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书吧,我裹紧了大衣,成为街上普普通通的行人。穿过第一条街道,右转上天桥过到马路对面,这里是个商业圈。三十层的写字楼在旁边矗立,压的有点喘不过气。
贫庸的我,就在里面上班。所谓贫庸,就是又穷又庸俗。喜欢油腻的炸鸡块,唱随大流的情歌,锃亮的皮鞋和经理的一样。我走进写字楼里的电梯,电梯里只有我,我整理自己的衣领,调整了自己的情绪,按了十四楼的电梯。“真tm的不吉利。”每次我都这样子想。
等着,等着“叮!”电梯到了。
我低咳了两声,走进我的办公区。然而并没有人因为我的到来抬起头,而我的位置,坐着不认识的人。
经理拿着水杯和从他的“包间”走了出来,“你来了,我这里有一份资料,帮我打印十份,然后交给蛋子。”
我匆忙点头,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把印好的资料给了蛋子,蛋子回过头看着我,“今天你不上班你来凑什么热闹!”
卧槽!我这脑子!我今天不上班!
我还以为被老板炒了!
从我走出书吧,我就似个发条一般,机械且木讷的跑到公司了。
我讪讪的笑了笑,内心有点高兴,庆幸自己没被炒鱿鱼,又有点失望,具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失望。
无事可做,我打算去隔壁的阿信家。阿信是我最好的邻居,在我搬进去的那天,他举着四十斤的哑铃来接我。从我第一句也是最后一句对他说谢谢,他就毫不客气的经常跑到我家蹭吃蹭喝,俨然的自来熟。在我最孤独的时候,阿信走进了我的生活,我和阿信变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开门,阿信,你大爷我光临寒舍!”也只有对着最好的朋友,我变得这样大大咧咧。“哎呦,周大爷,本寒舍蓬荜生辉啊”阿信一边开门一边接我的话。
我去厨房拿了个西红柿啃。阿信还在编程序,我走到他的电脑桌旁,拿起他扔在地上的书,随便翻到一页看了起来。
“阿信”,“嗯?”,“我今天遇到个女的,在书吧,老漂亮了。”,“嗯哼?然后呢?”,“。。。”我沉默了,“你不主动?”
“。。。”我还是沉默。
我那什么资格主动呢?我拿着八百块的工资,养着四百块的房租,剩下的四百块在那个岁月勉强供起了我的生活。
我就像手上这颗西红柿,放在冰里才能不坏,拿出来就容易被人捏坏,活在这拉拉扯扯的世界,满身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