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一个类应该是一组相关性很高的函数、数据的封装。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对修改关闭,对扩展开放
一个类一但完成,只能因错误而被修改。(修改容易引入bug)
尽量通过扩展的方式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可以通过继承、依赖注入等方式)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siple)
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
看到父类地地方,换成子类也完全没有影响。
这原则靠的是:继承和多态
意思差不多就是:依赖抽象而不是具体实现
里氏替换原则和开闭原则是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的,这两个都强调“抽象”,运行时替换抽象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应该发生直接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的。(叫面向接口编程或面向抽象编程)
定义成员变量,应该是定义成其接口或父类。
不要用具体的类,而是用抽象类。
依赖抽象
参考这里
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s)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将大的接口拆分为小的接口
让客户端依赖的接口尽可能的小
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最少知道原则 )
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
only talk to your immedate friends (只与直接的朋友通讯)
大白话:能看到一个类的地方,就尽量不要看到两个或更多的类。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合成/复用原则,尽量不要用类的继承
- 合成:强拥有关系,体现了部分与整体不可分。
- 聚合:弱拥有关系,不是必须的。
好处: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集中在单个任务上,使得类与类继承保持较小规模。
继承的优缺点
优点:
- 1.代码重用,减少创建类的成本,每个子类都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 2.子类和父类基本相似,但又与父类有所区别
- 3.代码可在子类中得以扩展
缺点:
- 1.继承是侵入性的,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 2.可能造成子类冗余、降低灵活性,因为子类必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 增强了耦合性。 当父类的常量、 变量和方法被修改时, 需要考虑子类的修改, 而且在缺乏规范的环境下, 这种修改可能带来非常糟糕的结果——大段的代码需要重构。
桥接模式
将抽象整体与实现部分分离,使它们可以独立变化。
==> 使用组合
==> 提供setImplementor,使得具体ConcreteImplementor可以独立变化
==> 切换时重新调用setImplementor
责任链模式(Chain of Responsibility)
使多个对象都有机会处理请求,从而避免请求的发起者和接收者之间的耦合关系。将这些对象连成一条链,并沿着这条链传递该请求,知道有一个对象处理它为止。
总体:单链表结构
设置后继节点
从头部开始索引,知道找到处理者结束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