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在工作中听说了关于一对男女的不道德的事。
七八年前,男的年纪在三十岁上下,是在乡镇某个机关单位的职工,女的年纪相差无几,是乡镇一企业上班的职工。两人各有家室,但是都与另一半分居两地,可能是乡镇生活枯燥无味,加上正直壮年,无处慰藉内心寂寞。二人鬼混了在一起,夜夜笙歌。乡镇毕竟太小,没有不透风的墙,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到双方配偶耳边,双方配偶也是体面人,眼里容不得沙子,都领了离婚证。后来,二人名正言顺地住在了一起,女人也想死心塌地跟随枕边这个男人,可男人毕竟是贪玩的主,狗改不了吃屎,手里又有两三个臭钱,不出三年,又跟乡镇里更加年轻貌美得狐狸精勾搭在了一起,女人虽然冲男人撒泼发火,但想到自己毕竟没有和男人领结婚证,自己也只是情人一个,也只得等待男人玩腻了回家,想生个孩子牵制住男人,可是怀孕三四次,男人都叫她把孩子打掉。到了今年,男人竟然提出要分手,女人不想分手,赌气说,分手就要给五万块分手费,她原笃定男人不会给钱她分手,只想吓吓男人,谁知男人立马微信转账五万给女人,从今以后各走各路,女人虽诧异,但毕竟自己挖的坑,也得跳进去,收了钱便走了,男人搂着别的女人转身也走了。
但女人后来越想越气,自己七八年的青春耗在这个男人身上,现在人老珠黄,无儿无女,名声也臭了,后天天去男人上班的地方闹,男人也别人举报作风不良,后迫于压力辞职远走,女的似乎有些疯癫,天天自言自语。
天道轮回,人这一生一定要对得住天地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