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点对制度的感悟,最近因为食堂翻修,所以需要打回宿舍吃饭,因为是集体打饭,所以每天都得指派人员去打饭,由于没有形成制度,以致打饭的人总是那几个人,而其他人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去。
为别人打饭本来是件好事,但是时间长了总会有怨言,因为单纯的依靠人治而不依靠制度,就会形成一部分人干活,而另一部分人变成蛀虫的结果。这样干活的人心里产生了怨言,而不干活的人又成了蛀虫。人的本性就是自私、利己与懒惰的,我们不可能去改变人性,这就是制度存在的意义,只有制度才能调整人性的弱点,使人性趋于良性。
我想建立好的制度应该是恒久性的,就是不需要任何的人为干涉也能运行,分配好工作之后,按照规程就可以运行,过程中只需要微调就可以了,整个过程不应该对改变规程的人进行表彰,因为改变规程的人都是规程的破坏者(就像打饭,如果出现了一个热心者,表面看他是热心的人,但是实际上他的出现是在破坏规程,因为他的热心肠不能恒久的存在,所以必然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情绪,为什么你帮这个不帮那个,为自己也搞上了一身埋怨)。所以过程不应该进行激励,因为过程本来就是应该的。而应该在事上进行激励,事是应该的做的,但是做事的程度有好有坏,所以事做的好的人就应该奖励,这样才能在不破坏制度的前提下,将事做的更好。
好的制度应该是这样的,既不让做事的人受委屈,也不让不想做事的人偷懒,既让想做好事的人受表彰,也不让不想做好事的人有畏惧,这样就能形成恒久的良心循环。反之一旦有干活的人开始埋怨,不干活的人开始偷懒,做事的人做事无所谓好坏就说明制度建立是有问题的。
所以没有坏人,因为人性就在那里;只有不合理的制度,因为只有它是可以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