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红玫瑰,却不热烈。你是蚊子血,却也是朱砂痣。
——题记
榆, 想了好久,想给你写下这封信,你可知,这一个星期怎么这么的难熬,身边没了一个人,这个世界却变得如此陌生,你离开后我才知道我的世界就是你。你常常告诉我女生要打扮,才能有气质,如你所见,一个星期之后的我还是这样,让你失望了吧。
榆,一星期前你告诉我,你想自杀,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告诉你,有本事就给我去死。而我却不知道那时的你已被抑郁折磨的生不如死,我却不知道,你的手腕常常有刀痕,你总是遮掩着,不让我看到,那个抽屉里的药,零散分落,可看到这一切时都迟了,都迟了,你自杀的那天是我去收的尸,果然还是我一个人去的,他还是没来。那滩血已蔓延到了深处,手腕的血还在滴答滴答滴答的跌落着,看到你枕在胳膊上,精致的面容上还有那久久未干的泪痕,空气中弥漫着你的香水味和血的腥气。那一刻时间静止了,那滴滴的血依旧,跌落在地上的声响,当,当,当...
榆,还记得吗,那次我们去大理,你说要去老兵烧烤,你告诉我这里充满了你的回忆那是和他初次相遇的地方,你说那个时候你们吃肉喝酒心花路放,谈人生,谈理想,谈一切,你说着说着就像小孩一样哭了,露出了你少有的脆弱的一面。你拉着我在满天星辰下奔跑,进入了一个清吧,那里放着宋冬野的《董小姐》:童小姐,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你点开了一支兰州,我们静坐着,就这样,迷雾里的你,好像经历了人生万千,被世俗打磨的晶莹剔透。
榆,你是红玫瑰,你是别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却成了我心口朱砂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