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精神病院住过一段日子。”
话音落,屋子里一片寂静,像在熊熊燃起的火盆里浇了一瓢冷水,还喧闹的戛然无声。
那是一段不刻意想起都想不起的年岁。和一般的精神病不一样,我其实很正常,我不杀人不放火,我就是不开心。按照他们大夫的说法,我这叫抑郁症。简单来说,我跟别人没什么不一样,我也是个四讲五美的好少年,闷着头看书、听课、做笔记、写作业、考试作弊、偷改分数,都一样。如果非要找一点不同,大概就是我的情绪吧。我没几个朋友,准确的说,我只有一个朋友,因为没人能跟我做超过一礼拜的同桌,除了她,我就简称她为A小姐。A小姐要是搁到古代,应该是会被当成茶楼里的说书先生。她有讲不完的话,好在她讲的话很有趣,很多人都愿意听。我不喜欢讲话,偶尔讲几句话就能让所有人讲不出话,除了A小姐。她很认真地试图和我聊天,终于发现我在十句话中也是可以说出一句让人不太难受的话,A小姐很开心。后来A小姐郑重的向我宣布了她的新发现,就像女生的生理周期,我的情绪也有周期,她称之为第六定律。大概就是我一个月会有28天抑郁期,2-3天不太抑郁期,2月除外。听起来挺科学的,不是吗?再后来,没多久的后来,类似的话被我正常的父母复述给了看起来也很正常的医生。他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我,说我这么小年龄就如此不幸,恐怕要影响一辈子。分析病因的时候,医生照例先询问家族遗传史,我正常的父母急忙证明我家祖上多少代都根正苗红,正常的不得了。当时可能是我太小,还是看到别人戴了近视眼镜就羡慕的年纪,希望自己最好也是近视,也能戴一副那么牛的眼镜。所以对于医生的诊断,我是窃喜的。抑郁症,多厉害的病呀,我是我认识的人里第一个得这种病的,我真了不起。
直到一个穿白衣服的把我领到一间四面白的屋子里的时候,我开始有些慌了。我不喜欢白色,准确的说是抗拒。和一般小孩因为医院而不喜欢白色相反,我是因为不喜欢白色而讨厌医院。至于我为什么不喜欢白色,我记不太清了,可能是因为隔壁家长得很好看的小哥哥说我穿白裙子不好看开始的。屋子里有六个床位,我是第五个入住者。我选了靠窗的床位,1号床,其实也不是我选的,另一个空床上堆了两床很丑的被子,艳俗的绿底红花。我看了看屋子里另外的四个人,她们也用试探的眼光回看我。我蓦得想起电视里演过的疯女人,她们应该和电视里的一样。我一边为自己的处境担忧,一边暗暗地期待着电视里的情节,毕竟我和她们不一样。她们是精神病,我只是不开心。过了几天像白开水一样乏味的日子,我也有些腻了。终于在迈克尔杰克逊去世的那天,我们说话了。我之前并不知道什么杰克逊,对这个肤白胜雪的男人第一次了解就是他的死讯。2号床姑娘哭的稀里哗啦,估计是粉丝,3号床姑娘边安慰2号床边叹气,估计也是粉丝。我递给了2号床姑娘一包纸巾,纯粹是因为离的近。第二天,也许是因为回报我的一包纸巾,2号床姑娘请我吃了一个大苹果,挺甜的。在那之后,我也正式融入了这间屋子。原来在我来之前,这四个姑娘是说话的。在我来之后,她们为屋子里住进了一个精神病而惶恐,生怕说出一句不对的话,引我发病,所以干脆沉默。根据她们几天下来的判断,我应该是安全的。融入这个集体让我陷入了深深的纠结,她们住在这里肯定是因为不正常,被不正常的人判断为安全,是不是说明我也不正常。可是我是正常的,她们跟我住在一起说明她们也是正常的,那为什么我们这群正常的人要住在不正常的人住的地方。就在我还没纠结出个一二的时候,我被告知完成治疗可以出院。我正常的父母开心的接回了他们认为变成了正常的我。
“其实,我也去过精神病院。”良久,另一个声音吐露。我吓得紧了紧外套,佯装自然的走出屋子。这真是个可怕的地方,这地方有神经病,多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