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一生中单独观看的第二部影片,第一部是二十四年前的《霸王别姬》。所以,我很有经验地准备好了纸巾与眼镜,把手机开到静音,准备沉浸入一个别人讲述的故事中去。
我出生的那个年代,是不可描述的混乱年代与改革开放时代的过渡期。因此,对于两个标志性时代的特征,都有一些熟悉,却都不曾亲自经历。不过,在二十一世纪的影片片头出现巨幅的太祖像多半不是为了记忆而是出于反讽,就像现在我们看着金正日葬礼上真诚痛哭的朝鲜人民一样,有着明晃晃的时代优越感。当然,故事的背景,就是在那个年代,那个属于我们上一代人的岁月。
文工团时期的光线很温暖,追忆的长调伴着修长的大腿、玲珑的腰身、饱满的胸、挺拔的背、紧绷的脚弓,以及晶莹的巴掌大面孔排着整齐的行列出现,节奏是富有时代感的激昂与严谨,只见美丽不见色情,可以想象影片拍摄前的五个月的基本功训练中冯大导演看着这一幕时一脸的满足与感怀。这是他的青春剪影,那时他只是一个文工团里出板报的小干事,身处环境中却游离于目光外,许多年后他功成名就,可以搭起3500万的整个布景,却再也寻不回当年的旧时光。于是,即使在最明亮欢乐的文工团生活片断中,背景音乐仍是如泣如诉,催人肝肠。
几年前黄轩刚出道的时候,我就觉得这娃长得太正,太像好人,没有一点儿邪魅调皮的气质,恐怕运气就不会太好,果然。这些年来大家都知道他优秀,却总是惨被换角,或是延误拿奖,所有的认真努力都用来反证他的倒霉,最适合的戏分永远是深情款款然而半路就被领盒饭走人的初恋男二号,即使这次很精彩地演了很有故事的男一,也莫名其妙遭禁。十月份的有关新闻里是参演的小花们落泪和黄轩沉默的图片,图片中他眉头紧锁,目光冷峻,仍然是一身的郁郁不得志。这样的一个经历,演起刘峰来简直就是本色演出,何况他还有锤炼了那么多年的精湛演技。从文工团时期对所有人都一脸笑容争取努力表现做好人,到真情表白被告发后的委屈愤怒心存内疚,上战场后的冷静果断到一心求死以解脱,到残疾转业后的万念俱灰,直至最后,听到何小萍的诉求,洒然微笑,用仅有的左手抱住了她的肩膀,丝丝缕缕,段落分明,完成了一个好人的成长。
刘峰是个木匠的儿子。他所有的特长就是心灵手巧,能修各种东西。平凡的出身让他对文工团里的任何人都有求必应,生怕被振出主流圈子。于是他辛辛苦苦做着好事却没人领情,大家认为他既然对谁都好,那么对我好也就没啥了不起——我在上大学的时候也是这么想我们专业的一个男生的,他不仅专心学习,而且对谁都好,所以对人好只是出于本能。刘峰因为乐于助人而成为“学雷锋标兵”,这种看起来很好看却没有太多实际意义的荣誉,他小心地维护着对大家好以掩饰他对某些人更好,众人惠而不费的表扬与感激很好地安慰了他很没有安全感的内心,直到他以自己对家的理解——打一对沙发为借口向林丁丁表白,他以为一个公认的好人与能够收拾一个家的手艺就够了,却没有想到准备多时的诚意仍然属于冒犯。
我没觉得林丁丁有什么不对,她长得好,并且擅于用这样的好去换取自己想要的其它,这是她的选择,社会再严厉,都不能制止一个女孩对人生的选择,并不是选择贫穷就一定比选择富裕更高贵,只是刘峰不够有智慧,只看到长相,却看不到内在。鉴于数千年来未婚男性的情商一如既往地低并且只受下半身控制,对于刘峰这个错误,我觉得也无话可说。如果在现世,抱一个和握手也没啥差别,可是他出身的时代不对,于是他不得不承受灭顶之灾,就像史上最令人忌妒的摄影师冠希哥,在事件之后数年,也只能瞪目结舌地看着往事一遍遍重来,越来越云淡风清,而他只被封为修硬盘水平最高的老前辈。
陈摄影师付出的代价是公开在电视上道歉并离开娱乐圈,刘峰的代价则大很多,先是发到伐木队,然后上前线,被打断动脉,最后成了社会底层的残疾工人。其实,如果不发生这样的事情,他的结局也差不太多,一个太正直不懂变通的人,也会被改革开放的浪头雨打风吹去。然而挫折与苦难,对于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成长经历。每一个人在爱的时候都是卑微的,及至爱到无望,所求的仍然是一个轰轰烈烈的死亡,再然后,终于放下了对自己完美高大形象的梦想,终于接受所有的不完美,前尘往事尽随风去,彼时彼人才算是真正洒脱淡然,超于物外,有着看遍沧海的智慧。所以何小萍直至此时,才说出了深埋心中多年的愿望:“抱抱我吧。“那个镜头里,秋叶飘零,刘峰英俊的脸特别有男人的味道,他因为成熟而可以包容,不论爱或是不爱,都可能洒脱地拥住何小萍,即使只是人生中一个瞬间的温暖,都将照亮小萍的一生。
何小萍的人设,或许会让许多女生有共鸣,让人回想起被人排斥而不知所措的那一刻。那一刻多半在青春期,尖锐的少年不懂隐忍包容,只会放大群嘲使之更加残忍。受到这样的欺负,幼小的心通常是无措的,她们会忘了自己的优点,蜷缩在黑暗里,认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而这样的儿时阴影,有时终其一生,仍是心中阴影。更重要的是,没有人能知道别人的阴影是什么。何小萍自卑着她离异的家庭,我却觉得,如果我有那样的长相身材,还自卑个啥呢?成年后许多次做梦,都梦见自己独自在黑暗里看着同学们行走在阳光下,他们都看不到我。我感觉《芳华》真正想表达的是冯小纲对集体的眷恋与对集体扼杀人性的思考之间的矛盾,他鸡贼半生,小心地满足所有人的口味并努力不踩雷区,然而总是憋屈的,不如姜文站着挣钱的才气、豪情与放纵,他向往集体却早早脱离了集体,他抗争成功了内心却希望成为阳光下队伍里的一员,然而时途多舛芳华消逝,再也寻不回曾经的少年。
一百个人看芳华就会有一百种感悟,我觉得讨论它是”好“还是”好看“,刘峰是否内心阴暗,文工团的散伙是否败笔都很无聊。冯小刚拍出了最让他悸动的记忆,或许旁人并没有同样的感悟。记录那个时代的作品,在二十年前被称为”伤痕文学“,一部分人的伤痕,是另一部分人的看点,虽然未曾经历,好作品总会让人感同身受。我抱着纸巾,却至终场都不曾落泪,心里一直是被沉重压抑着的无限惆怅。煽情不算功力深厚,好电影对情感节奏的处理是要“控制住”。就这一点而言,芳华做的很好,你觉得故事那么美那么忧伤却离你那么远,特别想哭却找不到哭的理由,只有满心沉甸甸的酸楚,迅速湮没在眼前纷繁杂乱的苟且之中。不想消失在集体中的个人,需要承受比孤独更多的代价,而适应于集体的人们则成了面目模糊的庸众。这两者永远是对立的,不论时代进步到什么程度。那个年代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那样的精神却烙刻在民众记忆里,以各种压制性的形式出现,想爱、想美、想青春散场而芳华永驻,需要苦难的经历打磨而成,正如片末那首动人的老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