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始读,一口气读到卷一,可是又觉得蒋勋的文字是值得回味的,今天又重温了昨天的段落。
平时自个弹琴时,专心安静,没有旁鹜,能明白阿内物我两忘的感觉。可是在人前演奏时心里却有了微妙变化,指尖也就传达不出静定平和了。“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就是我执啊。
好的作品会令人忘了那是一件作品,因为你已沉浸其中,你没看到它,而是感同身受它。正如前日听古琴老师演奏《大胡茄》,听到忘了它的旋律,只有自己的血脉随着琴声的气息起伏,冰凉的双手有了温度,琴友勇红讲述她的体会是感受到了能量,忘了旋律。
我去过很多地方,甚至远至非洲,住过酒店无数,可往往只是匆匆过客,视而不见,食而不知其味。喜欢蒋勋这种做法,以自己的方式让原来无关的地方,时间、空间都有了缘分,让生活有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