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写字的人,几年来也一直在写,虽没有写出掷地有声的传世之作,但我的生活都在我的文字里面不朽。我写的很少,常常一个星期也写不了一篇两千字的文章,打开文档总在那里斟酌踌躇,非要揣摩出最好的状态寻找出最好的词语来。听说有的作家一天能写好几千字,几十年从未间断,很是佩服,要是我,肯定要吐血。
我写的少,所以字字如金,格外珍惜。老早以前决定开始写日记初买纸本时就特意买了结实防水的厚本子,然后每天写一些上去,几年下来也蔚然可观,记了好几本放在抽屉里,从不让他人翻看,虽有藏拙的意味,但我之主要目的还是怕别人不爱惜弄脏弄破,我有一点点洁癖,见不得不干净的物事,也见不得不识风情者对文字的亵弄。
旧时书香世家子弟习文第一课即被父母教导,一要珍惜粮食,而要敬惜字纸。我的对文字的态度,也大概如此。我写东西总要在U盘另外存档,以防有一天电脑中毒或是丢失写下的东西随之消亡。有时写一些较长的文章,不可能一挥而就,于是一天写一段临睡时存在U盘里,第二天写下再存,如此这般虽然麻烦,但是务必要求万无一失。有时即使是我在知乎网写的问题答案,我也会小心翼翼复制粘贴存起来:如果有一天网站倒闭了呢?我总心有顾虑。
看《红楼梦》林黛玉焚稿,我心里只替那些诗稿喊疼,同时也叹林姑娘傻,记得《文学回忆录》里木心先生说其年少时模仿林黛玉随写随烧,老人家大叹其年少痴傻,后悔道:烧不得呀。我看到这也总是笑起来,心里直感自己侥幸,还没有这种想法。我给人写信,也爱写电子稿,或者干脆发邮箱,遇到有的朋友特意要求手写,我总是为难:电子稿能存档,我给你写的内容我以后还能翻看,我给你写信同时相当于我给自己也写。而手写稿我不大可能再誊抄一遍,信一寄出,即与自己没半点关系,慢慢就忘却了,就像朋友也一样消散般似的。
以前有一位红颜知己,与我不在同一城市,我们依靠网络互相交流分享,某天突然心血来潮恳求我每月给她写信一封,还特别嘱咐必须手写,我不想辜负她,但同时为自己的文字即将远离自己而心酸,写信时酸言苦水直往出涌,她收到信后问我是否家里有变故,为何从信里读到一股母亲送女儿出阁的哀伤,我听后哑然失笑。
董桥年老曾审视自己说他“对得起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这真是分量极重的一句话,对于写字的人来说,这句话可以作为为衡量自己一生写字的标杆。我虽只间间或或写过一点点文字,但我看到那句话也心感振奋,虽有夸大之嫌,但我对文字的本性态度也像如此,虽没有说出类似的话,但心中是有其想法的,所以我从不肯粗制滥造,拿一篇烂文章来“对不起自己”。同时对于写下的文字也从来小心翼翼保存,狡兔三窟,我则将其复制好几份存于不同的地方,生怕不小心遗失。
上周末早起,被外寒冷,不想下床,遂把电脑抱上床背佯在枕头上翻开电脑写,那个姿势蛮舒服,我写着还想史铁生是否就是这样写完他的那些精致的散文,不由得有一种代入感,心里风生水起。我续写的是前一日未写完的有关我台球生涯的一篇文章,已断断续续写了三千字,还未删改算是初稿。舍友都还在睡觉,窗帘外的阳光想进来被窗帘阻挡了,有一些微黄。约莫一个小时我又写了一千字不到,背部已经酸痛了,想放下电脑躺下歇一歇了。我近来写文章一贯爱在简书网的编辑器上写,Markdown的界面简洁明了,煞是好看,写起字来不用看见Word上方的那一堆功能,心里也明净澄澈,但我每每在简书写完照例总要复制到一个文档里存起来。那天早上九点十四分,我一只手放下枕头另一只手把简书上的近四千字复制然后粘贴,床上被子臃肿电脑放在腿上又不太稳当,也可能早起思维迷糊掉以轻心,于是在我执行复制的时候,手一滑点击了紧挨复制键的剪切!晴天霹雳五雷轰顶欲哭无泪肝肠寸断……中文所有能表示震惊绝望的词语都形容不了我彼时的心情:那四千字我写了三天。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那天尽量掩饰我的伤心,强颜欢笑迎合着舍友的调侃,心里却在泣血。我摔断过胳膊,我也丢过数额不少的钞票,我也曾因为坏脾气伤透了亲人朋友的心,但那些所有的悔恨加起来也不比我误删文章后的自责。我不知道该怎么跟自己交代了,我要重新写一遍吗,或是彻底放弃换个话题,我都不想,我只想要以前的文章。
那篇文章我一直留着,幸好前几日写的那三千字早被我保存,我现在把它们都复制到简书里面,至于被误删的后续,我也不大打算补上去了,就让它在那里,像一座纪念碑的样子。我要开始写其他的文字了,这次我一定小心。
2013.12.17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