇是弱势,家属是强势,而医院作为服务方,只能服从于强势。
面对无知的家属,医院也只能表示无奈。倘若医院违背了强势的一方,去执行“最科学”的做法,结果顺利了还好,搞砸了,就没有以后了。这个锅,医院背不起。
医院看重的是安全与声誉,而安全也是为了好的声誉。
面对无知的亲人,产妇也只会有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无奈吧。
就这样,本属于产妇自己的权利转移到了强势的家属手中。
权利错位,才是最没人性的制度。
悲剧已经发生,我们能做的,除了对逝者的惋惜,对家属的谴责,还能有什么呢?
需要改的,不一定是制度,更是人们原始的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