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在打算给你写信的时候,我想起这次音乐会之前的一些事。
我去跟兼职的老板请假,他问:你说什么?5.21那天要去看谁?
我:……霍尊啊……
老板:你?喜欢他?真的假的?
我:……
一个多月前预售的票终于到了,6排4座,很近的位置,我兴冲冲地拍照晒了票圈。
A:这是你干的事?想不出来啊……
B:大姐你还有偶像啊。
我:……
请你原谅他们的惊讶,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在我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没发生过这么“疯狂”的事。即使喜欢了你之后,我也没能为你做点什么,打榜、投票,诸如此类,从未参与过。连偶尔刷刷你的微博和贴吧,都是只看不评。我不好意思叫自己赫兹——太不称职了。
而今天,音乐会过后,我回过神来,终于想写封信给你,第一次跳出来和你说说话,把你带给我的一切告诉你。
当然,它又是那么的稀松平常。
02.
该从哪说起呢。
你一定忘了去年八月底在大连的那场个人首张专辑签售会,当然也就不会记得和歌迷互动的时候,那个穿着旗袍紧挨着你站着的、一脸痴相的姑娘。
我要是你,我也不会记得。那场签售会估计是全国巡回中最寒酸的一场——地方在郊区,来的人用手指头都能数过来,以至于后来你都没法晒个微博做宣传……相对于其他城市的人山人海,这次大连签售会就像被架空了一样。
更要命的是,你那时候还伤了膝盖,架着拐,几乎是连走带蹦地上了台。以至于散场的时候,陪我去的死党一脸疑惑地问我:霍尊是残疾人吗?我记得不是啊……我差点没一口养乐多喷她脸上。
所以你就无从想象,那一晚在我心目中有多完美——因为人少,辽宁后援团的团长人又实在太好,我做梦都没想到还能上去跟你来个互动,而且还排在第一个,就站在你旁边——你的长腿一步就能跨过来的距离。
然而,那块地皮还没站热,我就被淘汰了。一直引以为傲的临场反应能力,一直锻炼自己临危不乱的勇气,那个时候都以痛心疾首的速度抛下我远去。我没好意思再看你,用一秒钟在心里把自己千刀万剐了一遍之后,转身离开。
你在身后,突然说:“我们拥抱一下吧。”
我惊讶地转过身,看见你拖着一条伤了膝盖的腿,艰难地朝我蹦了两下,然后把双臂张开。
03.
从那一秒钟起,我开始喜欢你。
我和你拥抱,闻到你身上淡淡的洗衣液混杂着夏末里汗的味道。衣着是随意的,白色防晒服上耷拉着皱皱巴巴的褶。在漫长的几秒钟里,我看到你没扎好的小马尾,碎头发有几绺贴在脖子上。不知道是因为出汗,还是你和我一样是油性皮肤,眉毛上的痕迹已经微微晕染开。同样,这种“大油田”特有的标志——发际和下巴周围的封闭性粉刺,脸颊上细小的痘印,诸如此类,在高度聚光的白灯下闪闪发亮。低下头的时候,我看到你膝盖上缠着的绷带,大概是到了该换的期限,颜色和一杯热拿铁上刚泛起的奶沫一样。
我该怎么和你描述这种喜欢呢。我张着嘴,却什么都喊不出来。言语有时应当作废。就比如此刻,你从“治愈系好声音”的标签里抽离出来,你从“音乐才子”的诗情画意里跳脱出来,如此真实的站在我面前,这样猝不及防,却又朴素坦诚,如同一夜春风过后,花树就应当绽放那样。
而我忘了自己还傻了吧唧地杵在舞台上。
04.
我这样喜欢你,像喜欢一个秘密一样。
你每天不知道要听几千遍“喜欢你”这个词,所以请你原谅我对你的态度。除了朋友外,我反感被别人问起“喜欢霍尊”这件事,甚至羞于和别人谈起你的名字。我总是一副冷淡和平常的模样,在白天里,也不怎么听你的歌。
所以,我把你放在哪儿呢。
我把你和皎洁的月光放在一起,把你和无边的星辰放在一起,把你和一切属于夜的纯洁与安静联系在一起。你不会理解,这是所有孤单惯了的孩子,经常会做的事情。夜晚很属于我,它现在也属于你了。在每个夜幕最浓重的时刻,在每个失眠发作的时刻,你被赋予灵感,你被寄托梦想,你被点缀上大篇大篇华丽的词藻。
你让我怎么相信,这只是气流在声带里穿梭而引起的振动,以每秒几千赫兹的频率,通过电波,通过空气,最终敲在我的耳鼓上。而不是来自于你的眉间心上,亦或你魂魄里某种源于天赐的力量。
空间上隔着千山万水,心灵里,却敢把你放到最近的位置上。
05.
遗憾的是,我虽然总在夜里听你的歌,却极少在梦境里见到你。罕有的一两次,也因为过于短暂和模糊,醒来后立刻就被忘掉。但请你相信,就在音乐会的前几天,我居然梦见你了。
梦里你穿着黑色的日系宽松长袍,素面朝天,神情是累了一天之后的倦怠。我们走在一条绿树夹道,却人迹罕至的柏油马路上,好像刚下过雨,路面反着雨水清冷的光。
你突然问我:“我现在只能给你唱一首歌,你要哪个?”
我想都没想就说:“那个……《又见炊烟》行吗?”
于是你露出狡黠的笑,这笑让你本来就单眼皮的那只眼睛眯得更小了,门牙也咬出来两颗。我以为这是某种鄙视,立马头脑风暴要换歌名,唯恐你会消失掉。就在这时候,你冲我点了点头。
这个梦清晰得有点邪乎,以至于那天进场坐下之后还能记得起来。我把歌单翻来覆去看了个遍,嗯,果然没有。
06.
但实际上,你唱的都是我喜欢的歌,又或者说,我对歌曲的认知方式,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已经变成了“你唱这首歌才好听”。被你称为第二国歌的《茉莉花》,周璇的《月圆花好》,你自己的《不送帖》……我没法告诉你,我在家里闹鬼一样翻来覆去地放这些歌,然后还不过瘾,在KTV里所有朋友掉了下巴的表情里,高声歌唱。
有时候你唱得累了,拿起音响旁边的水杯,顺着吸管迅速嘬巴一口,放下来再接着唱;有时候你站得累了,拽过旁边的吧台凳,屁股靠一会——大概一首歌的时间,再接着站起来。天啊,你身上还穿着标配的对襟棉麻长褂,外着轻纱汉服外套。而在前奏的间隙,你脸上忍俊不禁的表情,却逗得观众一起发笑。
你叫我怎么跟你说呢,对着这样率直的你。说我们同为九零后,灵魂却老得和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一样?说我的衣柜里也有一半的空间,用来存放改良的棉麻汉服、盘扣的旗袍与唐装?还是说我也喜欢戏曲,喜欢日本,喜欢那一杯清香透亮的茶汤?不不,这太矫情了。
其实我知道,只要有中国人在的地方,茫茫人海里就会有很多人和我们的爱好一样。而我却活得过于封闭,从来不试图和他们沟通,所以也就一直相遇,相见,然后相忘。
而我却恰好发现了你,以万分之一的概率。如同夜行于波涛汹涌大海上的小船,在筋疲力竭、绝望透顶的时刻,看见远处明亮的灯塔那样。
07.
音乐会间隙,有些时间被留给费城交响乐团的大师们演奏,你去后台休息。
你不在的时刻,我开始试图用理性思考,一个粉丝对偶像的情感,究竟应当归属为哪一类。它当然不能算爱情,友情也够不上。然而它又这样热烈赤诚,无与伦比,低声下气,至高无上,如同兰草在背阴的墙根儿里一小朵一小朵吐着乳白色的花,不凑近就无法闻到那幽微羞赧的香。
你说,都来看我的音乐会吧,我们就争先恐后的抢票;你说,我唱首我喜欢的歌吧,我们就心花怒放地尖叫。对着你的时刻,疲倦、焦虑、压力、课业、工作、遗憾,求不得,爱别离……那都算得了什么,我们这样爱遗忘。而我们的记性却又那么好,对着你的时刻,每一分钟都是良辰美景,每一秒钟都是赏心乐事。反复回甘,反复咀嚼。
在无尽的来日方长里,放大所有细枝末节,美化所有分分秒秒。
08.
最后,亲爱的,让我对你说起最后。
音乐会在你独自弹唱完《卷珠帘》后达到了高潮。你一次又一次地谢幕,又一次又一次地被排山倒海千呼万唤的安可声叫出来。终于,你又在钢琴前坐下,大概是真的疲倦了——这一晚的歌把嗓子吊得很高。你微微地说着:“因为今天5.21,教你们一首表白的歌。”
人群又爆发出尖叫,大家说出各自预想的答案,千奇百怪,层出不穷。我看见舞台的灯光全部变暗,只有一束白光把你打亮。标配的一袭白衣,白色钢琴,瓷器般的手掌。前奏响起,我屏住呼吸,听了一会儿,心脏突然传来炸裂的声响,如同千万只鸿雁一齐拍动翅膀,奋力冲向天空那样。
而你和往常一样安静地,轻轻地,开始唱——
“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照大地;想问阵阵炊烟,你要去哪里……”
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时间暂停了,空间的概念也不复存在。我们之间为数不多的几排人群,也像被雨水冲刷的色块,大片大片地褪去。我睁大眼睛,在紧绷的空气里,仿佛失焦。有生以来,我从未如此强烈而努力地去辨别所存在的这个世间的真实性。
而你就在那里,在舞台上,在光影中。真实又梦幻,虚却不假。我舍不得眨眼睛,却在心里大声祈祷时间就此停止,宇宙从此断绝,或者,就让视界从此失去官能。
而谁会理会我呢,时间永远是最公平的所在,它不为怀疑停留,也不为相信停留。短暂欢愉,片刻盛宴,就此交付于日后漫长的告别。
旁边的杭州姑娘拍拍我的肩膀:“呀,你别哭呀。”
我眨眨眼,哼哼哈哈地应付过去,用那块儿早就没有什么干燥地方的手帕纸堵住眼睛。怎么跟你说呢,我那时就像一个孩子在街上捡了糖,喜悦、满足,却又羞耻和惊慌。我只能把它紧紧握在手心里,无法和别人分享。
于是我哑着嗓子,和你轻轻唱起这首歌的最后几句——
“诗情画意,虽然美丽——”
“我心中只有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