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说我从未谈过恋爱的时候,大多数的人第一反应,是认为我骗人。而第二,就是认为我是同性恋。说来也很好笑,不是没人喜欢,但是对我来说,都不算是喜欢。(这里我可能会说的有点一杆子打死,请见谅。)
高中的时候,觉得被人喜欢是件挺幸福的事情。那时候的喜欢很简单,可能会收到不知名的小纸条,可能会突然发现桌肚里放了奶茶,可能下晚自习后偷偷地送回家。这些人,平时我并没有注意到,所以可能自始至终我都不知道名字,也不知道长相。高考前,当自己平时注意到的男生向自己告白时,内心会有点小忐忑。按理说这种情况应该接受,我还是用上了一贯的拒绝理由:高中不谈恋爱。
细想想,其实都是借口吧。可能那时候的我,就活得很现实吧。既然不能天长地久,又何必曾经拥有。
长大了,发现如今都是快餐式的感情,说喜欢,轻而易举,放弃也同样轻而易举。就像是在试探,你同意了,那就正好。你不同意了,就换个目标。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果断拒绝。谁知道在和你说喜欢的时候,是不是刚刚被另外一个菇凉拒绝了,而你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