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在这里与你相遇

-大场-

得到“铁大场”的美称之前,她叫潜溪。潜溪潜溪,自当是临水而立。尽管廊坊之间的河流,在出生前就被填平,我也时常幻想,踏在这老街上的每一步,皆是涉水而行。

我出生在,寂寞而躁动,最后的九十年代。那时的大场镇,天是和着炊烟,柔若无骨的蓝。后来这蓝,我只在晚清传世的瓷器上见过,他们把这烟雾中的蓝,称为天青色。

小镇冬日的清晨,天方放晓,就是这样雾蒙蒙的天青。母亲用层层叠叠厚重的衣服包裹着我,像牵着一个滚动的小棉球走在路上。

那时候人醒得很早,三三两两地出来,带着很平淡的眼神。老人还不肯舍弃那顶陈旧的雷锋帽,他戴着它,清叟的身影在煤球炉边缓缓摇动蒲扇。炉子里袅然升起的青雾很快就融进晨雾,有红彤彤的星火跳出来,在静默的冬日显得活泼明亮。闻闻看,有前世今生在里面。

老镇,城镇老了是什么样子?我被母亲牵着在街道里穿行,尚没有什么古镇亦或老镇的概念。在此久居的人不会提及这里的过去。但我就是感受到了,行路的人,一举一动,都极尽古拙。即使还不会读书识字,即使说不清这好处究竟是哪里好,我就是觉得很好,以婴孩独有的一种自行与天地交涉的能力。

这是我最初见的人间,却已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面。”

小镇上,打铁铺、照相馆、新华书店,这样半老的名词分外生香。有过这样的芳邻,是个穿青色吊带的年轻女人,身上滢散着泡沫香,温水香,源于她工作的小发廊。她身上有梦。小发廊传来音乐,她散着惺忪的发出现,随即香气扑鼻,一切隐约无凭,跟她羁绊在一起的物质都能让人做梦。那时她抱我在怀里,替我染指甲花。我总以为风情风尘并不是贬义词,反倒使她成为那时的我,记忆里最神秘的女子。

带我在老镇来回穿梭的是舅舅。他把我放在自行车横杆上,迎面掠来清爽的风,目的地总是一会儿就到了。那车是凤凰牌的,如今想起来,只记得很高很高。我坐在上面,周围充斥着拨浪鼓摇晃的声音和叫卖声。有人推着装满杂货的三轮车,走走停停,车头插了彩色风车。外婆叫住他,添了些丝线。

我不够高,但又好奇,踮起脚只能匆匆瞥到一眼,三轮车里包装纸泛起金属质感的色泽,美极了。因此总梦到杂货车,总梦到包装精美的物件,总梦到丝线。梦里问道,杂货郎的丝线,有天青色可以选么?

傍晚,是家家炊烟最浓的时候,烟雾里的大场镇那么美。我搬来板凳,坐在门口做算术,却早就没有心思了。外婆炒了鸡胗,一屋子的香。我闻着着急,时间过得太慢太慢。父亲刚下班,舅舅出门拿伞,母亲去添酱油,我期待每一个路过的大人,有人来喊我休息一会儿,然后去吃饭。

有一次打破了碗,被母亲罚站,心里却数起一朵朵青空中叠浮的流云。想起来才发现,一意孤行地做梦,如此恶习,大概那时候起就有了。

终于夜里了。外婆用柴板闭户,严丝合缝,直到最后一丝昏黄的灯光被隔绝在外。那大概就是柴门吧。以后,每听到“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总是有割舍不断的熟悉。

最近因在网页上看到关于大场镇的描述,而眼里泛潮:“大场虽小三里长,镇上九曲十八弄。”字里行间,民间气息生动残忍,一条老街蜿蜒曲折。但是永远到达不了了。

在老镇成长起来是一种什么体验?当新生的生命出现,会带着最初的眼光,对一切善意地流盼。就像我不以大场陈旧破落,反觉百般美好。我恋慕那里清澈的天光,她曾是晚清留下最美的天青色,而那个因为动迁土崩瓦解的老镇在天光里,教给我一意孤行做梦的能力。


-罗店-

那年,六百年的古韵磅礴恰逢十六岁的少年意气。

我考上了罗店的一所高中后,便离开了大场镇,举家搬去那里。我更喜欢叫他罗阳,因为那一个阳字,新鲜和煦,温暖得泛起香气。“这时候太阳芒花和尘埃,有着楚辞南下的洪荒草味道”,说他再像不过。

曾以为过去多多少少都会忘记一些的,其实不然,嗅觉的记忆牢不可破。脑海中有了秋天的宝山寺重重楼阁下,僧人拾起衣袍清扫落叶的景象,以及廊街的卖花人在竹篮铺上粗布,苍老的手串起白兰花。一切的一切,当再度嗅到罗阳的阳光,如同逆水汇川,一点一滴,全都回想起来。

更忘怀不了那日陪父亲散步,正是罗阳日落黄昏的时候。他戴了画家帽,像一名绅士牵着我的手。我十六岁了,二十六岁,六十六岁,都不会排斥他牵我的手——我是他永远的姑娘。

他给我讲老去的故事:一个膝盖破了洞却换不起裤子的穷小子,死缠烂打追求一位姑娘的故事。他是一个乐天的男人,任何时候都是微笑着弯起眼睛,说这故事的时候也是。好像任何潦倒窘境都是一时的,都只能让他的眉头轻轻皱一下。阳光给人以什么感觉?当我把目光转向他投射在河水中的身影时,找到一个形容词,安定人心。

如今他被永远封存在一个小小的相框里,任凭世事飞沙走石,都不再有声音。他不会知道,很多年后,我忽然想哭了,想笑了,想找个肩膀靠一靠,会想起某一日罗阳的日光,试图再次贴近那种温暖。

在罗阳,我失去一个人,以及,在罗阳,我遇到一个人。

我恋爱了。只能说,大场带来的恶习,还抵死纠缠地活在我身上。我一意孤行地做梦,如同所有渴望着爱情的少年,同时又比谁都更渴望。

周五的下午去搭乘公交车,我让苏拖着行李箱,心里快乐极了,总想着慢一些回家;有一次吵架,彼此都不肯退让,我撕碎他的书本,头也不回不再理他;还有最后的告白,他擦完鼻涕来拉我的手,我不是感动,患得患失的担忧那么强烈,希望他一沉不变地爱我。

都是这样的句式:某一种情形,我如何如何。原来现在要我回忆的话,想起来最多的,是关于自己的片段。

在少年时相爱是十万火急,雷霆万钧,我以那么快的速度坠入了爱河,又冷眼看着爱在身体里快速撤退。不久,他似乎没有那么好了,颈间的小痣看起来也不再那么惊心。并不是他真的不好,是我没有能力处理好一切,我正年少着,眼睛里只看得到自己。

以为自己征服了爱情,但我必须还有渴望,这时想到了已燃烧到不能承受的一万丈豪情理想。当苏因为一次竞赛的事情问我:“可不可以不要去?”

“不行。”我甚至不需要思考。我内心最深处的声音,一边说着相爱,一边更想展现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仔细想想,包括爱他,都是为了展现自己。

我符合少年人的所有自私凉薄和任性,他也是吧,把对方当做自己口袋里的东西。最后我没能得奖,他也没能和我走到最后,我们都一样,迫不及待想做些事情,越是心急,越是技穷,哑然。

有时希望少年阶段快一些过去,多么寂寞而无聊。那时的我独自孤高,抱臂等着尘世的一切自行来与我交涉。如果摘下眼镜就能不打招呼的话,那就永远摘下眼镜好了。我把眼镜包包好,收起来了。

完成学业离开罗阳那天,我背了很大的书包,校服显得有些旧了,又长,整个人懒散疏离。罗阳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不动声色。跟我初来乍到那天一样,他在第一次瞥视我的顷刻间已然估测了我的才智,毅力,野心,他知道我的敏感脆弱,了然我的自以为是,明白我心灵没有成熟到一定时刻,但他的目光不肯定亦不否定,更不下“好”或“不好”的评语。

第二天阳光还是照耀在我身上,在看过我所有过错后,允许我潦倒,明白我骄傲,等待我在这一个通江达海的地方成长起来。

我永远不会用荣美繁华形容罗阳的,倒不如说他人世祥和,像长者。


-苏州-

如今的我,与苏州城有着割舍不断的瓜葛。

我得去那里见一个人,一个我在火车上捡来的爱人。我在火车上遇见他,他靠着我睡了20个小时,我们在一起了。这样的故事起初只为了满足一个一闪而过却极尽浪漫的念头。说说看,如果是你,会不会在一个不叫法兰西的地方跟陌生人热吻?

他住在苏州,所以一切的一切,都得非常苏州才行。

我第一次去见他,站在地铁口,看见姑苏城的巨幅海报,感到兴奋。昨天的我并不知道今天会做出这个决定。

说近,苏州城仅仅用23分钟便能出现在我的视野里,说远,往往我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有颠沛流离的感觉。我不愿意在晴朗的日子里打车,这会把我关在狭小的车厢内。他来接我,幸好借来电动车。听说,在这里久居的人,都拥有一辆电动车。

也是,摩托车上的风景一闪而过,脚踏车上的风景是慢动作,电动车刚刚好。在黄昏半老的姑苏城穿梭,那种速度够了。世界被甩在他的车后。

他的朋友——一个昨天还素未谋面的人,今天一边修着被我弄爆的水管,一边用地道的贵阳话对我说,“要下雨咯。”那感觉,就好像在我隔壁久居。

他和苏州城,给我带来的是一种打破空间界限的生活。苏州城,读起来分外柔软生香。明明是一个温婉的城市,可为什么会有这么摩登新鲜的感觉?总之,是致人死地的快感。

如果不是与他相遇,我依旧会选择苏州城。

苏州城里慢,一举一动都慢。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慢惯了,没有规划。规划不是很重要,但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总不至于让自己活得太糟糕。

在罗阳时,我怀抱过吞吐八方的志向,可惜这有让我失去当下种种的可能性。毕竟我不再渴望成为卓尔不群的人,还执意觉得当下种种比什么都重要。

未必谁就比谁幸福。

收获了当下种种,可毕竟远方还是有大海。在看清之前,一切都在昏昧之中。

想起那擦肩的姑娘留了齐耳黑发,用拇指摩挲着一片老瓦片,向店主抬价还价。这个怎么卖?三十吧。便宜些,二十好了。

苏州城不需要明察秋毫和深思熟虑。

我对生活的要求——上帝赐予我的新鲜洁净的水和食物(微信@叙心),母亲曾经给予我的,圆口纯正皮质的鞋子。除此之外,希望命运在为我安排一位爱人。我不再想要成为卓尔不群的人,也不想成为流水线上雷同的产物。

可至少我要完成学业——在诸如此类生活的限定里,请不要再要求我更多了。

我要去冲破一切冒犯世界的可能。

有一天黄昏,他把车停在平江路,忽然拉住我的手,正色道,你说我是不是很没有志向? 不知道,我回答。

我可以说,你这个只知道看漫画打游戏听歌看视频的死宅,快看看别人的生活多么精彩!他们都到达了远方去看海!我也可以这么说,幸好你是一个看漫画打游戏听歌看视频的死宅,你不知道多少去远方看海的人,只想快点奔回家,奔回那个小屋,跟你做着同样的事情。

不知道,三个字在苏州的黄昏有说不出的味道。我还是补上了一句,不要改变,你这样就很好。

行至山塘街,苏州河水风长气静。老城墙外展出一面明黄色的旗子,正随风烈烈摇摆,上头写了昆曲评弹。昆曲早就不去听了,终究是过时的东西。可听说最近配上钢琴,美了,艳了,仿佛脱胎换骨。唱曲的女子,鬓角别了大朵牡丹花,腕上是老旧的银色镯子。到底还是美的。

落后于时代的,亦或是超前于时代,谁理得清呢?在看清之前,一切都在昏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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