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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关注江歌案。从事件曝光,到细节披露,再到证词疑云,每一次更新都会掀起舆论新一轮的惊涛骇浪。
从已经确认的事实来看,江歌是仗义良善的好人,江歌的妈妈是执着坚定的母亲,至于陈世峰和刘鑫,如何量刑如何定性或许难以预知,但展露出的恶是确凿无疑的。
我和你们一样,为陈世峰的冷血暴虐而恐惧,因刘鑫的冷漠自私而不平。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江歌何辜,枉为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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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看的新闻资料越多,我却越来越因为另一种情绪而深感不安:对陈世峰和刘鑫,欲杀之而后快,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
骂完陈世峰骂刘鑫,骂完刘鑫骂刘鑫的辩护律师,上溯祖宗,下至后代,无一放过。审判结果公布在即,因为事发日本,按当地的法律,死刑的概率并不高,又转而把法律体系骂了个遍,顺便诅咒辩护律师不配做人,不得好死。
我不是说陈世峰和刘鑫不该死。
但我更想强调,他们该不该死,不应该由你由我说了算,只能够诉诸法律。如果认为法律不合理,要通过合规的方式来为裁决纠偏,而不是甩一句“恶法”就拍拍屁股走人。
思维上的懒惰,往往不连接真理,而是通向另一种暴力。
律师的使命就是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辩护。如果有律师拒绝为陈世峰辩护,你可以说他有情怀。但要是有律师愿意挑战,他也是在完成本职工作。
哪怕陈世峰罪大恶极,他也有辩护的权利。一个连辩护都不允许的法律体系,才是真正恐怖的。也许陈世峰确实恶贯满盈,但总有需要自证清白的人,你不能剥夺他们申辩的自由。这甚至都称不上什么道理,不过是基本常识。
还有一个流行的说法,“如果我是江歌妈妈,如果法律不判陈世峰死刑,我就亲手杀了他!”
我很钦佩至情至性,但以清白之身去殉一个有罪之人,除了消解一时的恨意,再没有任何可取之处。如果你是一个古道热肠的人,与其撺掇江歌妈妈去报仇,不如想想怎么帮助老人从丧女之痛里走出来。
不然,你的叫嚣和呐喊,不过是起哄的帮凶,宣泄的是自己的愤怒,牺牲的是别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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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面某些话不太中听,我再举一些真实的例子来证明。
这是一个名叫刘鑫的演员的微博。认证上是这样写的:“丑女无敌中饰演马莎莎,湖南卫视《我是大美人》主持人”。
在刘鑫11月的一条微博下面,排名前列的是这样的评论:
除了瞠目结舌,我找不到其他词来描述看到时的震惊。原来为了把满腔的戾气喷溅出来,有些人不但可以绑架别人的行为,还容许自己不带脑子。
你为什么不解释?你为什么不道歉?你为什么不表态?你为什么叫刘鑫?
这就是很多自诩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人。他们的怒火,乍看合理,细思恐极。
如果我身边出现这样的人,实话实说,我会有多远离多远。因为他们没有分辨事实的基本能力,又缺少换位思考的体察之心。他们的怒吼表面上是基于正义,却很难转化为任何实质性的行动。这样的人,喊出的却是要人命的“杀杀杀”。
说得再重一点,他们离陈世峰和刘鑫,或许只差几次一时冲动和鬼使神差。
不是所有残缺,都能用爱解决。恨也是如此。你遍寻武侠小说和江湖传闻,也很难找到一个圆满的复仇者,因为焚烧的烈火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因为“与恶龙缠斗,自身亦成为恶龙。凝视深渊过久,深渊必回以凝视”。即便大仇得报,剩下的也不过是空虚,绝不是扎扎实实地活下去。
江歌案是人生大恸。每个心存善念的人,都会持续挂怀,期望恶人绳之以法,伤痛日渐消散。可惜,人生与社会种种,从来不会尽遂人愿。
所以,真正的勇者,凭事实来说话,靠行动去改变。而弱者恰好相反,控制不住情绪,梳理不出实情,单靠胸中无名火,就给世界分黑白。
案件太沉重,有时候很无力。可无论怎样,希望正义得到伸张,伤痕早日抚平。希望冤死者安息,幸存者释然,虽然这很难。最后,也希望你热心冷眼,少骂多做,不要成为无脑的愤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