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四十二 幸福不是德性的报酬、而是德性自身;并不是因为我们克制情欲、我们才享有幸福,反之,乃是因为我们享有幸福,所以我们能够克制情欲。
关于什么是幸福,在前面关于情绪的认识中已经提及,如果说快乐是过渡到较圆满的过程,那么幸福就是那个圆满本身。或者说,幸福是长久永恒的快乐。
如果说幸福是一种永恒,那么我们心的认识也需要达到永恒。斯宾诺莎用“绵延性”来证明我们心灵具有这种认识到永恒的能力。
这种“绵延性”,就是可以跨越时间限制的永恒认识。刚一岁的正常幼儿不能独立的穿衣,我们并不会因此感到难过,不论是依据经验还是自我回忆,我们都可以肯定将来他一定会自己轻松的穿上衣服,虽然这一天还没有到来,但我们确定无疑。
除了幼儿穿衣这种较显而易见的基于永恒或者必然的认识,生活中我们的工作,感情,社会交往无处不存在我们如何认识事物。如何认识事物便决定我们的行动,也注定我们将来需要面对的结果。
认识事物是判定事物本质的过程,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就事物存在于一定的时间及地点的关系中去加以认识。比如在一个特定的时间,社会中涌现大量通过造假赚取高额利润的行为,如果此时商业行为没有跟随这种风气,真材实料的成本必然导致失去价格优势,从而失去当下一部份市场份额,生存压力更大。
二是就事物被包含在神内,从神圣的自然之必然性去加以认识。造假食品对人身体健康形成侵害,人趋利避害的天性决定必然不会允许对自身健康的侵害,因此若提高消费者认知能力,造假的商品必然没有市场空间。
我们的心中具有基于永恒的清楚明晰的知识愈多,也就是前面关于知识分类中提到的第三种知识,恶或者不利的事情对于我们的损害也就愈少。
属于心灵的本质的东西,必然是永恒的。只有当心灵自永恒的形式下来认识身体的本质时,这种在永恒的形式下认识事物的能力才属于心灵。
如一个婴孩,他的身体只能适应很少的事物,他的动作几乎完全为外在的原因所决定,他的心灵就其本身而论,几乎完全不知道它自身,不知道爱恨,也不知道任何事物。
反之,一个人如果具有一个足以适应许多事物的身体,则他的心灵就其本身而论,就能知身、知神、知物。
所以,在这个生命的途程中,我们首先要努力尽量将婴孩式的身体转变成一个足以适应多数事物的身体,随之提升心灵的智慧。
结论:
愚人在种种情况下单纯为外因所激动,从来没有享受过真正的灵魂的满足,他生活下去,似乎并不知道他自己,不知神,亦不知物。当他一停止被动时,他也就停止存在了。反之,凡是一个可以真正认作智人的人,他的灵魂是不受激动的,而且依某种永恒的必然性能自知其自身,能知神,也能知物,他决不会停止存在,而且永远享受着真正的灵魂的满足。
现实生活中,每一个看起来都很忙,看起来有很多人需要我们,有很多事要去做,然而真的是这样吗?为了提高自己的生命质量,是时侯好好思考自己是否真的了解自己,是否独处时也可以满足,是否清楚自己有生之年做的事到底为什么?是否是依客观规律在做事?是否不再被外界影响的坚持自己想要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