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孩子去读书吧的研学营上课了,他参加了数学宫、小古文和同题作文。2:30开课到5点结束。因为要带弟弟,所以和弟弟一起送他去上课。弟弟是个20个月的“小魔王”正是打开探索世界的大门之始,管不住,说不听,调皮捣乱,自我意识逐渐形成的磨人时期。就是这个小魔王偶尔几嗓子出声,我也怕打扰了孩子们上课,所以急匆匆将他带离了读书吧。数学宫下课期间给他送过水,他说很喜欢数学宫,喜欢就好,简单交代几句我便抱着弟弟离开了。晚上,他归家中,我能明显感觉到他很开心,发自内心的高兴,他和爸爸说有六个小朋友的作文入选了,有点小失落。我问,你更喜欢谁的作文?他说钱奕程的,是呀!那孩子写的太棒了!才四年级,条理清晰,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用词准确。我觉得他虽然只是四年级,但文笔不止是四年级的水准,可以说是在他们之中犹如“神来之笔”。孩子认可钱奕程的好说明他也有在学习人家的精髓,肯发现人家的优点,对于他来说这就意味着进步。
喜欢是最好的开始,只要你喜欢,跟着老师去做,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也不会差!
大儿子,努力向前吧,向着正确方向努力的人终究不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