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萋萋的草地上,鲜血染红了大片的小草和土地,公主身体扭曲,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被丢弃在地上,战象全身的长鬃毛被鲜血凝固成了一块一块的。当天晚上,天降大雨,磅礴的大雨冲洗了所有的残忍,冲断了一颗半大但很茂盛的小树。小树倾倒下来正好遮挡在了天赐身上,虽然小树不大,但足够遮挡住天赐。天赐很幸运地没有被天上地秃鹰吃掉。
三天后,天赐从昏迷中醒来,只看到了公主挂着血肉的白森森的尸骨残骸。天赐一声不吭,埋葬完公主,默默地转身就走,迎着如血地夕阳,背影悲壮而落寞!
于是天赐来到了一篇陌生地丛林,开始以傻大个地身份出现,它沉默寡言,但是与世无争,开着自己的澡堂,过着它曾经梦寐以求的日子。它强迫自己去忘记过去,去享受现在这份它久已渴望的生活,为此它还娶妻生子,尝试与过去的自己一刀两断。
但是,它想忘记过去,过去显然没有那么容易忘记它。它又被人找到了。而且这一次,又是因为它,它再次失去了生命中重要到不可替代的妻儿。它知道,它的躲避是没用的,它的逃避只能让它失去更多,它必须正面迎接自己命运的挑战。它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它现在只想为自己的失去讨回一点公道,想为更多不想失去的同仁做点什么。
短短的一瞬间,天赐想了很多很多。就在几个追捕者想要动手缉拿天赐的时候,天赐平静地说:“走吧!我跟你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