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竟然下雨。最近感觉到哪里哪里下雨。在纽约时看新奥尔良的天气,温暖、晴。到来之后就变成连日阴雨。而纽约又在我们离开时升温,直到回去——但穿裙子(同时商场写字楼冻死人)的季节到来,确乎是大势所趋了。
早餐菜单乏善可陈。保姆吃素(信佛+减肥),背影侠又一早留言说酒店附近就是好几个便利超市,于是和保姆带LA下楼去看看到底有什么。
酒店有125年历史,是奢侈酒店联盟成员,还是美国地理历史标志——据说所在的法语区就是发源于大堂(法语区法式建筑已经所剩无几,西班牙占领期两次大火的缘故,于今多为西班牙风格)。最喜欢的就是这种风格。
出门时路过酒店著名的“旋转木马”酒吧,造型独特,建于1949年,到中午已经开始熙熙攘攘了。
我们住的套房以诺贝尔获奖美国作家Williams Fauklner命名,他在这里住过,房间里还有很多他的作品。
酒店给小朋友准备了大礼包,蜡笔、涂色书之类,最好玩的是有一个富士相机和一套胶卷——LA的第一个真正的相机(尤其并不是电子的)。没想到酒店所在的地方竟然也那么便利,不远就有好几个walgreens/cvs...,周围很多礼品店,五花八门。纪念品可见当地风俗,比如很多羽毛面具,颇美丽,还有各式项链——有夸张的彩虹色大珠子,有给LA买的第一次看到的洗澡用的小鸭子串成的项链。
新奥尔良爵士乐、饮酒,嬉闹气氛和乱糟糟的建筑相映成趣,尤其来的时候是周末,音乐半夜依然可闻。到早上街上仍有在喝的人——即便是这样比较好的地段,气氛依然生动活泼。带着LA在一个门口站着时,竟有个乐呵呵的端着快餐杯的工人模样的人跑过来,开心地把自己脖子上戴的一串紫色party链子给她戴上,令人只是想笑。
昨天临走时之前给LA千挑万选的荷花雨靴到货了,就是给她踩水用的。下雨天的好处就是刚好可以派上用场。LA上街踩水很欢乐。据说楼顶还有个泳池,没来得及去看。之前背影侠坚持说我们住在帐篷里,坐上机场到酒店的车时我们还不知道住哪里。收拾行李时问他有没有泳池要不要带泳衣,他说有,又补充说:如果下雨的话,帐篷旁边可以用塑料盆接着。直到早饭时,LA还在纠正:我们不在新奥尔良,在滕特斯(Tents)!
昨晚无意才说起意识到subway是法国的——法棍啊。今早陪保姆去买早餐,刚好是法语区的“法餐”。LA第一次吃,包起来,吃得不亦乐乎。一个小朋友竟吃掉常规的6-inches那么多。话说这里好多LA——昨晚就是LA在LA(路易斯安娜)州的LA(路易阿姆斯特朗)机场。
旁边的大街似乎直达水边。来之前看到说必须体验的有轨车,就缓缓出现在眼前。红色,漂亮。
杂七杂八买了些东西,回家路上,好多蚝餐厅。有的应该十分有名,还有人排队。
本打算把东西放回去休息一番再出来的,被一家餐厅的玻璃窗内现烤生蚝的火苗吸引,直接走了进去。今天街上各种小吃店吃吃喝喝的感觉很好。保姆把东西送回家再来。
在纽约给LA买过一本书“what a fine dessert”里面提到的turtle soup,菜单上也出现了,尝之。略酸。
Etouffee回头再吃。
著名的Commander's Palace餐厅,预订了晚上。
记流水账时,窗外飘来一片音乐,俯瞰,一群人盛装拿着白色手帕挥舞着慢慢起舞前行。有趣。第二拨时才注意到是婚礼,还有两个警察摩托开道,一辆警车在后面压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