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影片,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让犯了罪的人终归伏法,主题正能量。把一件事有始有终做到底,故事完整。随后一个疑问跟着冒出来:程兵一定要找到凶手王二勇,他为什么这么做?
先来看看另外四个人为什么会离开。
徐一舟,资历最年轻。当初,抱着对警察事业的理想和对程队的崇拜才进的警队,并一心追随,要抓到凶手。可是,当他遇到爱情,选择与小莫结婚。这个时候的徐一舟变得与当初进警队时不一样了。在追逃及现实生活的历练中,感到爱情、成家立业才是更重要、更实际的事情。
蔡彬,出狱后开了个卖手珠的“古玩店”。他有两句很禅味的台词,在片中先后说过两回。一句是“我执,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另一句“身心清净方为道,退步原来是向前”。有点想开看透的意思,似成了一个信佛修行者,要放下一切,过属于自己的生活。可是,后来他又回到了程兵队伍当中,一起追逃。他还有一句话也很经典:人要往前看,不能老活在过去,要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蔡彬这个人物心里很矛盾。一边想清心寡欲上山修行,一边却被万丈红尘所累扰。最后,因为身体有病——得了胃癌,才离开。
马振坤,出狱后做厨子开饭馆。他有一个好贤妻,对他不离不弃。不像程兵的老婆,出事后就跟他离了。正因此,老马怀着对妻子的亏欠,选择回归家庭。
廖健,因坐牢被踢出族谱,出狱后转行做保险。在追逃在外的一年春节,说想儿子了。想儿子只是借口吧,我想他是累了。身体累,心也累。随着人到中年,对追逃这件事逐渐失去了原有的理想动力。毕竟,已经不是警察,不是份内必要做的事。
小徐为了爱情幸福,老马为了妻子家庭,老蔡、老廖因为人到中年身体出状况,精神疲惫,都有各自的理由,离开合情合理,不受指责。这是属于他们的选择。
而程兵呢,审讯王大勇时“严刑逼供”,造成嫌犯突发死亡,被公诉,判刑8年。出狱后,继续追查在逃的另一位罪犯王二勇。程兵出于什么原因去这样做?我不大懂纯粹的所谓的信仰,相信人做任何一件事都有他的原因。
为了死去的师父老张。可是,老张并非被二勇所撞才导致的脑溢血,是不服老造成的。当然,老张的死跟二勇有一定间接关系。除此外,还有什么理由?想想那就是一个人的执了。
执是什么?对于追逃这件事本身,程兵没有执的理由和必要,何来执呢?难道是因为了坐了八年牢,是因为妻子离开了自己?
那么,先就错在“严刑逼供”。在过去,想必有这样的事,或许是警察办案的一种手段。现在有没有?假如你不懂法,要你签字认罪,你又搞不清,只得“心甘情愿、理所当然”的认了。所以,有一个问题:执法的透明度。就司法机关对待程兵等严刑逼供致死的态度来说,是对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必要对社会、人民一个交代。严刑逼供侵害了人权,也不适应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话说回来,如此公正公办的事,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有多大?程兵等判刑入狱跟他不放弃追逃之间有怎样的关联?是因为个人坐了牢才去做这件事,还是衬托追逃这件事的伟大?实际上,王大勇的死不一定是程兵等所致,在带到警局审讯之前,王大勇已被群众殴打。现在,看热闹的多,不关自己的事,有几个愿意站出来的人。王大勇成了公敌,人人喊打。这样的情况,发生机率又有多大?
一个有职业素养的警察,正确的做法,不是威吓,不是拷打,而是用事实证据说话。就像最后抓到王二勇时,指纹、DNA比对、核实,就可以作为判定依据,无可抵赖。
有两处感动。
程兵出狱后,被害少女岳洋的父亲来感谢他。说受牵连了,说他是一个好人。拿一大袋自己煮的茶叶蛋非要送给程兵吃。岳洋的父亲知恩图报,程兵的所作所为也称得上好人。我为这种真情真性而感动。
另一处,在追逃的路上,逢上过春节。在大家都团圆欢乐的时候,身在他乡的人倍感孤单。廖健说他想儿子了,热闹的烟火,映出他凄迷的泪眼。情感是复杂的,也说不清具体被什么感动。
有两处细节。
廖健平时很抠,收打火机,连矿泉水都舍不得买,抽别人的烟。可是,在分别的时候,他买了两条好烟给老马。
另一个细节,程兵搜查王二勇出租房时,心灵感应似的猛一回头,发现墙上的镜子不对。镜子是活动的,背后的墙上刻画着一副女人的骷髅脸,见了叫人害怕,反映王二勇变态、凶恶。因为这个细节,后来在王二勇家的卫生间,镜子背后,发现了游戏机,确认锁定目标。王二勇有痴迷打俄罗斯方块的爱好。
细节能突出人物性格,丰满人物形象。没有细节,人物很难站得住。
痴迷俄罗斯方块,是性格的一部分,算不算执呢?因此说,程兵追逃不放手的执,不仅仅在于事件本身,而是性格、价值观的心执。
为了师父,因为坐牢妻子离去,孤家寡人的他,才去做这件事。是,也不是。
这让我想起前些日子看的《我本是高山》,也曾去分析张老师献身教育的原动力。似乎是,人在失去一件事物时,必得去做另一件事情。
王二勇这个人物,几经周折,从杀人犯,隐姓埋名,娶妻生子,到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一种转化,很生活、人性,是极有可能的。让我又想到影片《第八个嫌疑人》。说《三大队》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而《第八个嫌疑人》也是根据真事改编的。人物转化怎么这么巧?这不像是现实,倒像是编剧编出来的。
改编可以虚构,但不等于虚假。小说,事件可以是假,但情感要真。不合情理,只能是瞎编乱造,胡说八道。这样的作品不会赢得读者。
影片中,有一段反映坐牢的生活。以及蔡彬等四人中途离开,不过都是衬托程兵追逃的艰辛不易,从而赞歌我们的人民警察。其实,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人人心里有杆称。宏扬正能量没错,如果刻意为之,过度宣扬,既便是正能量,也会走向另一面。真正的善是自然而然,发自内心,是不图回报的。
程兵一人,跨省迢迢追凶,最后终于如偿所愿。他相信,人不可能活在真空里。只要还活着,就一定能把他找出来。我在想:那么多年,正式编制的人都干嘛去了,怎么就不如一个程兵?是宣扬英雄主义,还是在讽刺?或者是在说,一个人只要认真的去干一件事,并且锲而不舍,就有无穷的能量,就能办成,正应着苍天不负有心人的道理。那么,也是在说,除程兵外,正经编制的人都没有认真去做,反正是大家的事,没有一个主头的人来抓,也就谈不上执行。结论:一个人力量大,一群人是饭桶。
喜欢片尾曲,词好:
我要走穿这条命去看雪兰花,
我要踏破这双鞋光脚平风沙。
我要白日见云霞夜里举火把,
我要这朗朗乾坤下事事有王法。
但愿,我们不只是为了写好听的词,而是真的这样去待人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