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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一则新闻,标题是《父母卖掉房子送独生女留学,女儿嫁老外父母崩溃》。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张勇和朱静两夫妻老来得女,对女儿张莉特别宠爱。10年前,女儿没有考上心仪的国内大学,夫妻两卖了110平米的房子,换了70多平米的房子,每年花费30万元(对于家庭收入不算太宽裕的张勇来说,是一笔巨资),满足女儿的意愿,让她去美国留学。
张勇夫妻还给女儿划了几条红线:不能找外国人做男朋友,更不能嫁给外国人,毕业后要回国工作。结果女儿不仅留在美国工作,还要嫁给外国人。张勇说,他现在的感觉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为别人培养了一个女儿。如今,他最犯愁的是:“将来我们老两口老了谁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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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这对夫妻自私自利,以孝顺要挟女儿,无权利要求女儿回报等等。其实从新闻上来说,夫妻两观点不尽相同。对于女儿的选择,张勇的态度很坚决,不同意女儿同外国男友结婚,并且毕业后要回到中国工作,否则就要和女儿断绝关系;而朱静却说,不管女儿做出何种选择,她都支持,只要女儿幸福。但想到以后要一年才能跟女儿见上一面,她心里还是很难受。
可见张勇的要求确实过分了,朱静还是很通情达理的,不过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一年才能和女儿见上一面对她来说还是很难受的。为什么难受呢?家里所有的资源所有的爱都付出在这个唯一的女儿身上,她却决定留在美国结婚生活,对于多数的传统中国父母来说,心理上确实是难以接受的。
试想一下,假如当初女儿要求自费去美国读书的时候,夫妻两以家庭条件不宽裕为由拒绝她去留学,那会怎样呢?有人会说父母不通情达理么?不会的。事实上,女儿提出这样的要求本来就很过分,不懂体谅父母,一味地索求。而父母不但不理性地断绝这种过分的要求,反而纵容了这种过分,这是一种溺爱,一种过分的爱。父母付出这种过分的爱,虽然是为女儿着想,但何尝不希望有所回报呢?
世间所有的爱都不是无偿的,都希望对方有所回报,如果付出的越多,得到自己所希望的回报越小,就会觉得很吃亏,觉得后悔不已。
假如这对夫妻力所能及地支持女儿,也不支持女儿非分的要求,就算最后女儿在外国工作结婚,夫妻两何至于这么伤心后悔呢?因为你对女儿付出的是正常的爱、不过分的爱、理性的爱,你自然也不会对女儿要求过多,女儿如何选择,只要她幸福,你都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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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么是理性的爱呢?爱的度如何衡量呢?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提出了一个差序格局的概念,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就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湖水里,以这个石头(个人)为中心点,在四周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纹,波纹的远近可以标示社会关系的亲疏。
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我为中心,按亲疏程度扩展开去。费孝通虽然说的是中国乡土社会的关系网络,但用在现代社会的关系中是完全成立的,也是很有意义的。
一个家庭应该以夫妻关系为核心,以子女、父母(或者自己最亲近的人)为波纹第一圈,逐渐扩展出去。核心是夫妻,夫妻之间各自以自己为核心。
这样每个人都是先爱自己,再爱自己亲近的人,既有核心,又亲疏有等,形成的社会关系才最稳固最健康。如果你把爱别人放到第一位,别人把自己放到第一位,没有把你放到第一位,那么这种爱是不平等的,付出的越多,越是对自己产生伤害。
现在很多家庭都以孩子为核心,一切为了孩子,这种溺爱,换来的往往是无止境的索求,或者孩子并没有你想象那样孝顺你,你就会觉得吃亏,觉得受伤害。
有一种说法是父母养育孩子是天职,不应该要求孩子回报。这种说法也是不健康的,你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固然是一种责任,但孩子成年后对你不管不顾,你真的一点怨气都会没有吗?不会的。人类毕竟不是动物,那种只养大儿女到成年就彼此陌路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孩子成年后还需要父母的支持才能走得更远,父母也需要孩子的照顾赡养,晚年才能过得更好。
差序格局其实是一种利益最大化的社会关系,既有付出,也有收获。你养育了孩子应该期望孩子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回报,但是不能期望孩子以父母为中心,孩子应该以自己为中心。
爱不是一种投资,但同样需要回报,不求回报的爱是一种畸形的爱,注定不能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