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乐操练90天——51《同情共感》
诸天哪,应当欢呼!大地啊,应当快乐!众山哪,应当发声歌唱!因为耶和华已经安慰他的百姓,也要怜恤他困苦之民。(以赛亚书49:13)
我很想说在实验期间,我面临一些可怕的试炼,而且非常成功地渡过难关。然而实情并非如此,我经历的全是琐碎的平凡小事。说来惭愧,我遇到最严重的问题是婚姻冲突。凯伦和我关系稳固,少有争执,不过在实验喜乐的三个月中,我们起冲突的次数较诸三年来更频繁,程度也更严重。这就是我最难解决的喜乐障碍了。
我想起有位朋友说每当他遭遇攻击时,往往都是来自家人。我在喜乐之道有所进展时,凯伦是否可能使我遭受攻击?我只知道在我变得比以前快乐的时候,却看着她与我背道而驰,越来越忧虑,工作越来越过度,还有着挥之不去的悲伤,这实在很奇怪,因为凯伦是个天性比我愉快的人,她的改变令我痛苦。每当我尝试提起这个话题,邀请她放慢脚步,闻一闻花香,她的眼神呆滞,我知道她没有在听我说话,这实在令人气恼,好像有什么在阻挠他接近喜乐。
确有其事——是某个她无力解决的家庭问题。有好长一段时间,我看不见她的痛苦有多深。终于主开了我的眼,让我清楚看到眼前发生的事,我也明白了,我要将喜乐传递给凯伦的努力全都白费了。尽管我想要她与我在喜乐的旅程同行,她不是不能就是不愿意。行不通的,唯一的解答就是我要加入她,在她的悲伤中与她会面。我不应该要她改变,反而需要为她祷告,爱她,与她有相同的感受。我不应该因为她的愁苦就退缩,我必须真正接受这些痛苦。在我这么做的时候,我们的婚姻再度充满喜乐。
主多次警告我,不要快乐得无法同情愁苦人。但是我是个迟钝的学习者,像我这种性格的人很容易过分表现强烈的属灵感。除了其他的关系以外,婚姻最能改善这种过度行为,因此彼得忠告丈夫“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这样,便叫你们的祷告没有阻碍”(彼前3:7)。
所有的灵魂都必须在情爱关系中正常、合理化。主的喜乐不能单独达成,我们必须使别人参与,通常这要靠身体力行,而不是话语能轻易办到的。也许我们的长篇大论别人并不能欣然接受,但是感同身受开辟了把喜乐分享出去的管道。
爱的地位比喜乐优先。我们要能与别人同情共感,因为人若是忽视或排斥别人的不幸,自己也无法顺利追求喜乐。喜乐不需要闪避苦难,因为喜乐坚强地足以承载自己与别人的痛苦。真正快乐的人了解别人此刻无法快乐的原因,即使那些原因不受宽容也不例外。喜乐能够自己保持快乐而且仍然为整个世界而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