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我家狗狗之前,我对养宠物狗这件事,万般厌弃,它奢侈的只吃火腿肠吃肉,在家到处拉粑粑,掉毛,传染病,乱叫咬人,还有万人憎恶的不朽神句“养狗比对爹娘都亲”,每一条都足以令人不快!而且我不喜操心,家具简单,穿着也无饰品,是天生懒惰,还是对此没有天分呢,就连一插就活,最好养的仙人掌来到我家,也被打理的耷头耷脑。我自认为,下班后的时间多么宝贵,把家人打理好就已非常不易,干嘛非要故意找些动物植物来消耗时间和精力,万一有啥差池,还会伤心难过,纯粹没事找事嘛!有那闲工夫,唱歌听歌写东西读文章,或收拾房间或出门散步,哪怕坐在楼下看着蓝天白云发呆,也更有意义!可是人生的奥妙和乐趣就在于处处有惊喜,时时会翻新,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就把以前的自己,彻底改变了!
萧伯纳说过,我见过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它有人性的一切美德,却无人性的所有缺陷!只要你对它好,它必定求之不得,欣喜若狂的抓紧这份来之不易的好,更回馈给你忠诚长久的报答。它的快乐是单纯的,最高目标,就是能够在这世上生存下来,求得长期稳定的吃饱睡暖不挨打就很知足了,而人是经过上亿年进化的高级动物,有强烈的自尊心好胜心贪婪心,让他知足,不止要满足生存的质量,还需要精神上的愉悦。所以你对他好,表面暂时会感谢,但内心会觉得被施舍,低人一等,凭什么我是被接受方,凭什么你处处比我强,指缝漏那么一点给我还不稀罕呢。所以才有了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才有了那个千古名句,喂狗三天记三年,养人三年记三天。
我家狗狗名叫狐狸,四年前还是一只四处寻食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如今华丽转身,完美逆袭,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过着皇太后般的日子,这么好运,前世一定拯救了银河系吧!当然它自身条件也很优秀,颜值高,聪明,善解人意,会讨巧,干净讲卫生,上天安排的机缘巧合也很关键,它也一次次牢牢抓住了来之不易的好机会,又幸运的遇到了爱心泛滥的我这一家三口,从此开启了狗狗生涯的辉煌新篇章!
四年前的十一月,它被女儿发现时,正在烧烤摊位桌子下捡吃客人们的残渣骨头。不知她使了何种手段,能在众多流浪狗中脱颖而出,让女儿偏偏选中了它偷偷抱回家洗澡。我下班回来发现卫生间明显混乱的痕迹,一番询问,女儿怯怯的交代了罪行。纳尼!卫生间里竟然有一只流浪狗在洗澡,女儿的手多少遍的穿过它有无数未知病菌的毛发,留下的无数未知病菌此刻正爬行正占据在卫生间的各个角落,天啊,画面简直不忍直视,细思极恐!我严厉警告,绝不能再犯!可是几天后,我下班回来,它竟然堂而皇之的已经进家了!就趴在长条桌子下,看到我进门,赶紧不知所措的站起身来,黑溜溜的眼睛不敢直视陌生的我!我一边打开门一边愤怒的咆哮,出去出去!谁让你进来的!它赶紧钻出桌子,夹着尾巴耷拉着脑袋,小碎步的贴着我的脚边跑出门去。关上门,顶风作案的老公和女儿还在讪笑着为它求情,天气冷的不行,它就睡在烧烤店门口走廊的纸箱子里,冻得发抖,你就让它进来嘛!我压住怒火说,行呀,那你俩可要想好,这个家,要不然它进来你俩出去,要不然你俩进来它出去,你们选吧!
哼,狠心的妈妈!此次谈话结束!
好讽刺啊,当初对它如此决绝的我,和如今对它宠爱有加的我,是同一个人吗,原来所谓的思想发生了180度大转弯,说的就是我,哈哈!狐狸使出了何种高明手段令我接受了它,才使它有机会一步步走上狗之巅峰!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