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数据库包含一个或多个命名的模式,模式又包含表。模式还包含其它命名的对象,包括数据类型、函数,以及操作符。同一个对象名可以在不同的模式里使用而不会导致冲突; 比如,schema1和myschema都可以包含叫做mytable的表。和数据库不同,模式不是严格分离的:一个用户可以访问他所连接的数据库中的任意模式中的对象,只要他有权限。
我们需要模式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1). 允许多个用户使用一个数据库而不会干扰其它用户。
2). 把数据库对象组织成逻辑组,让它们更便于管理。
3). 第三方的应用可以放在不同的模式中,这样它们就不会和其它对象的名字冲突。
- 创建模式:
CREATE SCHEMA myschema;
通过以上命令可以创建名字为myschema的模式,在该模式被创建后,其便可拥有自己的一组逻辑对象,如表、视图和函数等。
- public模式:
在介绍后面的内容之前,这里我们需要先解释一下public模式。每当我们创建一个新的数据库时,PostgreSQL都会为我们自动创建该模式。当登录到该数据库时,如果没有特殊的指定,我们将以该模式(public)的形式操作各种数据对象,如:
CREATE TABLE products ( ... ) 等同于 CREATE TABLE public.products ( ... )
- 权限:
缺省时,用户看不到模式中不属于他们所有的对象。为了让他们看得见,模式的所有者需要在模式上赋予USAGE权限。为了让用户使用模式中的对象,我们可能需要赋予额外的权限,只要是适合该对象的。PostgreSQL根据不同的对象提供了不同的权限类型,如:
GRANT ALL ON SCHEMA myschema TO public;
上面的ALL关键字将包含CREATE和USAGE两种权限。如果public模式拥有了myschema模式的CREATE权限,那么登录到该模式的用户将可以在myschema模式中创建任意对象,如:
CREATE TABLE myschema.products (
product_no integer,
name text,
price numeric CHECK (price > 0),
);
- 删除模式:
DROP SCHEMA myschema;
如果要删除模式及其所有对象,请使用级联删除:
DROP SCHEMA myschema CASC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