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思想家的逻辑性总是让人沉醉不已,往往一针见血,每次聆听都像是把长在指甲下的那层指甲一瞬间拔出来那样畅快。
记得一次在课堂上讨论死刑在中国是否应该废除,叽叽呱呱说了一堆,都是在情感和关系上阐述,没有数据,只有个案的推断。如,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死刑有震慑作用等等。课程结束后好长时间,看到亨利·萨姆奈·梅因写的《古代法》,顿时觉得长期因伏案写作而酸痛打结的筋被人拉出来捋直了拍拍又放了回去,通体舒畅。他是这样解释的,古代人和现代人的区别在于从关系过渡到契约,人们在建立国家时,就同意了将在自己的一部分权力让渡出去,就是不伤害他人生命的权力,国家是基于这个契约建立起来的,需要维护契约,因此,没有人有资格去剥夺其他任何人生命的权力,死刑应当废除。
看《天使与魔鬼》的时候,对于不同宗教信仰有一定的讨论。没有必要对不同宗教的人进行迫害,归根到底,不论是有神论还是无神论,都只是对于创造我们的力量或无神论所说的基因给予最大的尊重。
宗教信徒的信仰并没有向他们揭示生命的目的何在,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并不会比其他任何人更接近对生命意义的理解,但他们仍然可以坚持说从另一个意义来讲,他们对意义的追求已经圆满完成了,因为他们已经将责任就交给那位至高无上的存在了。
很多宗教都将生命的意义期待于来世,那么,是否有了来世,生命便能够有意义?往事的意义在于还有来世,那么,第二次生命的意义在哪?累积更多有价值的东西可能会全面提升价值,如果一开始就没有价值可言,那增加数量又怎能使其变成一样有价值的东西?
我突然想其自己的某一个好笑的想法。有一天看书突然发现了自己的思维漏洞,当时我就想,等我以后有了孩子,我一定要讲这个新的学习方法交给他(她)!信心满满的想了一会自己教育孩子的场景,突然反应过来,为什么自己现在已经知道了这个方法,不直接使用,非要教给自己的孩子。那一刻突然觉得无奈又好笑。
我们通常认为,只有在外在因素全部就位是自己才会快乐,我们发现自己很难接受生命之中存在的不完美。就像小时候写笔记,写到一半的一定要撕掉重写,花大力气去整理新笔记。在我的内心深处,我知道自己的人生有太多的不完美,然而我的孩子刚来到世界上的时候是一个纯真的孩子,一切都可以从我认为的完美开始。我们往往隐含着这样一个想法“一切都要从无暇开始,否则就是失败的”。因此,当我们遭遇了一点不如意的时候就会下意识的放弃,或是毫无意义不投入热情和精力的坚持。往往这时,我们就已经浪费了自己的生命。
对于有神论者这一次生命浪费了还可以寄托在下一世,而对于无神论者,这一世便是一切。萨特说“无论我们喜欢与否,世界就是这个样子”。有限的生命才有意义,当然及时行乐、利他主义又是另外一番讨论了,与此论述关联不大。
我们能确认的只是这一世,人生必须有限,这样才能有意义,如果有限的生命有意义,此生便有意义,这适用于任何一世。
所以,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接受现阶段的失败,接受世界现在对你的不温柔,在中国的传统思维中,这一切是个圆,只要累积有价值的生活和努力,迟早到达你的30年河东,30年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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