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谈了革命发生的机理,但其论述策略与当下类似的革命研究稍有不同,托克维尔身上有着极为古典的东西。
一般的革命研究,首先会给出革命的定义,指出革命区别于内战、王朝更迭等,其次在这个定义下寻找合适的案例或者样本,再次在案例或样本的基础上进行实证研究或者案例比较研究,此外再细分可以分为同中找异和异中找同。最终,社会科学家们力图探究出革命的原因,希望最后得出一种理论图示或原因列表,可以解释过往和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革命。
现在大致来看,关于革命的原因或是心理学上的,根源可以革命前后的群体心理中找到,这点似乎类似于托克维尔的结论,可以肯定他们有受到托克维尔关于革命前后法国社会各阶层群体心理的分析,由其是农民;或是结构上的,与社会复杂的阶级关系和社会基础都有关系,这一点似乎也能在《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第二编找到依据,但是就社会基础中究竟是文化传统作用更大,还是经济基础作用更大,前者似乎可以追溯到韦伯(实则不一定),后者则大多为马克思主义者;如果说社会基础和阶级关系这种结构太过宏大,那么还有具体的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的解释,诸如价值与功能不匹配,社会系统紊乱导致了革命这样的解释;又或者革命前后关键人物的能力和小集团集体行动的能力似乎也很重要,如查尔斯·蒂利关于暴力的分析很有名,小集团的暴力和资源汲取能力十分关键,而人数多少则并非那么重要。此外,还有一支西马,如葛兰西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最后,亨廷顿的分析也很有名,他将现代化的问题纳入到了革命问题的考量之中。
回到托克维尔,与以上诸位最大的不同或许在于,他并没有一上来就给出革命的定义,他在书中反复提到,他希望最终能逼近革命本身,也就是超越于法国革命、英国革命之上的革命本身。但是那个真正的革命,只能在对具体的革命的分析中逐渐清晰。我们可以探究出一大堆法国革命发生的原因,但是,革命本身是什么,它真正带来的是什么,与它本质相关的是什么,却难以用实证的方式去考量。当前的做法一般是将两者分开,对某一具体革命的探究是政治科学的任务,对革命本身和本质的探究则是政治哲学的任务。然而,在托克维尔那里,这两个任务不仅无法分开,而且密切相关。法国革命可能只是一种偶然现象,与法国的国情关系密切,但是,法国革命背后的一种新趋势却是势不可挡的必然。倘若无法了解这种新趋势是什么,那么对法国革命的原因探究得再详细,也无助于对未来的预判,更不能知晓人当如何行动。我们现在一般把指导行动的学说视作原则和意识形态学说,是“应当”之学;超然于研究对象的上帝视角的科学研究,是“事实”之学。在政治大学问里面,前者是政治家的学问,后者则是政治学家的学问。但是,在托克维尔这里,我们看到了应当和事实的一种结合,这种结合其实是一种非常古典的视角——社会的现实秩序与人的内在心灵秩序存在一种对照。法国革命的前后是事实,透过法国革命所观察到的革命精神本身的趋势——平等时代的到来也是一种事实,但是,平等时代并没有太多光辉,它可能是一个奴役的时代,托克维尔在书中反复提及了平等和转纸的亲缘性。故而,未来是平等的时代没有错,但并不一定是一个健康的秩序,若想在平等时代获得健康的秩序,那么,人应当追求崇高,在不可避免的同质化的过程中,追求能存活于平等时代的高贵,托克维尔会赞同平等时代的高贵是自由。
在托克维尔这里,我们看到了必然的趋势,也看到了所谓的人的能动性。但是与黑格尔主义不同,人的能动性并非是增进或者延缓必然的趋势,而是在一个大趋势下如何安排自己的生活。人的未来仍然掌握在自己手中,尽管是受限了的未来,是平等时代舞台上的未来。尽管带着镣铐,但依然可以选择跳何种舞,可以跳得丑陋,也可以跳得优雅。甚至,为了避免必然的趋势在某一具体社会传统之下朝坏的的方面发展,人当努力以健康的精神秩序和知识抵抗。由此,知识的目的逐渐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