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保护的表现
父母对子女的过分保护,主要包括互相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包办代替,另一方面是过分的控制(限制自由)。
1.包办代替:指父母完全代替孩子做许多他们力所能及的事,同日时也不注意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技巧,反而培养孩子的依赖心理。
这方面的动物实验性研究看来很难设计,所以即使是在大厚本的动物行为实验的综述性专著里,也没有见到过。
梅尔札克(R. Melzack,1957)将一种苏格兰猎犬(活泼,跑得快且凶猛),从生下来起,就单个完全孤立地放在笼子里饲养,剥夺了来自环境的一切正常刺激,甚至连身体的撞击、敲打和摩擦等都没有。这种狗成熟后,对有害刺激的反应令人惊异。用点燃的火柴去接近狗的鼻子,狗反射性地后退,但接着很快又用鼻子来“嗅”点燃的火柴,如此反复,甚至达三次之多。用针扎狗的肢体,狗几乎没有痛觉的行为反应。当针刺透皮肤时,狗照例对针的反应是趋向,而不是逃避,也看不出什么情绪反应。在正常环境下生长的同窝的狗,却大不相同,它们对有害数刺激的即将到来,反应迅速,实验者几乎无法用针或点燃的火柴,去接近它们。
这种实验虽然是有关痛觉的研究,但它证实个体对引起痛觉的刺激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过去的经验。但是,这种实验,对我们理解过分保护的害处,也有启发。过分保护,使人缺乏很多至关重要的亲身经验,使长大后,适应社会发生困难。
尝试与错误( trial and error)是学习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比条件反射更基本,因为,没有神经系统的单细胞动物,也有这种学习行为。可是,很多人忽视了这种学习的重要性。
幼童相当部分行为中的错误,通常只是达不到目标,却并无危害。如果不加限制,也不包办代替,幼童将继续实践,通过尝试与错误,使行为日臻有效。如果加以限制或制止,尤其是给予惩罚,幼童将不再尝试,这就阻码了适应性行为的发展。
神经症病人的行为储备,往往是很有限的,例如不会社交,至少不善于用不同的方式,去与不同的人交往。这使人有理由推断,他们在儿童少年期受的限制太多,有太多的包办代替,剥夺了在实践中发展行为储备的可能性。
孩子已经能够自己吃饭了,父母却还要喂他们吃;孩子已经上小学了,父母仍替他们穿衣服;如此等等。
父母似乎总是怕孩子做不好,不忍心让孩子面对困难和经受挫折,或者怕误时间。从表面上和眼前看,包办代替,似乎对孩子有好处,并且也节省了父母大量等候的时间,但从长远看,对孩子却非常不利,因为剥夺孩子实践的机会,使孩子得不到锻炼,也就阻碍了孩子的成长。
2.过分控制:指父母对子女实行直接的和尽可能完全的(“全天候的”)控制。
孩子的活动被限制在卧室和起居室内,或限于母亲的身边,充其量不超过母亲视力之所及。孩子想到户外游戏,或到邻居家找同龄人玩要,总是不被允许。
这样,来自家庭以外的一切影响都被切断。即使外出,父母总是牵着孩子,绝不松手。不让孩子与其他孩子接触和游戏,唯恐孩子受人欺侮,或受到不良影响。
有些母亲,甚至禁止父亲管孩子,似乎只有把孩子完全置于个人控制之下,她才满意。这种母亲对孩子是绝对权威,强调孩子要听话、要服从,用各种清规戒律约束孩子,干预孩子的个人意志,防止和制止孩子的独立行动。父母对孩子频繁地发布指示和禁令,如不许淘气,不许闹,不许跑,不许跳,坐着不许动,手不许乱摸,身体要坐直……没完没了地对孩子进行指责和纠正。
过分保护的母亲,倾向于将孩子幼稚化,即将孩子看成比实际年龄要小得多。这种母亲跟孩子的身体接触过多。已经好几岁了,还经常长时间搂抱在怀里,像婴儿一样。幼稚化的另一表现是,跟孩子说话喜欢用儿语,有些话,几乎只有母子两个人懂。“小宝贝”、“我的乖孩子”等话不离口,甚至已经成年了,称呼仍用乳名。
过分保护的不利影响:
我们来考察过分保护,对孩子有些什么不利的影响。简述如下:
1.独立生活能力差。童年时动作笨抽,远不如健康的同龄人。上中学了,连个人生活也不能自理,如不会洗衣服,掉了纽扣不会缝,连面条也不会煮,更不会上市场购物。
2.社会化不足。这是就童年而言,到了青年期,则表现为社交无能,缺乏社交动机,过分害羞,见了生人感到无话可说,不知所措。
美国精神病学协会,给儿童制订的社会化不足的诊断标准(DSM-Ⅲ),很有参考价值。如果下述五条只符合其中一条,或者一条也不符合,就是社会化不足。
(1)至少有一位同龄朋友,且友谊维持至少6个月之久。(2)在看不到有什么即时的好处的情况下,能够主动帮助别人。(3)做了错事,造成了明显的不好后果,但并未被人发现时,感到难过或后悔。(4)别人做了对他不利或有损的事,能够原谅而不指责别人,也不告状。(5)对朋友或同伴的福利表示关心,或若能够分享别人的幸福与快乐,如为别人生日、考试优秀、获奖等感到高兴,主动向别人祝贺。
显然,过分保护造成童年社会化不足,是一种严重的情况,因为童年的社会化,就是健康性格雏形的发展形成过程。
在过分保护下长大的青年,学校成绩可能优秀,但一出校门,踏入社会,就会到以克服的困难,所学知识技术无法发挥作用。因为他们一点也不懂人情世故,不会处理人际关系,不会跟人交流思想以利合作,更谈不上组织才能。
3.性心理不成熟。对父母过分依赖,使感情完全固定在父母身上,除了父母以外,对谁也爱不起来。
4.自我中心。不理解、不体贴别人的心情,从来也不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童年的自我中心,很可能导致成年后的心理不健康,而又很难改变的性格之核心部分。
5.不负责任的行为。过分控制,使孩子经常有不自由和受压抑的体验,有时便爆发为不合理的冲动行为。逃学、骂街、斗殴、偷窃、破坏公物等,在受到过分保护的儿童少年中,是不少见的。这种行为,对于行为人来说,是一种解脱,行为本身伴有一种冲破约束的快感。这样一来,每次不良行为都被快感所强化,所以容易成为习惯。
过分保护,伤害了孩子的独立和自由,使孩子心情不舒畅。但孩子并不知道他的不愉快从何而来,只能体验到发泄行为,给他带来的快感。事后,孩子也知道,他的破坏行为或攻击性行为不对,但时隔不久,老毛病还在重犯。孩子本人想改,也不知从何下手。家长、老师往往也分析不出根源何在。但是,如果让孩子离开父母亲一段时期,例如到夏令营去生活几个星期,孩子的独立自主精神得到发挥,自由不受限制,好奇心和创造性受到鼓励.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就减少,甚至消失了。
家长和教师往往侧重于跟孩子讲道理。其实,孩子何尝不懂骂人、打人等行为不对。关键在于,如果循规矩,意味着按父母的指示和禁令行动,意味着不自由和心情不快的体验,而任何一种形式的“胡作非为”,都意味着冲破约束,都意味着个人意志的解放,这种“胡作非为”当然会给孩子带来快感。这就是孩子反常行为奥妙所在,用术语来说,孩子的“胡作非非为”,首先而且主要是为了内在目的,如果也有外目的,那是后来附加的。
6.两价依赖性。过分保护,造成孩子对父母强烈的依情感。生活细节全需父母代劳,精神上也就谈不上独立,过分保护限制了孩子的自由和自主性,这就同时也造成孩子的不愉快和对父母的不满,不过,这种不满通常是受着压抑的,孩子本人并没有清楚地认知到。到了少年期,冲突逐渐尖锐化。在有些人,两价性依赖,已经成了性格的核心部分,这就为神经症性心理冲突,提供了发展的优质土壤。
过分保护的根源
过分保护,是一种不良的数养方式,其表现和恶果上面,已经做了说明。现在,我们来看看其根源何在?
一般地说,过分保护主要来自母亲,父亲常是胁从者。
施行过分保护的母亲,大多是本人基本需要,未得到满足的人,因此,也可以说,她们多少有几分病态,对子女的过分保护,只不过是满足自己需要的一种代偿。这种母亲有被爱的渴求,而她们对丈夫之主动的爱,却又不足,因此,将爱的需要转向孩子。她们渴望从孩子那里得到爱,似乎只有孩子对她们的忠诚、驯服和一刻也不离开,才能止住她们感情上的饥渴。
有些母亲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她们把本人的不安全感,转移到了孩子身上,时刻为孩子的安全焦虑,这当然也容易导致过分保护。有的母亲有强烈的占有欲,除了占有,她们几乎没有其他形式的满足,而如果名利、权势等的占有,似乎没有什么希望了,她们也就只好把占有的对象,转移到孩子身上。
在旁观者看来,过分保护的事实和它的害处,是容易看清楚的,道理也不难懂,但施行过分保护的母亲,却照例毫无自知之明,也听不进别人的忠告。因此,过分保护大多得不到矫正。
通常,孩子发生了明显的情绪、行为或品行障碍,或者,母子矛盾尖锐化,这时,才求助于心理咨询专家或其他专家。
问题首先在子女身上暴露出来,根子却在父母。
最好的办法是:预防,就是已婚妇女和准备做母亲的人,事先接受培训和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