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金融蛀虫,推动金融反腐持续深化
10月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结束以来,金融领域反腐速度加快进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治标入手,把治本寓于治标之中,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深化了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为新时代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胜利指明了方向。金融领域反腐力度持续加大,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提供了保障。
金融反腐,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一环,也是保障党和国家金融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金融反腐始终是每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从二次全会将“审批监管”“金融信贷”等列为反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到四次全会强调“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充分表明金融反腐对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性,释放出持续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的明确信号。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全会部署,不断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坚定稳妥、扎实有效查办每一起金融领域腐败案件,将查处腐败案件与防范风险、挽回损失结合起来,有效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推动金融反腐持续深化,必须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精准发力。随着金融创新力度加大,资本运作日益复杂,发现问题、审查调查的难度不断提高。所以在工作中要在保持反腐力度不变、尺度不松的同时,提升金融反腐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充分发挥派驻金融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情况熟、专业强、懂行业的优势,提升近距离监督效果;另一方面,要引进培养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各方面人才。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手段,强化对金融腐败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规范用权。
推动金融反腐持续深化,要着眼完善体制机制,扎牢制度的笼子。要结合实际需要和行业领域特点,对普遍性和反复出现的金融腐败问题,主动出击查找风险点,采取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对因制度原因产生的问题,协助引导推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对可能显现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要早发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依规依纪依法做好预案,避免金融腐败引发的系统性风险扩散。
推动金融反腐持续深化,还要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严厉惩治金融腐败、完善金融反腐制度的同时,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深化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