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月**日,周五,对其他人来说可能是平常的一天,但是对我们和当事人来说却是重要的一天,因为我们双方就案涉差额2千万的金额要对簿公堂。
有的人一辈子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参与到纠纷中,有的人可能会有机会参加到几起案件中,有的人注定要经常浸泡在这纠纷中了,悲伤的是,我就是后者。
本次案件,因开庭前一天和我方委托人作了沟通后,诉讼策略和原来拟定的是有所变化的(知道委托方的真实意图后,我们压在心头的石头有些放下来了)。所以庭审中我方发言的侧重点也做了些微调整。
我们这次参加庭审地点在深圳国际仲裁委,很多没有做过仲裁和诉讼的小伙伴们,会分不清楚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此处非指劳动合同纠纷中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的区别,日常工作中,也有很多当事人在问诉讼和仲裁有什么区别,现汇总以下两个程序的特点与区别,关于庭审的总结,本人将在收到仲裁庭发送的文件后,在下次手记中再做总结。
一、仅特定案件可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
仅在商事纠纷中才可约定由仲裁机构仲裁,即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只能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日常生活中你所遇到的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犯罪等案件,仲裁委是不会受理的,以上的刑事、行政、非与合同及财产权益纠纷相关的案件,是由法院管辖的。
二、用仲裁方式约定,需要双方有条款约定
无论是发生纠纷前、还是发生纠纷后,争议双方都可以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定,且仲裁机构裁定书出具后,若没有程序上的问题,则会失去救济途径。
三、选用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跨地域限制,选择一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突破诉讼中的地域管辖限制
法院的级别在我国的设置是,每个区、县都有基层人民法院,每个市设立中级人民法院,每个省设立高级人民法院,全国设立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及六个派出法庭。
而仲裁一般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根据实际需要也可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我目前还没有到某个区的仲裁委参加过庭审),它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在诉讼中,是以注重双方的合同签订地、财产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法人注册地等与地域相关的法院确定管辖法院的,而仲裁却是随双方约定,乐意约定由哪个仲裁委管辖,就由哪个仲裁委管辖。
四、审判人员和仲裁庭组成人员选任存在不同
法院的审判员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属于公务员身份,首先做法官助理,再晋升做审判人员的,审判人员均取得法官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一个民事的诉讼案件要么是适用简易程序,要么是用合议庭,合议庭一般是由两名审判员(其中一名为审判长),另外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机会再展开论述)。
仲裁庭组成人员聘请的来源主要是从事过法律工作或经贸工作的人员,大部分是律师或法学教授等,这些仲裁员一般都是兼职的,他们可以由当事人一方选择,也可能由仲裁院指定,他们按照案涉标的额的大小收取不等额的出庭费用。
五、救济方式不同
诉讼途径,收到一审法院的判决书的时候,如果不服,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出具了生效判决书后,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
仲裁则是一裁生效的。
六、其他不同
以上是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的主要区别,另外,除了以上区别之外,还有以下不同:
(1)诉讼程序最多委派两个人作为代理人,仲裁则可以多个;
(2)诉讼程序一般是公开审判的,任何人可以去旁听,而仲裁案件,没有授权一般是不允许参加庭审的;
(3)法院工作人员的态度较差,而仲裁的态度都很好,因为仲裁的收费高于法院;
(4)仲裁程序相对于诉讼程序更加灵活;
(5)诉讼的裁判文书是要公开的,仲裁的裁决书是不会公开的;
(6)诉讼开庭的时候,审判人员的座位比原告被告的座位都高一截,仲裁开庭的时候,大家的座位都是同样高度的;
(7)诉讼开庭的时候,非律师身份的人员参加庭审工作,是不允许带手机且需要过安检的(律师身份不用过安检,是律师通过抗议争取过来的),仲裁庭是任何参加庭审的人员都可以带手机且不需要过安检;
(8)诉讼开庭的时候,是不发放矿泉水的,仲裁开庭的时候,都会准备矿泉水;
(9)讼开庭后,法院一般是不给复印开庭笔录的,而仲裁委开庭后,经过申请,可以复印开庭笔录的。
(先写这么多吧,哪位宝宝如果好奇的话,可以私信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