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通过一系列的论证,得出:物质决定精神。纵观其论证过程,存在种种逻辑错误,现分析如下:
首先,唯物主义的"物质"与现实生活中的"物质"并非并非是同一个概念,若基于唯心主义而言,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另外,物质丰富不必然会充实精神世界,若物质丰富造成人的头脑中只有物质主义,那也无法得出一定会充实精神世界。因此,该段论证是难以必然成立的。
其次,后物质主义理论是否具有广泛代表性,还有待科学和现实的考量;并且,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存在简单的正比关系。如果一个人因为物质丰富而选择了骄奢淫逸的恶习,也难以推出其更注重精神生活;况且,个人精神生活、社会公平、个人尊严还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物质丰富只是一个必要非充分条件。
再次,材料中的大学生调查缺少样本主体的数量,只从相对数难以看出此次调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另外,即使样本主体选择得当,但由于大学生还为完全具备良好的经济基础,样本结论也未必能够代表社会当中大多数人的观点,而且,9%的学生样本占比虽少,但其观点未必就不正确。因此,材料的说法欠妥当。
最后,"物质生活丰富"和"物质主义潮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精神层面,后者是物质层面。所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会促进人类精神世界的发展"这一结论是有待商榷的。
综上所述,材料中存在不当归因、强拉因果等逻辑谬误,要想其结论"物质决定精神"成立,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
(2018年管理类联考论证有效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