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治理的难点。要更好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就需要打通基层治理堵点、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以“自治”为基,群众的事情让群众“当主角”。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更好地推动基层治理,就需要从“枫桥经验”中读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注重“自治为基”,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途径,不断拓宽群众制度化参与渠道,确保群众对基层重大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把更多基层事务决策权交给群众,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让群众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决,形成浓厚的自治氛围,推动基层治理从“单兵”作战向“整体”提升。
以“法治”为锚,党员干部依法“解难题”。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推动基层治理,要从“人治”向“法治”转变,“枫桥人”要坚持依法治理,注重培育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把学法成果落实到培养法律思维的习惯和能力上,并逐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进而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此外还要积极创新,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以“德治”为先,干群同心构建基层“新格局”。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德治起到导向作用,为自治和法治发挥润滑作用。枫桥人”要注重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又要坚持以规立德,通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强化规范约束,让越来越多的人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同时,要做好先进典型榜样的宣传工作,形成鲜明的舆论导向,形成文明乡风,打造乡贤文化,发挥社会舆论道德的说服力和影响力,更好地凝聚共识、引领乡风,壮大群防群治的力量,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