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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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三嫂带我去南禅寺玩。权当散步,所以步行。
今天,执勤的交通警察真多,在通江大道与车站门口的十字路口,四处都有警察。我和三嫂在路边等红绿灯,机动车拐弯的灯亮了,三嫂拽我说:“赶紧走”。我说“不对呀!我们可以走先往南再往西的人行道或先往西再往南。”三嫂说:“斜走抄近。”
结果,两人斜走到路边被警察喊住了。“你们两个违规知不知道?明明有斑马线你不走?如果你走斑马线,出事是别人全职,你违规走路,你是全职!一点常识都没有,罚款五元,报身份证号码。”三嫂还在讲老年人第一次步行,不知道违规,恳求不要登记,只罚款。人家说:“阿姨不要说废话,违规就是违规,记住以后不要违规。”
其实,今天是三嫂记错了。拐弯绿灯亮了,机动车可以走,步行是必须走人行道的,不怪警察。
我很汗颜,平时自己在课堂都要求学生做到遵守交通规则的,竟然自己犯规了。警察要身份证号码,我赶紧把报给他,信息核对好,拿着罚款单灰溜溜远离开去。心想,要是被大屏幕滚动公示违规人身份证头像,那真是很丢脸的一件事,丢脸丢到无锡市了。
的确,很简单很正常的事,偏偏因为“抄近”而违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交通安全无小事,侥幸心理要不得。违规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