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小镇(上)

序言

       春风不为少年留,留来留去留成仇。

       那年花开正年少,如今花毛二窝头。

       歪诗一首,驴唇不对马嘴。浊酒一壶,一醉泯恩仇。浊酒上头,才上心头就上床头。一转眼已是快四十岁的人,黄土埋了半截。都说四十不惑,我却只换来半世蹉跎。回首这不咸不淡的半辈子,生活留下了太多痕迹,不管乐不乐意都已然雕刻在脸上,镶嵌在头脑里,如影随形。生命如此沉重,它掏空了我的身体,蹂躏着我的灵魂。在经历了数不清的辗转反侧、百爪挠心这后,我俨然已经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

       床上那个把自己摆成太字的男人是谁?我有些说不清楚。你看,那孙子又心理阴暗了,焦虑起来能为点没影儿的事把自己气得胆疼。但是,有一说一我得谢谢他。这半辈子得亏有他,我过得还行。

       躺在床上,屋顶变幻着形状,日光灯也跟着颤抖。闭上眼睛,童年的一幕幕就像一部失真的电影在脑海中旋转,由远而近,逐渐清晰。里边有我、有她、有玩具枪、有小木马……

       原来,那个如风少年依然活在心中,从未离去。 

废城

       三十年前我生活的地方还是一处恬静的小镇,常驻人口不过两万,流动人口趋近于无。三条路、五条街,数不清的胡同。站在一条条胡同里抬头可见一条条的天空,那时的天好像比现在高,蓝得发亮。小镇并不总是好脾气,有时候也会显出它的妖气。每年总有那么几天沙尘来袭,小镇漫天盖地黄澄澄的一团,男人们戴上厚厚的口罩,妇女、孩子把整个头罩进色彩各异的纱巾,走在街上仿佛置身于伊斯兰世界的某个不知名的边陲。每当这个时候,老人们总吓唬我说:“外边闹妖精呢,不许出去乱跑,小心被妖精抓了去。”我乖巧的躲在家里,一边听收音机传出来的优美旋律“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啊啊……”,一边扒着窗户望着外边米黄色的世界。

       印象中的胡同很破旧却很干净,几乎看不见什么垃圾。家家户户为数不多的垃圾都被人们自行分类藏在隐秘处,攒着拿去换钱。路上行人寥寥,人们可以轻而易举的望见胡同的尽头。天气好的时候甚至可以望穿几条胡同,看清大街上驮着一家三口摇摇晃晃的自行车。我从不担心迷路,穿过胡同可以到达小镇的任何角落,就算一时忘记了方向,兜兜转转也总能找到熟悉的地方。小镇就像一个大棋盘,我是一颗自由的棋子,横冲直撞、到处发浪。

       那时街上汽车特别少,大街小巷还都是人的天下。听不到粗鲁的催命般的喇叭;看不见呼啸而过赶去投胎的摩托;前一秒风驰电掣转眼魂飞魄散的电动自行车还没来得及发明。镇上的人们无论骑自行车还是步行都不慌不忙,懒洋洋的。时不时还会毫无征兆的停下来高声攀谈,好像满大街都是熟人,但是丝毫没有追尾的风险。你会听到有人吹牛说认识镇里的某个领导、有人抱怨工厂发的苹果太小、有人再放声大笑……安详写在脸上,整个小镇就像一幅流动的画,时间仿佛过的很慢,岁月静好。

       小镇四周曾有城墙环绕,分东南西北四个关,关内是城,关外是田。听老人说在他们出生以前城墙和城楼就被悉数拆掉了,城砖早已不知去向,空留下了地名。我小时候曾无意中在城边的胡同看到一家院墙里砌着巨大的青砖和漂亮的白色石墩,石墩上的花纹依稀可见。我一直相信那就是遗留下来的城砖,遗憾的是随着胡同的拆除已经无法查验。城墙虽然没了,很长一段时期小镇的人们依然遵守着那条天然的界限。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小镇的关外还是一望无际的田野。

       同中国大部分新兴城市一样,小镇经历了翻天覆地的拆迁造城运动。朋友间戏谑的把这场拆迁造城运动归纳为农村包围城市、建设革命根据地和歼灭战三个阶段。正好与我党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斗争方式不谋而合。起初那些看不见边际的麦田,隐藏并孕育了无数生命的菜地以眼见的速度消失,代替它们的是拥挤不堪且千篇一律的住宅楼,远远望去特别像超市里码放整齐的午餐肉罐头。还有一些土地被建成了灯红酒绿的饭店和心怀鬼胎的工厂。工厂和饭店的废水不加掩饰的排进附近原本清澈的小河。那条在我的童年里既是游乐场又是水族馆的小河很快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臭水沟,人们避之不及。其中的鱼虾倒是因此获得了绝对安全的生长环境,没人敢再打它们的主意,只要能抗过废水的毒害就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随后熟悉的小镇开始悄无声息的发生变化,曾长期流连的书屋、小吃店、菜市场转眼间被夷为平地;边边角角之处时不时就会出现一片新楼房,而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那里原来的样子;本来闭着眼都不会走丢的路被修出了很多枝杈,走在上面一个路口转错就莫名其妙上了一条不知通往何处的路。胡同里的大爷气得直跺脚:“我打小在这儿土生土长,老了老了愣不知道挨哪儿买菜,转三条街也没看见一个早点摊儿,出趟门差点找不着家门儿,这叫什么事儿啊。”大爷,您老抬头看看,这儿还是您打小生活的那个地方吗?它大展宏图,您回家迷路。

       直到上初中那会儿,虽然当时小镇已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我的大多数同学依然散落在最原始的五条街里。每到周末,我骑着单车在各条胡同中游走。寻找相熟的朋友看上一下午录像或者痛痛快快的打几个小时游戏。那时候没有手机,但我能清晰地记得哪个朋友住在哪条胡同的哪个杂院之内。我庆幸曾经生活在那样一个年代,我们没有手机、微信,不需要通过那些冷冰冰的媒介相互转发客套的祝福;也不用站在高档小区的门口接受保安的盘问。找人全凭一声吼“你丫哪屋憋宝呢?”回答也是干吧利落脆“瞎他妈嚷嚷什么,西屋呢!”。更不需要出门之前拔个电话打探对方在不在家,方便与否。不在家问街坊十有八九能摸清据点直捣黄龙。不方便?屋里藏着蜜呢?要办事也得等晚上吧。就这么不要脸!那样的日子是短暂的,很快当地政府启动了轰轰烈烈的旧城改造项目,镇上最核心的五条街全部拆迁上楼。小镇的景象焕然一新,变成了一座陌生的美丽小城。相应的,由于固定电话号码的变更和回迁地点的混乱我几乎和所有的老朋友失去了联系,只能在某些尚能辨明方向的路段,依稀回忆起某栋楼房下曾是某位老友的旧居。

       如今走在街上除了地名,已经完全看不出它当年的模样,小镇早已失去它的味道,慢慢变成一个钢筋水泥堆积出来的没有温度的地方。楼,高得挡住日月星辰的楼;路,宽得像江河大川的路;人,像一群蚂蚁涌上街头,涌入地铁,整日为了那点可怜的口粮奔波,一刻也不敢停下来。人与人之间像蚂蚁一样分工清晰,泾渭分明。它们时刻睁大双眼盯紧自己的饭碗,除此之外两耳不闻窗外事,该看的没有精力看,该管的没有勇气管。在大街上扶老太太已经成为有钱人的冒险游戏。它们不停的算计,生怕少分到一粒粮食;它们相互猜忌、诋毁、陷害,只为能分到一粒沾着奶油的面包渣。我就是其中的一只蚂蚁,不想算计,不愿猜忌,躲躲闪闪,战栗前行,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卷入江河,消失于钢筋水泥的森林。

       每当经过边角之地,无意间看到残存的断墙、幸免的小屋,都能由衷的感到小镇的不甘。它是有生命的,还在顽强的活着,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向世人展示它早已支离破碎的芳华。但这种努力终究是徒劳的。它只能眼见自己被时代无情的吞噬,直到最后一砖一瓦,毫无办法。夜深人静的时候它会哭吗?我不知道。但我希望它会。我想向它告别,同它一起唱歌,唱那首《红豆》:

有时候 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那样我就不会显得如此孤独。小镇不在,我和童年也断了联系。童年于我只是记忆中的片断,我费尽周折也无力找到故景或故人验证其中的真伪。很多时候,我觉得记忆中的童年很可疑,脑海中好像幻灯片一样播放的一幕幕情景仿佛被修过图,又或者经过精心的剪辑。我甚至无法确定它们是否真的发生过,还是仅仅只是幻觉。每当如此,我都特别沮丧。我的童年早已无处安放。

回民饭店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整个小镇只有国营饺子馆和回民饭店两家像样的饭店。我对回民饭店的印象很深,不仅仅由于它的名字特别,更因为店里有许多叫不上名字的美味小吃,而且价格极其便宜——一毛钱就能买到一大碗豆浆和一张比我脸还要大的油饼。回民饭店的门脸儿并不大,它隐藏在一排店铺之中,左侧是一家熟食店,右侧是一家理发馆。唯一有别于其它店铺的地方就是它除了玻璃凡是暴露在外的地方都被涂成了深绿色,这种奇怪的装扮让它看上去很是扎眼。饭店里面摆设的有点像现在的大学食堂。柜台和用餐的地方被一长溜儿玻璃窗隔开,柜台里放着各种各样的小吃,服务员坐在后面面色凝重、言语犀利,无论男女长幼各个都形似已婚不幸福的中年妇女。

       那时候服务员可是很高贵的职业,不比谁矮一头,所以指望他们点头哈腰的为你服务,那真是吃了熊心豹胆。顾客同志们很自觉,尽量不给服务员添麻烦。想吃什么要像现在的快餐店一样自己去柜台排队点餐,完事还要自己端着盘子碗踅摸地方,就这样服务员还爱搭不理。所以一个人去吃饭是不明智的。我经常看到有人在饭点儿端着饭菜找不到座位干着急。有的人也是自作自受,说罪有应得也不为过。本来早上人就多,来了不提前占好位置,先倒霉催的点一碗热汤,那时候饭店又不提供托盘,不挨烫都天理不容。就算烫也只能忍着,扔地上还得赔碗。每次去吃早点,我特别喜欢观察那些端着热面茶或者豆浆找座位的大人,其下饭效果同现在就着啤酒烤串看综艺节目一样显著。皮糙肉厚在这种时候就显出了优势,端起来四平八稳、面无表情,大拇指头还能在汤里洗澡;细皮嫩肉的就是另外一副模样,一个个被烫的呲牙咧嘴、满面通红,见着桌子不管有没有人先放下来歇歇手。在餐桌旁吃饭的人心照不宣,或抬头相视一笑,或干脆假装什么都没看见。服务员眼里可不揉沙子,凡是需要费二遍吐沫的事儿和风细雨的时候少,疾恶如仇的时候多。你要敢在柜台腻歪,立马翻着白眼讽刺你,唉……我说你行不行!大男人还怕烫,连个汤都端不了……我说快点好不好,后边儿还等着呢,巴拉巴拉。你还得低眉顺眼的陪笑脸。要是胆敢炸毛,就要做好再也不来的思想准备,否则下次买油饼给你最小的,买驴打滚给你最硬的,买炸糕给你隔夜的,买面茶给你少半碗,说不定还会往里面吐吐沫。你就算生气,也不能拿她怎么样。都是根红苗正的无产阶级国家工人,你也是河里赶大车——没辙。为了尽可能不撒汤漏水只见他们猫着腰,胳膊伸得笔直,眼睛死死的盯着碗,迈着小碎步,嘴里不停的叨唠:“劳驾……借光……热的……”,那架势特别像皇上跟前的小太监,这时候要在底下使个黑脚,准能摔成残废。这幕戏的高潮就是伴随着一声女人高分贝的尖叫或者碗掉到地上的“哐啷”声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紧随而来的排山倒海的怒骂、讥讽和嬉笑。

       这种高潮很少出现。那个年代拼桌吃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餐桌的利用率很高,用不了多久总能找到座位。拼桌吃饭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强行拉近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大家比肩而坐,觥筹交错,体味飞扬,与其各自埋头尬吃不如尬吃尬聊双管齐下,很多人因此练就了“自来熟”的绝世本领。不管身边坐着的是人模还是狗样,坐下就能山南海北的胡聊一通,一桌人边吃边聊有说有笑亲热的不得了,吃完一拍屁股各走各的其实根本不认识。我对这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着哑巴胡比划的本领佩服得五体投地。谁说对牛弹琴不是好词,那是真功夫,能传世。你以为烂大街的社交类书籍在教什么——如何对牛弹出华美乐章。

       我曾在回民饭店参加过一次特别独特的婚礼。那是一个冬天,记忆中只有两三桌宾客。那时的婚礼没有现在冗长繁琐的仪式,好像二位新人并排站着,在主持人的引导下说了几句应景的话,大家鼓掌起哄,然后就甩着膀子吃喝起来。我还记得那天吃的是涮羊肉,饭店里雾气焯焯温暖惬意。只是局中人形象不佳,抽烟、放屁、擤鼻涕一样没落下很煞风景,与西游记中某个山洞中的场景相得益彰。我中途吃完和一个已记不起名字的小孩儿趴在柜台上玩一个简单的电路玩具。那个玩具只要用正负极笔一插就能唱歌。我们趴在柜台上听了一晚上“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期间望向宴席,几张桌子一时间杯盘狼藉,大人们已经喝得东倒西歪,他们大声的说话、放肆的大笑,高兴的时候手舞足蹈,动作夸张至极。

       现在要是有这么一场婚礼简直可以被称为行为艺术,说不定还能成为新闻热点。但是我一直觉得那场不大像样的婚宴才是最贴近婚礼初衷的样子,尽管我肯定没有那个勇气。婚礼说到底不就是请一帮亲朋挚友起哄架秧子喝顿大酒嘛。我始终不理解为什么要召集那么多根本不熟悉的人参加自己的婚礼。难道就是为了多收点份子钱吗?估计就是为了借机多卖几张门票,以祝福的名义把多年来出的份子收回来。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其它的理由。现在的人收到邀请函就像收到缴费单似的,没几个人由衷的为你高兴。但是你要胆敢不通知他,他还闹情绪,四处说你不够朋友。这孙子装的,脑回路也是无与伦比了。婚礼当天也不得安生,新人不管平时是什么鸟样,那一天都变得无比乖巧,礼貌周到的招待那些从未见过,却据称和你家交情深厚的各色人物。席间不但要一一敬酒热情寒暄,还要忍受他们的种种刁难。如果不幸遇到不开眼的货色难免要配合他们下流的笑话和游戏。想想既然各位大爷都花了不费的价钱买了门票,再恶心也得把这出戏演完。但是我实在无法理解有些人装作和你很亲热的样子,满嘴酒气拍着你媳妇的肩膀问,“新娘子,还记得我吗?小时候你还在我胳膊上拉过屎呢。这都不记得,该打屁股。”大叔,你让我们怎么配合你,是承认还是不承认呢?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那一刻我真的特别想打你,不限于屁股,真的。

       回民饭店的后边有一个特别大的院子,我经常去那里玩,里面的人对我都很友善。我觉得他们那时候都很清闲。有一个穿着浅蓝色制服留着板寸头的胖叔叔曾教过我用废报纸叠苍蝇笼,还教过我用一根普通的棉绳模拟日出。听说他是饭店里最大的领导,可我总觉得他像个无所事事的大师傅,肥头大耳的每天端大茶缸子满世界的溜达,却从未见他干过什么正事。饭店里一个会摇元宵的老头对我最好,经常给我讲故事。我没事就溜进后厨找他。他总是一边干着手里的活一边给我讲王二傻子,张疯婆子的趣事,听的多了总感觉这个老头也怪怪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个正常人怎么会认识那么多脑子不正常的人呢。我还清楚记得他给我讲的最后一个故事以及当时的场景。那天他怏怏不乐的坐在后厨通往院子的台阶上,我跑过去求他给我讲故事。他抬头看看我说:“好吧,再给你讲一个,这个故事你一定要记在心里。”说罢还用手指戳了戳我心脏的位置。我心想这老头儿今天怎么这么怪,讲个破故事居然要求背诵,还对我动手动脚的。但是为了有故事听我还是爽快的答应了他。他清清嗓子说:“从前啊,在南河村有一家人。你记住了吗?”我不耐烦的说“记住了,然后呢?然后呢?”他默默的抬起头望向天空,喃喃的说“没有然后啦……”什么情况!这老头老糊涂了吧,这也能算故事,也太糊弄事儿了。我央求他说:“老头儿,这个也太短了,你再讲一个。”他站起身来,掸掸套袖上的土,冲我嘿嘿傻笑了几声,咧着嘴说:“就这个,爱听不听。”说罢转身走回了后厨。写到这里我的记忆有些模糊。也许他不配合的态度激怒了我,为了以示惩戒我决定不再理他;也许他肚子里的故事已经被我掏干而故意躲避,总之那之后他再没有给我讲过故事,但是那个不是故事的故事我却一直记得。每当想起这段往事,我都会纠结那个歪戴着帽子,浑身脏兮兮的老头儿当年为什么刻意要我记住那句没头没尾的话。是不是想让我永远记得几十年前在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位家住南河村的老人,给我讲过许多有意思的故事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可真够贼的,给我使了个反转儿,让我记了个瓷实。当然,也可能是我想多了,兴许他那天仅仅只是偷了个懒而已。

       院子里有许多低矮的房子,大多数长期上锁,锁眼都已经生了锈,貌似已经很久没有人进出。这些房子成为了我探险的好去处。院子的西北角有一间不起眼的房子,不知什么原因门板裂开了一道大口子。我偷偷踹了几脚,一大块门板居然应声而落。透过门上的洞,可以看到地上厚厚的尘土和排列整齐的柜子腿。我见四下无人往里面扔了一块煤渣,确认没有动物在其中做窝,顺着门洞爬进去一探究竟。里边的景象着实把我吓了一跳。两侧的架子上摆满各式各样的玻璃药瓶,中间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铁架子,上边依次挂满玻璃管,里面残留着不同颜色的液体。看得出来,这里是一个废弃已久的实验室。那一刻,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前一天晚上《蓝精灵》里格格巫制作魔法药水的情景。我挑了一个比较大的玻璃杯,学着卡通片里格格巫的样子挑选好看的药水一管接一管挤了进去,杯子里的药水时而像变色龙一样变换着颜色,时而像万花筒一样五彩缤纷,最终开始浑浊,冒泡。煞那间,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昨天晚上格格巫配魔法药水的最终结果好像是——爆炸。我被这个念头激出了一身鸡皮疙瘩,赶紧连滚再爬的逃出了院子。我穿街过巷在距离院子很远的一个墙角躲了很久,确认没有发生预想中的大爆炸才胆颤心惊的跑回了家。

       后来回民饭店和大院子都被拆掉了,我发现这件事的时候那里已经不声不响的变成了一座百货商场。小镇貌似再没有正儿八经开过经营回民小吃的饭店。我告别了大院子,告别了友善的叔叔阿姨,也再没有吃到那么多正宗的回民小吃。多年后,我曾在其它的城市误入过一家据称当地有名的回民小吃店。本打算将错就错,追忆童年,结果吃得火冒三丈。那螺丝转硬的都能砌墙,把我的牙床子咯得生疼;还有那炸糕,改名叫炸豆包更贴切。我很疑惑他们这么蒙事儿,就不怕回民兄弟吃了一嘴面粉愤而砸店吗?这帮丫挺的。听说原来回民饭店里负责烙烧饼的师傅在镇上开了家烧饼店生意兴隆、发了大财。我曾慕名尝过几次,总觉得味道差强人意。每每看到食客眉飞色舞、交口称赞,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我都会赶紧咬上两口闭目凝神细细品味。可无论我多么故作深沉,都骗不了自己的舌头。师傅还是那个师傅,味道却不是三十年前的味道了。我想手艺这东西只会越来越熟练,变的大概是人心吧。现在,还有多少人能够坚持对原料精挑细选;还有多少人愿意精耕细作,为了展现最好的味道严格遵从传统的制作工艺。一分钟做十个,还是坚持十分钟做一个,我想再现在的环境里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前者。

大小角商场

       小镇只有两个能勉强称得上商场的地方。一个在镇南叫小角商场,一个在镇北叫大角商场。我除了偶尔添置文具或者玩具以外很少光顾。当时的商场是不允许卖食品的,单这一点就会损失很多客流。在那个人人赚着死工资刚刚吃饱穿暖略有结余的年代,没有多少人有闲钱总去买那些锦上添花的东西。其实,当时商场的货品还算齐全,而且摆放的很人性,会把人们最常买的东西摆在最外边。不像现在的商场,一楼永远是黄金、翡翠、钻石之类名贵的玩意儿。那东西既不属于消耗品,也没有任何使用价值,过眼瘾的比真正出手的人多得多,一个礼拜都不准能卖出去一件儿,不知道为什么可以长期占据各大商场的有利地形。如果就为了贪图那点华而不实的客流量,多半是打错了如意算盘。现在连互联网都开始追求有效点击,为了增加几个僵尸粉犯不着如此呕心沥血。再说万一被坏人惦记上,抢起来不是更方便,这是不是有点开门揖盗的意思。

       记得小角商场的一楼,曾经有几个货柜专卖纽扣。各式各样的纽扣排列在一起煞是好看,特别像一盒盒形状各异色彩艳丽的巧克力豆。现在已经见不到有什么地方卖纽扣,以至于我每次穿上有纽扣的衣服都很拘谨,生怕不小心搞丢一颗找不到地方配。纽扣虽小却很实用。它能被堂而皇之的摆在商场的一楼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那个年代人们普遍的生活态度。我是在小学的课堂上学会的缝纽扣。那时候学校里除了文化课,还会教授一些必备的生活技能。所以,我每天上课不但要带铅笔、橡皮,还要随身携带锤子、钉子、钢针等劳动工具。前些天,我的孩子误将转笔刀带进学校竟然都被认定为危险物品,差点儿被班主任没收。照这个标准,我当年的那身装备放到现在随便单拎出哪件来都能把老师吓得猝死。当然,我们带那些危险的家伙什儿上学可不是为了打架的时候拿出来虚张声势。那些年,我在课堂上学会了织毛衣、缝椅垫儿、钩辫花儿、做板凳,光补衣服的针法就学了三种。不知道现在的孩子还有没有机会学习那些能看似无用却能真正派上用场的知识。一楼还有一长串的柜台专门卖布匹。各种颜色、材质的布被卷成卷依次排列在柜台和展柜上,像一道道彩虹。那个时代特别流行自己买布料做衣服。都说自己做衣服省钱,其实连工代料算下来也剩不了几个钱,而且做出来效果好不好全在师傅的手艺和他当时的心情。我有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就是请师傅做的,上好的布料,上好的棉花,穿起来又笨又重,像头北极熊。穿在身上到是真暖和,大冬天的在外边站着不动都会出汗。有时候我在路上走的久了,热得实在受不了,都要拉开拉链敞胸露怀凉快凉快,搞得路人都用怪异的眼光看着我,可能觉得这孩子精神不大正常。

       后来,小角商场门口出现了一拨人当众摆摊赌博。他们有的蹲在台阶上耍骰子、有的从铁盒子里抽出一把铅笔比来比去。我也搞不清规则,反正总不缺自以为是的家伙往人家口袋里送钱。商场门口乌烟瘴气,一地烟屁。只要有成年男子进出立马就会涌出一帮人连炸再骗让你试试手气。那情形就像现在被一帮中年妇女拽着卖光盘一样尴尬。我每次经过的时候都恨不得化身警察,把他们一网打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有一天,我路过小角商场,看到大概十几个人像豹子一样扑向了那些赌徒。我还以为有人碴架正转头想跑,就听到其中一个人大声喊“铐上!”,我瞬间明白这不是一般意义的流氓打架而是非同一般的打击流氓。那是我第一次亲眼目睹警察抓人,把我激动的忘乎所以。我兴高采烈的挤到了围观群众的最前边,看见警察正拿着手铐往赌徒手上拷。那副手铐银光闪闪的,沁出一股寒气,亮的吓人。当时,我不知道哪根弦没搭对,可能是相关的场景想象的次数太多,发自内心的觉得我就是警察中的一员,竟然一边蹦一边不由自主的指着赌徒大声喊“快拷上,快拷上,别让这帮王八蛋跑喽。”一个警察回过头来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我瞬间手脚冰凉、全身石化,待反应过来,赶紧一溜烟儿的跑回了家。

       小角商场的对面是菜市场,斜对面是小镇唯一的一家粮站。好像镇上所有的人都只能去那里才能买到粮食。那时候买粮食不能用现金,而是要用一种黄黄绿绿的粮票按斤兑换。起初,我一直以为粮票是一种福利,和工厂定期发放劳保用品是一码事。后来才知道那些薄薄的小纸片也是工资的一部分,而且你只能拿它换粮食,除此之外连根冰棍也买不了。父亲带我去买粮食,为了让我不至于太过闹腾,总是到菜市场里买五分钱一串的鱼片或者四角钱一袋的塑封贝壳收买我。塑封贝壳是我的最爱,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爱上海鲜的。现在海产品极大丰富,那种塑封的东西已经不大常见。这些年只在海滨城市街头巷尾的小商店里见过几次,只是我已经不敢再买给我的孩子吃。电视上说那种食品重金属严重超标,吃了会变傻。以我现在的机灵劲儿,估计那时候的食品厂商还没有掌握这么高深的制作工艺。所以,我可以像嗑瓜子一样,磕开一个个贝壳,肆无忌惮的大口吃里边鲜美的贝肉。不用担心食品有毒是一种幸福,那个时代才有的幸福。由于一袋塑封贝壳的数量有限,父亲为了降低收买我的成本,只允许我在晚饭的时候打开。所以,如果你那个时候认识我,一定可以看到这样一幅景象。一个中年人骑着大二八自行车,车后架驮着粮食,大梁上驮着我,晃晃悠悠的回家。而我抱着塑封贝壳,一脸心满意足的样子。

       大角商场由于离我家太远,去得次数相对更少些。只记得在那里得到了人生中第一把玩具枪和第一台手持游戏机。有段时间,特别流行用手持游戏机玩俄罗斯方块,几乎人手一台。谁要能够将那个游戏打到最高分,可以吹上几天的牛。小叔作为家族中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暴发户,无法忍受我整天可怜巴巴的蹭他机子玩。禁不住我长时间的谆谆善诱,最终一时糊涂决定送我一台。我清楚的记得那天异常的闷热,街上行人稀少。强烈的阳光下,远处的柏油路也好像变换了通常的形状,柔软得像一块黑色的橡皮泥。我们走进同样闷热的大角商场,径直来到卖游戏机的柜台。售货员阿姨昏昏欲睡,面无表情的从柜台里拿出两台游戏机让我们挑选。两台游戏机价格相同,一台是粉色的只有俄罗斯方块游戏;另一台是蓝色的据说里边除了俄罗斯方块还有四五个不同的游戏。我跳着脚要那台蓝色的游戏机。小叔摆弄了半天,也没能进入任何一个游戏。他向售货员咨询,售货员阿姨一脸的不耐烦,眯着眼睛连连哈欠的说:“不知道!不知道!你到底买不买,买就快点挑!”小叔拿起粉色的游戏机按了按,游戏机亮了。他看看我,又抬头看看售货员说:“还是这台好,简便,就买这台吧。”我当时气的快要原地爆炸。那破游戏机总共就两个键,一个下边写着电源,一个下边写着开始,傻子都能打开。再说,花同样的钱,是买一个西瓜,还是买五个西瓜,这是一道送分题好吗?没文化真可怕。

       现在,我开始理解小叔当时的心情。一个大老爷们平白无故的站在商场里被一个小姑娘训还不能还嘴得多窝火。有台阶不赶紧下,等着留在商场里过年啊。如今,要是哪个售货员还是那个死样子,我估计她都活不过片头曲。伟大的互联网什么东西买不到,躺在床上动动手指头,管它美国、新加坡还是印度尼西亚全都送货到家,客服清一色的台妹范儿,张嘴不先叫“亲”都不敢和你说话。你个小丫头片子得瑟个毛线,信不信我给你差评。这就是时代的局限,它让我们必须委曲求全,也让我们不敢再随心所欲的散德行。最终,我在小叔的资助下拥有了一台女里女气的粉红色游戏机,并用它打出了足以让别人羡慕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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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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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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