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咪蒙”又抛出一极具煽动性的爆文:《刘鑫江歌案: 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掀起了新一轮的网络讨伐。
然而,“声讨”与“判决”换不回逝者的生命。
我不想站在“道德”的层面谈论道德,仅想提醒自己及各位姑娘:
任何善良的底线,都是自身的安全。
不要让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要让江歌妈妈的悲恸在你我的家庭上演。
根据百度百科对此事件的描述(https://baike.baidu.com/item/江歌/20187122?fr=aladdin),如果是我,我一定不会做这三件事:
(1)不会让闺蜜的不可靠男友知道我的住处
根据百度百科的描述,“刘鑫因为遭到前男友的骚扰,江歌因此同意接刘鑫来自己家同住”,而对于事发之前的描述:“江歌于是赶到车站,接回刘鑫,但是在抵达居住的公寓楼时,刘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楼前。”
刘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楼前,说明他知道她们的住处。
我“无情”地现身说法一下,我亲爱的闺蜜曾因租的房子出了点儿事故,问能否来我这住,我说“来呗。但是,你男朋友不能来,也不能知道我住在哪里,因为我不信任他。”结果是,亲爱的闺蜜并认为我说的有什么不对。
熟人或是认识的人之间的犯罪相对于陌生人的犯罪更普遍。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住所!
(2)不会在半夜独自出门接闺蜜
根据百度百科的描述,“2016年11月3日凌晨12时前,江歌接到刘鑫的电话,希望她到车站去接她回家”。
两人同行确实比一人独行安全,但是也是同样的半夜,一位姑娘却要独自赶到车站接另一位,这一段去往车站的路,就比回来的路安全么?同样都是姑娘,这位姑娘的安全重要,另一位的安全就不重要了么?
(3)不会让闺蜜先进房间,自己却与闺蜜前男友争辩
根据百度百科的描述,“江歌叫刘鑫先进房间,自己与这名男子辩论,并挡着这名男子不许其进屋”。
男女之间的事情,外人不要插手。玛丽苏电视剧里的剧情都是:皇上与相好吵起来了打起来了都动刀子了要弑君了,也轮不到锦衣卫护驾。
一个姑娘为什么要与闺蜜的前男友争辩呢?
更何况,谁的前男友谁自己解决,为什么要让闺蜜先进屋呢?
为了不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要敢于说不,要敢于拒绝。
亲爱的闺蜜,别怪我冷血,我爱你,但是我爱你的底线是我自己的安全。
除了以上所述,任何善良的底线,都应该是自身的安全。
举手之劳,助人为乐。但是当“助人”可能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就要进行仔细的权衡。
和闺蜜在青海自驾的时候,遇到过想搭车的,我们说“不行,我们的车坐不下”。车这么密闭、私密的空间,两个姑娘怎么能允许陌生人上车?
记得小时候和爸爸在北戴河海边,爸爸竟然从海里救了一个溺水的成年人。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是我对此时心存后怕:救溺水的人是件很专业的事情,因为濒临溺亡的人会拼命把他能够到的任何东西拖入水底。
我们不得不承认,平常的女性在体能上就是比不过男性的。所以,我再次冷血的表达下,未经过专业训练的姑娘们,一定要时时刻刻地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正如飞机上的那句提示:“在你试图帮助别人戴氧气面罩之前,请先给自己戴好氧气面罩”,任何善良行为的前提,都是首先要保障自身的安全。
倡导人们在自身难保的情况下去帮助他人的“道德”,是没有道德的“道德”。
但是判断自己是否安全或处于危险境地的标准,掌握在每一个“自己”手中。
最终选择权属于自己,但是如果选错了,没有人能替你及爱你的家人承担损失及悲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