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已入夜,在这个城市,灯火远比星辰要闪烁,人与人不管多斤都略显遥远。今天就跟你们来叨叨,我在这个城市里认识的丹姑娘吧。
她是我的第二个模特,也是我的前同事,更是一位美女。对人很豪爽,对朋友两肋插刀,对工作极其认真,同时很热爱生活的一位姑娘。
我们认识两年多了,刚认识的时候觉得跟这个人,可能也不过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共同走一段路,过了便散了,此生自此无缘再见,从此各安天涯。
她比我早进公司,对事物与人都比我要熟知。初相识的时候说不上好感,也说不上恶劣,因为第一感觉,我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看似很难交融。事实也是如此,光外貌,我们定然是来自两个派系的,再者性格,也是两个极端的,她是火辣辣的直爽,我是不言不语的柔软。起初的时候,她也有为让我觉得不好相处的时候,不能算奚落,只是性格如此的大大咧咧,我是不熟悉不多言,不熟知不轻言的人,所以就算我不喜欢,我也不会去争辩。那时候我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跟这个人走到一起。
我是个慢热的人,异常慢热的人,很久之后,我们才稍稍熟悉起来。熟悉之后才惊觉,原来两个世界里的人也可以有这么多的相似,也可以兼容的如此契合。可以有一样的喜好,会喜欢一样的事情,会有一样的感受,会心平气和的分享,会诚心诚意的接纳包容。
她的大大咧咧,事过了就过了,不会记仇,也不会有很多的花花肠子,更不会背后去陷害谁。只不过有时候,还真的有颗强壮的小心脏才能容纳她的火爆性子。有时候火爆起来,有股连天王老子来了那都不是事的魄力,哈哈···只要你能坚信她的无心之过,包容她那一丢丢的缺点,容许她性格的存在,那么站在这个人身边,你会是愉快的,会有愉悦的,会感知笑料与幸福。
纵然她有很多不是,可她身上有一股独特的磁场,总会给人一种很想靠近的感觉。我自认我算是心清的人,每当我们中间还有其他人的时候,我都会习惯倾听,听他们说话。然后,好久了,我发现靠近她的人,都会由心的喜欢跟她聊天。曾经我纳闷,为何?久而久之后,我想我懂了,或许因为她本有这种磁场吧。美貌会让她锦上添花,可不会有人去亵渎这一份美丽,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魅力不是吗?
我以为没有人会跟我一样,做错了事,心虚的时候,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做个错事像跟中了个六合彩似的。好几次,我都听她 特别逗趣的在说自己做过的错事,心虚的结症所在,然后常常我会偷偷的笑了。这姑娘远比我还要坦荡,妖娆魔鬼的外表下竟有颗至真至纯的心。我想,这也是她最可爱的地方。
我们一起走过不少的路,一起迎过朝阳,送过日落;同在风雨中打过伞,同在深林中撒野;同在雅座喝过咖啡,也在路边装过乞讨。恼过,也笑过。我为她留下很多的掠影,她给了我寻找美丽的眼睛。她给了我灵,我为她添了魂。
我很喜欢这个姑娘心间的坦荡与纯真的可爱,常常看着她,我会反问自己,我可以吗?我可以做到这个样子吗?有那么一刻她为我的心灵融入了一抹清风,抹去了心底的尘埃。
常常我也会在想,她拥有这么一个天生的优势,拥有这么一个美丽的外表,她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她应该拥有怎样的幸福,她是否会得到上天特别的庇护···然后很自觉会把她往繁华端推送,然后回首,又会想道,她的这颗心又能理所当然的接受所有的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吗?我想没人能知道,她估计也不会知道,人生路上只能且行且珍惜。
夜已深,我该道别了。亲爱的丹姑娘,谢谢人生路上,你给过的鼓励。前两天我在公众号的后台看见了你的影子,那时候我没用电脑登陆,我一直在猜,这一天新增的第一个人会是谁。这个星期,我一直想写写你,然后也没能坚持下来。所以这次,我借着这周的尾声提前把你的信给了你。
祝好,问安,感谢!
(2016.10.28 星期五 夜22: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