偌大的城市里,大街小巷的书店是这座城市最美的光。无论何时,只要你一走进去,就会从心里感受热带的暖意,驱走你内心的烦躁和不安。
就是这样,我对书店有种莫名的喜欢,逛起来能逛一整天。喜欢泛黄地纸张带来的亲切感,还有那独特味道;喜欢龟速前移,把我的帆布袋塞满、把零花钱用光;喜欢店老板高冷要死的表情,爱买不买的服务,给足了顾客自由购买;正所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挑完之后,点一杯书店特制的咖啡或者是奶茶,找一个安静的地方翻起书店独一无二每天都在更新的留言簿,去倾听来自远方朋友的故事并手写自己的成长。其实就是这些零碎的文字,让人潸然泪下、引起心中的熊熊烈火。我们都是微光里的尘埃,唯有故事里的方块字能够让我们进入浩瀚的宇宙。
在书店,我总能捡到东西。每次都是类似的物件,但每个都有它自己的故事。所以我经常会多买一张明信片,在信上写着:能够遇见是最美好,如果不能,那就留着,说明你我都来过,只是时间不对。”临走时将它放在我最近阅读的那本书里。
有的人总会问我,现在都有电子明信片了,为什么还手写用邮票寄。因为我是一个喜欢仪式感的生活,想念朋友或者给朋友的祝福基本上都是手写,即使人不在身边,但见字如见面。而且我总觉得,收到信的心情和寄出的心情是对等的。还记得,我们在年轻的时候,读诗、写诗、写信、背歌词,然而在年纪大一点时,就用这些诗歌文字来安慰自己,给自己加油打气。怀念那个随时写信的年纪、怀念字里行间的细碎时光,有来有往。
每每从书店里出来,我都能够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奋不顾身的去开书店,因为热爱。如果你也有热爱的事情,请你不要放弃,常拿出来陪伴生活,这样你的生活会闪闪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