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老师在面对学生们问题时,应持鼓励的态度,并适当给予启发,哪怕这个问题从逻辑上来讲是“错误”或“多此一举”的.
今天在课堂上有个同学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他在计算和大于10的一位数加法时,尤其是3+9,4+9,5+9,6+9,8+9,7+8,7+9时,经常要掰着手指算,不然容易出错,后来他发现这些数的个位数与这些数乘积的十位数一致,如下图:
不过他又很快否定了自己,因为5×7=35,5+7=12……是不符合这个规律的。
他说:“刚发现时我感到特别的兴奋,可找到反例后又特别沮丧,感觉没有什么用。”
我起身为他鼓掌,对他说:“你做的很好!虽然没有发现统一的规律,但你的思考过程无形中给你的思维带来了提高。况且很多数学家们研究理论来没有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数学的美就在于它的未知性!”
我接着讲道:“刚才这位同学提到了数学上的一个有关‘定位’的问题,我们今天就来谈谈这个问题。比如给你两个乘数,你能定出它们乘积的位数吗?给你两个数相除,能定出商的位数吗?”
定义位数
将一个数用科学计数法表示出来,
其中n是整数,1≤x<10,把a称为n位数.
比如:85.023、0.0012、0.9071、520131.4的位数如下:
同学们了解了这些后,开始讨论起来,他们很聪明,找几个实例来研究:
(1)250×4=1000
250是3位数,4是1位数,1000是4位数;3+1=4
(2)0.0375×16=0.6
0.0375是-1位数,16是2位数,0.6是0位数;(-1)+2-1=0
(3)0.0025×800=2
0.0025是-2位数,800是3位数,2是1位数;(-2)+3=1
(4)520×1314=683280
520是3位数,1314是4位数,683280是6位数;3+4-1=6
(5)120×111=13320
120是3位数,111是3位数,13320是5位数;3+3-1=5
(6)75×10000=750000
75是2位数,10000是5位数,750000是6位数;2+5-1=6
……
他们发现若A×B=C,C的位数有两种可能,要么是A和B的位数之和,要么是A和B的位数之和少1.
我非常赞许的看着他们,又接着指引他们:“你们将这些实例的数字写在表格里,只要数的部分,就是科学计数法中的x,再观察下有没有规律.”
于是他们制成了下面的表格:
这样放到表格中后,有很多同学已经发现了规律:
当C的数字比A或B的数字小时,C的位数等于A和B的位数之和;否则,C的位数等于A和B的位数之和减1.
进行到这里,我发现孩子们满脸的兴奋和有成就感,课堂气氛异常活跃。这时,我问道:“这个规律能当作结论来用吗?”
沉寂了几秒钟后,一位同学举手说:“不能!”我问他为什么,他回答道:“因为这是找到的实际例子概括总结得到的,不代表所有的乘法。要想用,得证明才行!”
我很赞许的点头,接着在黑板上和他们一起完成了以下的证明过程:
兴奋之余,我接着启发他们:“你们能根据乘法和除法运算的关系推导出除法里商的位数的规律吗?”
这个问题显然难不住他们,他们根据上面的规律逆推出了下面结论:
如果被除数的数字比除数数字小,则商的位数等于被除数位数-除数位数;否则,等于被除数位数-除数位数+1
而且在推演除法时不用计算就可以知道商的位数,而乘法得计算。比如:
3.14÷0.0025 ,因为3.14>2.5,商的位数是1-(-2)+1=4位.
13.14÷0.0052,因为1.314<5.2,商的位数是2-(-2)=4位.
……
他们还通过观察,总结出快速判断一个数位数的方法,不用转化成科学计数法,一个数如果≥1,小数点前有几位,就是几位数;如果小于1,小数点后有几个0就是负几位数。
总有些爱“搞事”的孩子,这不,一个学生提出问题:“老师,研究这个东西有啥用啊?”我回答他:“你的问题提的很好,把我问住了,答案需要你自己去寻找,或许你将来在数学应用上有一番作为!不过,有时候无用方为大用。”
说到这里,下课铃声响了,我们一起完成了一次“提出问题,举例子,找出规律,证明规律”的数学过程,希望孩子们都能在今后学习数学的路上能多些思考。
虽然考试考不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