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熟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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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的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对一个好的品牌产品有如下看法:

一个好产品要像牙刷一样,让用户每天都必须用上几分钟,成为用户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由于每天都要用,人们对其易用性、稳定性、可靠性就要求极高。而牙刷因为功能简单,所以容易被同类产品替代,尤其是人们总有好奇的心理,一个东西使用时间长了就会“审美疲劳”,想尝试新东西。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用到爆款策略——每过一段时间要给用户带来一个惊喜,提醒大家它的存在,强化它的品牌印象。

比如对于电子产品,每一年是爆款营销的一个周期,苹果公司每年的发布会万众瞩目,总能给大家带来惊喜。这个爆款周期不能太短,也不能太长。周期太短,开发成本过高,消费者也不买账;周期太长,在下一次爆款来临前,消费者已经将它淡忘了。这就像一些明星过一段时间都要搞出些新闻,人们来关注一下,津津乐道,但如果天天炒作,就让人烦了。

好产品=牙刷+爆款,这涉及到一个心理学概念:多看效应(Mere Exposure Effect)——人们会单纯因为自己熟悉某个事物而产生好感。这是一个非常坚实的结论,有几百项研究支持。心理学家在无数的实验中让受试者选他喜欢的东西,最后选出来的都是他熟悉的东西。所以多看效应也就是说:看得次数多了就喜欢了。

熟悉不是重复。重复多了会产生审美疲劳,想要获得更长久的喜欢,就要持续地添加一点意外元素。

最理想的情况,是在一个意外场合,看到自己熟悉的事物,你就会特别喜欢它。这就是为什么“他乡遇故知”会成为人生四喜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当我们遇到一个与旧友在某方面相似的新朋友时,会产生莫名其妙的好感。贾宝玉在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时说:“这个妹妹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有些熟悉,又有些意外,这就是喜欢呀。

我们喜欢新奇的事物,但是我们并不会喜欢完全陌生的东西,我们总希望能从中发现点儿熟悉的元素。所以最容易被人们接受的东西,往往是在陌生和熟悉之间,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

这可以解释很多事情。

《我是歌手》为什么好看?为什么邓紫棋会红?因为她每一期唱的都是大家很熟悉的曲目,《存在》、《龙卷风》、《你把我灌醉》、《喜欢你》等等,但每次都以不同的方式改编,给观众带来不一样的惊喜,这种让人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真是太美妙了。最近赵雷加盟了《歌手》,第一期以《成都》位列第二,火爆朋友圈,在观众被差不多感觉的舞台表演show冲击得耳朵疲软时,赵雷以他朴实、真诚的曲调和歌词,打动了每一位观众。可是在第二期他就垫了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整体感觉和上一期类似,没有给观众带来惊喜啊。想要在《歌手》的舞台上立于不败之地,你就得唱我熟悉的歌,但还不能以我熟悉的方式,你得变着花样地给我惊喜。

网易云音乐的推荐系统,就是基于你熟悉的歌曲,给你找到那些你陌生但也貌似有点熟悉的音乐。偶尔,在一堆陌生歌曲中间,听到一首十分熟悉的曲目时,你也能感到惊喜,心情愉悦。在读书上也是如此,《人类简史》的好看就在于,其中一些研究和观点虽然我之前见过,可是作者就能以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将它们联系起来,给读者带来全新的解读和思考,让人惊叹bravo!流行的电视剧不也是如此吗,剧情还是那个剧情,套路也还是那个套路,不过就是换了个时代,换了个主角,换了个领域,换了个叙事方式,就能迎来又一波的收视浪潮。

这其实也是我们常说的刻意练习中“学习区”。心理学家把人对外界的感知分为三个区域,最里层是“舒适区”,是我们完全熟悉的事物,最外层是“恐慌区”,是我们完全陌生的事物。中间一层是“学习区”,是我们有一点熟悉但是也有一点陌生的事物。舒适区会带来无趣,而如果处于恐慌区,你只会感到害怕、压力很大。处于学习区就刚刚好,既熟悉又意外,努力一下就能完成。不论看书学习、工作娱乐还是谈情说爱,“学习区”会带来最好的体验。


长久的喜欢来自于情理之中,意料之外。但这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不过既然知道了一点点原理,就总有“套路”可寻。

如何更高效的学习?学到一个概念,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从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角度去理解,既加深印象,又不失乐趣。当觉得无趣时,找点更有挑战但又不会完全达不到的事情去做,做成了自能激发成就感,成就感带来愉悦,愉悦带来喜欢。

如何让周围的人更喜欢你?经常在一起,同时不定期地给对方惊喜,既能巩固感情,又能保持新鲜感。

在工作上如何运用?每周把自己的工作成果总结成三句话,汇报给老板,每半年,给老板一个让他惊喜的成果。

如何写一篇网络爆文?选那些大家都熟知的对象作为讨论主体,然后从特别的角度去分析,或者写点关于这个对象的一些不为人知的事儿。

如何追求女孩?研究对方喜欢啥,研究到能讲得头头是道的程度,制造经常在一起的机会,慢慢地、不定期地、不经意地将这些聊出来,引起共鸣,同时制造惊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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