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所以认为“物质和能量”或“肉体和灵体”截然不同,是因为我们人类有着二元(两极)化思考模式。我们所知道的事物,几乎都是来自知识和逻辑,而知识和逻辑形成了思想,思想就成为语言的基础,这种模式使得人类变成二元化的产物,有着二元化的思考方式。因此,在人的世界里有“善”就有“恶”,有“对”自然有“错”,有“好”更是有“坏”,有“快乐”当然也有“痛苦”,一切皆有对立面。事实上,善与恶属同一本质,对错是一样的东西,好坏更无差别,快乐即是痛苦。
打个比方,物质和能量像是处于一渐层连续体(continuum)的两极,一极为黑,一极为白,介于两极之间是灰色,而这具有黑白两极特色的灰色,包含着从偏白的灰色渐次发展到偏黑的灰色,这现象正如“秘传哲理”中“两极原理”(Principle of Polarity)所说的:“一切成双,一切皆有两极,一切皆有对立面,相似和相异是一样的,相反的东西其本质也是一样的,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极端的状况会彼此相遇,所有真理不过是半真理,所有的矛盾也许互相调和。”因此,人的灵体和肉体是同一件事,同属一渐层连续体的两端,正如是与非、善与恶、快乐与痛苦本质并无不同,分别只在于能量振动有所差异。如果以灵学和疗愈学来说,能量振动频率高而且精细的能量,是属于高层次的自性本体,当振动频率降低时,产生的物质就愈粗重(比如人的肉体),肉体在人类的四个次元中是频率最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