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端着酒杯,兴奋地对吴美丽说:“小吴,你太棒了,一单就为公司赚了200万,你放心公司不会亏待你,给你分股份,你就是公司股东!来!干!”吴美丽感激的举起一大杯的红酒,一饮而尽!
吴美丽是一家公司的销售,她所在的公司规模不大,只有50几个人。
半年前吴美丽拿下了一个200万的大单,老板非常开心,专门为她设宴庆功。并在庆功宴上当着所有人的面,许诺要分她股份,让她成为公司第一个员工股东。
吴美丽为这事激动了好一段时间,期盼着有朝一日,梦想成真。
可现实却好像在和她开玩笑,自从那次以后,老板就像这件事从未发生过一样,再也没有提起。
有几次吴美丽实在忍不住了,就旁敲侧击的给老板提醒,结果“聪明”的老板却顾左右而言他,不知所云。
直到有一天,吴美丽和公司一个8年老员工闲聊时才知道,酒后许愿是老板的“惯例”,千万不能当真!
吴美丽一下子就明白了,那天老板对她的信誓旦旦,竟然全是渲染气氛的“醉话”!
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瞬间袭来,彻底击碎了她对公司仅存的那一点信任。
吴美丽考虑再三,最终决定离职。
但她绝不裸辞,即便走了,也要让这家公司付出代价。
这天,吴美丽找到了公司行政主管小赵,把手里的销售合同晃了晃,亲热的说:“亲爱的,给我盖个章”。
小赵负责保管公章,平时和吴美丽关系不错。她一看吴美丽手中的合同,立刻伸出大拇指,羡慕的说:“吴姐你太厉害了,又落了一单,牛!”
吴美丽赶忙摆摆手说:“小单,小单。”
小赵拿出了公章,在合同上使劲的盖了几下,随后用嘴吹了吹,说:“吴姐,成了”。
吴美丽接过合同,说了声:“谢谢,亲爱的。”转身刚要往门口走,却好像记起了什么,突然停住了。
她一脸歉意的对小赵说:“哎呦,亲爱的,真不好意思,我刚才忘了,还有两份合同,被我落在工位上了,能不能把公章借我一下,我拿过去盖完,马上给你还回来。”
小赵一听,面露难色:“这个...,吴姐,老板不准其他员工动公章的...,要不你拿过来,我给你盖。”
吴美丽说:“亲爱的,你这么忙,怎么好意思再麻烦你呢。你看我又不是把公章拿出去,就几步路的事,难道你还不放心我?”
看着一脸真诚的吴美丽,小赵倒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她想了一下,就把公章给吴美丽一递,认真的说:“吴姐,千万别让老板看到,盖完马上给我。”
两个月后,吴美丽以家中有事,向老板提出了辞职。
老板虽真心不愿让她走,但自知理亏,劝了一阵,见没有结果,也就无奈作罢了。
吴美丽没有交书面的辞职报告,老板也没有要,因为他的关注点全在吴美丽负责的客户上。
为了不出纰漏,老板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亲自盯着吴美丽把所有的客户资料整理好,交接完。
当天晚上,老板特意为吴美丽安排了送行宴。
酒过三巡,喝得满脸通红的吴美丽端着酒杯,摇摇晃晃走到老板面前,笑嘻嘻的说:“老板,感谢您几年来对我的栽培,无论是业务还是做人,我都受益匪浅。这杯酒,我敬您,您随意,我干了!”
说完,吴美丽一仰脖,把手中满满的一杯红酒,一饮而尽。
过了半个月,老板收到了一份仲裁通知,打开一看,竟然是吴美丽把公司告了。
吴美丽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仲裁委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万经济赔偿金。
老板郁闷之极,吴美丽明明是自己走的,这全公司都知道,怎么就变成了被他辞退呢?而且还要赔钱?
庭审中,老板极力否认吴美丽的说法,并找来小赵当庭作证。
对面的吴美丽看着几近愤怒的老板,显得非常淡定,她当庭提交了一份《辞退通知书》,只见上面写道:
“吴美丽女士,您好,因您的工作能力无法胜任本职岗位,经公司研究决定,自即日起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份《通知》最下方的签章处,赫赫然盖着一枚公司的公章。
老板看着《辞职通知书》,又转脸看看小赵。一脸懵逼的小赵,突然恍然大悟般惊呼道:“这个是假的!是她拿走公章,自己后盖的。”
老板顾不上细究原委,立即提出对该《通知书》进行司法鉴定。
可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经鉴定,该《通知书》上的公章确实是“先墨后朱”,即先完成行文,然后再盖上公章,而且印章真实,用印规范。
一裁二审,公司败诉!
声明:文中的企业名称及人物姓名均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谢谢!