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大姑子来借钱,明知要不回来,那还该不该借?
这样的事情多如过江之蟹,有老婆的兄弟姐妹,也有老公的兄弟姐妹,有时候是家里出了大事,不得已而为之,比如突然的意外或重大疾病,这种情况大部分夫妻还是能通情达理的给些经济支持,毕竟谁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陌生人还能捐款雪中送炭,何况亲人。但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买房子,如今房子已经成了多少人的心腹大患,买不起大的可以买小的,买不起二环的可以买六环的,但退无可退还是买不起,又等着买房子结婚生孩子,生活现实,向已经结婚的有点经济能力的一奶同胞开口借钱比问外人容易些,彼此也更信任。
举例一,婆婆要求大儿媳回娘家借钱数万来补贴小儿子买房结婚,大儿子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只好沉默,大儿媳担心借出容易要回来难,到时候和娘家难交代,但婆婆逼迫的紧,又不好拒绝。
对这样的问题回答简单,小叔子借钱买房让小叔子自己来说,长辈的无理要求该拒绝就得拒绝,如果是自己家有能力就是送给小叔子一些也无所谓,如果自己家没能力,还要帮忙转借最好作罢,万一小叔子不还就是自己家的债务,总不能辜负了信任自己借出钱的人,信誉珍贵,为别人的信誉风险搭上自己的信誉,何苦来?
夫妻关系是以爱情关系为基础的,不是胁迫也不是买卖,谁的父母有钱没钱也是各自父母的事情,不用旁人惦记,自己惦记不惦记则是自己的事。这种时候是需要夫妻一致表态的,不能帮忙出去转借,但是可根据夫妻目前的财务能力提供一点帮助,钱少是心意,钱多打借条,免得日后麻烦。
举例二,已经进城结婚且有了点小积蓄的哥哥被农村的弟弟借钱,去年一万买种子化肥,今年两万供孩子上学,明年三万翻盖旧房,且有去无回,也不能催讨。无底洞,填不满,不帮忙的话就冷淡了亲情,帮忙下去妻子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一味妥协下去只能纵容对方的无理行径,如果帮助亲戚几千一万不伤筋动骨,那就不必太计较,但是也得给对方点暗示。
比如:我们本该多帮助你们一些,但是现在孩子念书老人看病也支出不少,希望你理解。以前拿走的两三万就别还了,这次再给你一万去做点小买卖,积少成多慢慢就好了。比如:我们知道你肯定想尽快还我们钱,其实不用着急,慢慢再说吧。我们有困难就直接去银行贷款,虽然要给点利息,谁家还没点不如意的事呢?表明了自己力量有限的立场,也说明了对亲情的重视不致翻脸。
举例三,小叔子小姨子前后来借钱,小叔子借钱炒股票被直接否决,小姨子借钱办嫁妆且承诺今后一年分期还款,每月还三千,一年还清,于是被通过。
所以对借款动机的考察也是必要的。借款买房子的将来撕破脸还能要回来,借钱玩股票的却很难说,纸上富贵来去无踪。只说借钱不提还款方案的就当做来要钱的,借钱同时说明自己如何还款且有还款能力的相对放心。需要提示一点就是撒谎借钱其实另做他用,结果还不上,这种情况有欺骗性质,是否构成诈骗要个别分析,所以甄别借款的真实动机很重要
共同商量,互相尊重,量力而行。
原则上来说,在没有明确的婚前协议和婚后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婚后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当一方的兄弟姐妹来借钱,就得共同商议,一致对外。如果发生了严重分歧,比如男方坚决要借,女方坚决不同意,那么矛盾就尖锐起来,双方执意不妥协势必为外人伤内人,帮助别人固然是好人好事,但帮到自己家丢盔弃甲战火纷飞也不高明。基本法则是量力而行,控制借出款占家庭储蓄的30%之内,约定还款时间,同时还得做好对方不能按期偿还的准备,甚至是有去无回。
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在讨论凤凰男和孔雀女的婚姻生活,还有电视剧敲锣边《新结婚时代》,苦尽甘来的凤凰男总想竭尽所能的帮助老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改善生活品质(这确实无可厚非),但凤凰女认为凡事要有限度(这也可以理解),即便是通情达理的双方,还是在边界上磕碰不断,居然要闹离婚。
给有经济困难的亲属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基本算是善举,只要不是陷入“理所当然”“不给就是王八蛋”的怪圈。但超越了自身能力,甚至搞得自己的生活也丢盔卸甲,那就是超越了边界,因为婚姻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两个人的。这个爱你的人可以尽最大能力的理解你支持你,但你不能理所当然的认为爱你的人就得活该为你背负重负,爱你的人就理所当然的要倾尽所有支持你个人的价值观,这种对别人的绝对化要求是不健康的心理症状之一,就好像别人不能对你提出绝对化的要求一样。
兄弟姐妹是血肉至亲,和一般的朋友同事还不一样,一般的朋友同事欠债不还,我们还可以拉下脸直接索要,或者干脆拜托律师起诉执行了事。把钱借给兄弟姐妹多多少少是因为亲情和信任,那么也就是把感情放在了财务安全前面,当有一天兄弟姐妹不能按期还款的时候,如果诉讼就让当初的慷慨变成了翻脸的引线,如果不起诉,则最初的好心就变成了难咽的苦果。
所以,在钱出去的时候就得做好它回不来的准备,能还是意外喜悦,不还是意料之中,这也会限制一次性帮助的数额,如果是有去有还能给十万,那么有去无还就打个对折好了。
本来传统观点一直认为女性在结婚后获取经济帮助的机会更大,舆论也更容易接受,但真正结婚后掏自家腰包帮助娘家的女人却有限,一是传统文化教导女性“嫁”出去就是“他的人”了,一是婚后女性更多考虑所生育子女的未来生活。传统婚姻中,结婚后的女性通常不会回娘家继承父母遗产,所以不太主动给父母经济帮助似乎也不会受到太多非议。而男人是“娶媳妇”,把别人家的女儿娶(取)回来,男人与自己的父母之间从未分离,结婚后更要承担起经济责任,所以男性从传统角度从文化习惯上认为帮助父母或兄弟姐妹是自身责任,是不能推卸的。
尽管如今《继承法》明确了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传统道德的烙印还是会影响人们的心理倾向,结婚后的小家庭里,会因为如何界定与原生家庭的经济关系而产生矛盾,这种矛盾里,比较突出的则是男方对男方兄弟姐妹的经济帮助,因为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的法律责任,但对兄弟姐妹的帮助却没有法律强制,女方更关注自己小家庭的财务安全,不太能理解男人为什么不能像自己一样干净利索的处理类似问题。
伴侣的兄弟姐妹来借钱,处理好了不但稳定了外围亲情,也巩固了夫妻关系;处理不好,可能伤了同胞面子,也弄得夫妻感情受伤,甚至离婚收场。一对夫妻加上未何曾年子女的家庭模式被称为核心家庭;父母和两对已经结婚的子女之间的大家庭概念被称为联合家庭;夫妻和一对已婚子女之间的家庭关系被成为主干家庭。从字面上就不难理解,核心家庭关系才是关系的核心。
有些女人觉得结婚之后老公有义务帮助自己娘家脱贫致富,如果男方认可当然别人犯不上反对,但男方不认可也完全可以理解。也有些男人觉得自己不帮助兄弟姐妹说不过去,如果原生家庭确实贫困非常,要帮助弟妹完成学业,要保证父母的基本生活,那不用讨论,应当如此,但如果是没完没了的终生补贴,亲戚抱着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心态来经常揩油,那还有什么说不过去,勤劳致富自力更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啊,必须得鼓励他们自强不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