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日晚上,义乌的赖明接到妻子蒋萍的电话,她说晚上去跳广场舞晚些回家,从此就失踪了。八年后,在田边的水渠里找到了她的白骨。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当年蒋萍和江西来的小伙张旭龙有私情,当晚两人出去约会,交谈过程中由语言冲撞发展到肢体碰撞, 蒋萍被盛怒之下的情夫张旭龙错杀,之后张某抛尸废弃的水渠,再用水泥板盖上。八年后偶然有人揭开水泥板才发现蒋某的白骨。由于妻子比他小十岁, 赖明对妻子特别宠爱甚至是溺爱。他也听见关于妻子的种种传闻,也知道妻子与张某有婚外情,但面对妻子肆无忌惮的态度,他选择宽容她,不计较她这些行为,只是默默等待她回心转意,没想到最终等来的是她的一堆白骨。无原则的爱,就是溺爱,是恶的。一个男人能够这样容忍妻子的邪行,表面上好像他真的很在乎她,很爱她,只要她快乐,就好了。实际上是放纵妻子邪淫的恶习,推她到死亡的边缘。“万恶淫为首”。恶自然是有恶报到的。丈夫的溺爱使蒋某的恶念更加膨胀,她更加飞扬跋扈,产生了极恶的认知: 她认为只要自己够横,男人就会顺从她。她最后的死亡原因,也就是她的蛮横无理的泼妇言行,彻底地惹怒了她的小情人 ,张某失手用石头把她头颅击碎。可见盲目无原则的纵容、溺爱是禍害。记得有个《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故事,讲述一个强盗被处决前,要求见自己的母亲,当母亲靠近时,他一口咬下母亲的耳朵,并愤怒地指责母亲从不严厉管教他,总是偏袒他的过失,使他走上这犯罪的不归路。可见爱是要用理智地帮助所爱的人改正错误,而不是感情用事,一味溺爱 ,最后让所爱之人落得悲惨结局。
小惩大诫才是真爱,是善的。现在很多新闻报道,都是关于学校老师因管教孩子用了惩罚手段,家长就受不了,跑去打老师的事件。那么打骂孩子到底是不是恶呢?《了凡四训》是这样开示的:“有益于人,是善;有益于己,是恶。”也就是说,父母或老师打犯错的孩子,是为了打掉孩子身上的恶习气,让孩子长记性,下次不敢犯同样的错误了,那这样的打是善的;如果父母或老师打孩子,是发泄自己人生的不得意,为了自己开心取乐,那就是恶。有这么一个公案:明朝英宗正统年间有一位吕文懿公,浙江秀水人,退休告老还乡,为百姓所敬仰。有一天,一个村民,喝醉酒,来到吕府门前大声诬骂吕公,仆人要把醉汉拉到衙门治罪,吕公劝阻,说不与醉汉计较。一年后,该醉汉在村里犯了大罪,被判死刑。吕公得闻此事,后悔不已,连声说:“当初他辱骂本公时,就应该送他去官方治罪,小惩大戒,他就不敢那么造次,也不至于落得今天这种被判死刑的下场。”这种就叫善心做恶事,属于偏善。可见,小惩大诫才是真正成就一个人,真正爱一个人的表现。要是义乌的赖明 当初知道妻子蒋萍出轨,立即小惩大诫,严厉批评制止妻子的邪恶行为,就不会发生今天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